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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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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8-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7版)

在Black-Litterman资产配置模型的基础上结合行业多因子模型进行行业配置。充分考虑市场均衡的行业配置比例后加入通过基本面分析结合资金参与度变化、增量信息等市场交易面特征得到的基金管理人对于各行业风险收益的预期,从而测算出满足条件的最优化行业配置比例。对于每个行业分别建立各自的模型,使用宏观经济数据、行业基本面信息数据、上下游行业数据、净利润增长一致预期数据加总行业盈利增长数据、资金参与度变化、预期变化等全方位立体信息建模估计行业未来月度走势并选择相对占优行业作为重点配置行业。

本基金量化优选投资策略通过多个 Alpha 策略避免单一策略的超额收益率波动风险,构造低波动率、低下行风险的投资组合。

2)基本面分析策略

寻找内在价值被低估的股票、被市场错估的股票、未来收益很有潜力的公司,以此预期获取未来较好的超额收益,选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层优秀,并在生产、技术、市场、政策环境等经营层面上具有一方面或多方面难以被竞争对手在短时间所模仿或超越的竞争优势的企业。

a.公司治理结构

企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信息透明,注重公众股东利益和投资者关系,历史上没有发生过由公司治理结构带来的风险事件。

b.管理层优秀

企业具有优秀的管理层,且企业的经营实绩证明管理层是精明能干、正直诚实、富有理性的。不以上市套现为目的,踏实做事。

c.竞争优势突出

企业在生产、技术、市场、政策环境等经营层面上具有一方面或几方面竞争优势,而且,这种优势难以在短时间被竞争对手所模仿或超越;通过上述竞争优势能不断提升经营能力,强化其技术壁垒、市场占有率、品牌影响力等。

d.行业地位领先

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行业的发展起着主导性的作用,处于同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3)定性与定量结合投资策略

在定量和定性研究的基础上,发挥公司投研团队优势,将基本面分析中的关键要素及研究方法通过定量的方法刻画出来并形成量化模型,选择行业发展空间大、行业内具有明显优势的上市公司标的作为投资目标。

2、市场中性策略

现阶段本基金将利用股指期货对冲多头股票部分的系统性风险。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变化、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的相关性等因素,计算需要用到的期货合约数量,对这个数量进行动态跟踪与测算,并进行适时灵活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各个月份期货合约之间的定价关系、套利机会、流动性以及保证金要求等因素,在不同月份期货合约之间进行动态配置,通过优化股指期货合约的持仓来创造额外收益。另外当本基金出现大量净申购或净赎回的情况时,本基金将使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根据基金净申购或净赎回的规模,分别买入数量匹配的多头或者空头股指期货合约,并选择适当的时机平仓。随着监管的放开及其他工具流动性增强,我们会优选空头工具,采用最优的多头系统性风险剥离方式,在数量模型的约束下,严格控制运作风险,并根据市场变化趋势,定期对模型进行调整,以改进模型的有效性,最大化超额收益。

(二)其他绝对收益策略

1、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债券首先综合考量股票组合及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对资金的需求,对闲置资金投资债券做出规划,包括债券组合的规模、投资期限、期间的流动性安排等。然后在这些约束条件下,综合运用估值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利率预期策略等多种方法,结合债券的流动性、信用风险分析等多种因素,对个券进行积极的管理。

2、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目前衍生品投资策略主要是股指期货套利,即采用股指期货套利的对冲策略积极发现市场上如期货与现货之间、期货不同合约之间等的价差关系,进行套利,以获取绝对收益。股指期货套利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1)期现套利

期现套利过程中,由于股指期货合约价格与标的指数价格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可以通过捕捉该价差进而获利。

2)跨期套利

跨期套利过程中,不同期货合约之间的价差不断变动,套利交易通过捕捉合约间价差进而获利。

基金经理会实时关注市场的发展,前瞻性地运用其他绝对收益策略。

九、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构成为: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2%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特殊的混合型基金,通过采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剥离市场系统性风险,与股票市场表现的相关性较低。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本基金实际的收益和风险主要取决于基金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因此收益不一定能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期为2018年4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各项目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权证。

8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股票。

(3) 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

(截至2018年6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或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为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之和。其中,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和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如下:

(1)基金管理人的基本管理费

本基金的基本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基本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基本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基本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本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管理人的附加管理费

1)基金管理人可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提取附加管理费:

①符合基金收益分配条件

②附加管理费是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提。按照“新高法原则”提取超额收益的10%作为附加管理费:即每次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必须超过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1的孰高者,管理人才能收取附加管理费,附加管理费按照下述公式计算并收取。

提取评价日:每次基金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2)附加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和提取

在同时满足以上附加管理费提取条件的情况下,附加管理费的计算方法为

附加管理费=■

其中:

■为提取评价日提取附加管理费前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提取评价日基金份额净值■+

PH为以往提取评价日的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以往开放期期间最高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和1的孰高者,其中首次封闭期的PH为1

SA为提取评价日的基金份额=提取评价日基金总份额÷提取评价日的折算因子

某日的折算因子为相应日期(包括当日)之前所有折算系数的乘积

折算系数=基金折算日除权前基金份额净值÷基金折算日除权后基金份额净值

附加管理费在每一封闭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计算并计提。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附加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7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须最迟于新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刊登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财产投资的相关税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扣缴义务人按照国家有关税收征收的规定代扣代缴。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三、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刊登的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了变更、对公司监事会成员进行了变更、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变更、对本基金基金经理进行了变更、对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进行了变更;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代销机构进行了更新;

4、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组合报告内容;

5、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