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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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8证券简称:深高速公告编号:2018-047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胡伟主持,所审议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该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1人,其中,董事胡伟、廖湘文、龚涛涛、陈燕、范志勇、陈元钧、陈凯以及独立董事蔡曙光、温兆华、陈晓露和白华出席了会议,董事吴亚德因公务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温珀玮出席了会议;另外,本公司律师、登记公司(香港)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之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及相关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1已获超过一半票数赞成,上述决议案获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会议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以上会议议案详情可参阅本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或本公司日期分别为2018年6月20日、2018年6月26日的公告及2018年7月20日的通函。上述公告及资料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披露。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律师:赖经纬、陈琳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关于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