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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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2018-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8-140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永泰01、16永泰02、16永泰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8日9:00-15:00

(二)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以通讯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三)会议召集人:受托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四)出席会议情况

1、“16永泰01”债券总张数为7,600,000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5,123,960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67.42%。

2、“16永泰02”债券总张数为13,900,000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共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12,556,590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90.34%。

3、“16永泰03”债券总张数为18,500,000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包括委托代理人)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9,615,220张,占公司本期债券总张数的51.9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16永泰01”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同意5,123,96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67.42%;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16永泰01”债券偿债安排的议案》;

同意5,123,96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67.42%;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

同意5,123,96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67.42%;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16永泰02”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同意12,556,59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90.34%;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16永泰02”债券偿债安排的议案》;

同意12,556,59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90.34%;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

同意12,556,59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90.34%;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16永泰03”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要求发行人确定定期沟通机制和联系人员的议案》;

同意9,615,22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51.97%;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要求发行人落实“16永泰03”债券偿债安排的议案》;

同意9,615,22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51.97%;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继续要求发行人就本期债券提供有效担保的议案》。

同意9,615,220张,占持有本期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的51.97%;反对0张;弃权0张。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