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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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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4版)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在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在金砖(厦门)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邱晓华

日期: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汤新华,作为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汤新华

日期: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胡八一,作为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八、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胡八一

日期: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196,5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204,500.00万元。

2018年7月,全资子公司龙岩市新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新宇汽车”)受让东莞中汽宏远汽车有限公司(下称“中汽宏远”)17.5%股权从而控股中汽宏远;为支持中汽宏远自主融资和经营发展,同时根据控股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金融机构对控股子公司授信变动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由不超过204,5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272,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概述

公司本次拟在2017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204,500.00万元基础上,新增如下担保:

1、为新宇汽车新增担保8,000.00万元;调整后,公司为新宇汽车担保额度由13,500.00万元增加至21,500.00万元。

2、为中汽宏远提供担保60,000.00万元。

未涉及调整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仍按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若本次担保额度增加事宜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将由不超过204,500.00万元调整至不超过272,500.00万元(具体见表1)。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因201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加上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金额,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总额调整至272,500.00万元,将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新宇汽车、中汽宏远资产负债率超过70%(见表2),故《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表1:调整后2018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表

表2: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

表3: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1、此次调整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增加公司为新宇汽车担保额度并新增为中汽宏远提供担保,未涉及调整的控股子公司担保事项仍按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执行。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上述两家公司业务发展较快,资金需求量大,此次调整担保额度,是根据两家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助于满足其资金需求,保障其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整体利益。

2、本次调整担保额度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孙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1、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尚在履行的已审批对外担保总额为193,190.58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16%。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54,446.78万元,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担保25,0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13,743.8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6.89%,无逾期担保。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主要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或授信提供担保,是出于生产经营所需,对外担保事项均按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2、本次提请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调整至272,5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38%。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情况说明

1、变更前后的公司全称

变更前公司中文名称: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拟变更后公司中文名称: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前公司英文名称:FUJIAN LONGZHOU TRANSPORTATION CO.,LTD.

拟变更后公司英文名称:LONGZHOU GROUP CO.,LTD.

公司名称变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本次名称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不变。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

公司于2003年8月成立,在成立初期及其后的近10年期间,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和“道路货运”,公司名称中的“运输”两字体现了公司当时的行业属性。

近年来,因受私家车猛增、城际高速铁路分流客源、货运市场变化等因素的持续影响,公司的传统业务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和道路货运业务营收持续下滑、萎缩;同时,随着公司实施升级转型战略及一系列的股权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发展成为以现代物流服务(含沥青供应链、港口码头服务、物流园区经营)和汽车制造及销售与服务为主体,与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等业务共同发展的集团化公司。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475,082.13万元,其中:沥青供应链业务营业收入为197,089.4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41.48%;港口码头服务业务营收为17,760.66万元,占比3.74%;汽车制造、销售及服务业务营收为130,581.56 万元,占比27.48%;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营收为53,004.76万元,占比11.16%;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营收为20,011.62万元,占比4.21%。

另外,2017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中,全部现代物流业务、汽车制造、销售及服务业务和成品油及天然气销售业务的营收,而且部分汽车客运及站务服务业务营收均由下属子公司实现。2017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仅为33,756.40万元,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仅为7.11%。

在升级转型过程中,公司经营区域也由原来的福建区域扩展到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并向全国辐射。

为了更加准确、全面反映公司目前的业务结构、经营区域以及营业收入主要由下属子公司实现的情况,为使公司名称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树立公司长远的品牌影响力,公司拟变更中文全称,拟将原中文名称“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公司证券简称和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变更名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结构、经营区域的变化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名称,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名称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1、公司因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已由374,912,396股增加至562,368,594股;2、公司拟变更中文全称,将原中文名称“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3、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2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股东大会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8月28日(星期二)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15:00至2018年8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8年8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龙洲大厦)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1选举王跃荣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1.2选举陈海宁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选举郑念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选举蓝能旺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选举刘材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选举钟伟东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1选举邱晓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选举汤新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选举胡八一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并分别进行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1选举张文春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张丽玲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并分别进行表决。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别提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审议《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8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的《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索引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第3项和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出席的持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二)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

1、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南环西路112号(邮编:364000)

电 话:0597-3100699

传 真:0597-3100660

电子邮箱:lzyszqb@163.com

联 系 人:刘材文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2。

2、投票简称:“龙洲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至2018年8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期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福建龙洲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本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注:该表决票,累积投票的部分,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票数相互独立,互不相关),股东既可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人,也可分散投票选举数人,如填写票数不满,总票数中的未投票数按弃权处理,如填写票数超出总票数,则需重新填写。非累积投票的部分,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注: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