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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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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8版)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附表1-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1-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44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9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18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42元,共计募集资金539,75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5,240,510.8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474,515,489.15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 年4月14日出具会验字[2017]3100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2018年1-6月,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2018年1-6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1,785.89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520.92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21,930.63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502.41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累计收益639.31万元,手续费累计支出0.15万元;(2)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23,072.2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余姚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5520.92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7年4月17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4,061.9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43.99万元。本次置换已本公司2017年7月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7年7月5日披露。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7月4日召开第二届六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下,使用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闲置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无。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相关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1-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

1、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的变更原因及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1)变更原因

①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历时较长,为保证项目顺应市场需求、及时建成,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23,738.13万元投入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建设,并于2017年7月以募集资金2,420.20万元置换符合条件的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项目共规划建设4栋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目前已完成2栋厂房的建设,已处于试生产过程中,目前厂房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截至目前,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5,233.94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尚未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审慎论证公司拟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未来公司如需进一步扩大相关产能,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②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募集资金尚未投入情况

目前公司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已完成第一期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蓝图设计,项目所需部分软硬件设备(PLM软件、SAP服务器和软件、CRM服务器)已采购完成,目前信息化管理系统已经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管理需要。截至目前,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435.75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尚未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审慎论证公司拟将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未来公司如有进一步扩大相关系统建设需要,公司将使用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③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情况

2014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明确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体育是民生已成全国上下的共识。2016年6月,国务院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在此背景下,公司集中优势资源和专业力量,积极推动松阳县体育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开拓PPP项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2018年1月5日,大丰实业收到《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浙江黄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 PPP 项目”的中标单位。

鉴于上述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变更“文体创意及装备制造产业园项目”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8,669.70万元(含银行利息及理财收益)用于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松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或“本项目”)。

(2)决策程序

①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时,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②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证券代码:603081证券简称:大丰实业公告编号:2018-045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8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8月29日13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余姚市新建北路737号公司三楼综合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8月29日

至2018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各议案已经2018年8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刊登于2018年8月14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2(2.01-2.20)、3、4、5、6、7、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2(2.01-2.20)、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 现场登记时间: 2018 年8月29日(9:00-13:00)。

(三) 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

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须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 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 2018 年 8 月 29日下午 13: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温杰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余姚新建北路737号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 315400

电话号码: 0574-62899078

传真号码: 0574-62892606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81 证券简称:大丰实业 公告编号:2018-046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祥禾泓安”)和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祥禾涌安”)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20,694,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503%。上述股份均为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于2018年4月2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祥禾泓安因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962,9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2262%。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18年6月29日,公司收到祥禾泓安及祥禾涌安编制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祥禾泓安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0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04%。

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祥禾泓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大丰实业股份1,304,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4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东不属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将根据自身的资金周转安排及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