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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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7证券简称:中粮糖业公告编号:2018-056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招商银行大厦20层公司2018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夏令和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李风春董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蒋学工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一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赛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作霞、姜远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相关表决程序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737 证券简称:中粮糖业公告编号:2018-057号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了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粮糖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