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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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
公告

2018-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8-03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

公告

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于2018年1月20日披露了《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号),公司原第二大股东(现为第三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4%)。

2018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兴长集团《关于岳阳兴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告知函》载明: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兴长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岳阳兴长(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股票代码:000819)股份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71,338,100股的0.011%;该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说明:

减持股份来源为股改存量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说明:

1、分设分立前,兴长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分设分立后,兴长集团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兴长集团2018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十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设分立方案》的议案,分设成立湖南长炼兴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兴长企服”),并于2018年4月18日完成工商登记;2018年5月18日,兴长集团与兴长企服签署《股份协议转让合同》,兴长集团将因分设分立应该分割给兴长企服的岳阳兴长股份26,522,437股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兴长企服,该股权转让已于2018年5月30日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分设分立后,兴长集团、兴长企服为一致行动人。

分设分立前后,兴长集团、兴长企服持有岳阳兴长股份情况如下:

上述情况详见岳阳兴长2018年2月24日《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拟分设分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2018 年5月19日《关于第二大股东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和《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28)、2018年6月1日《关于第二大股东股权协议转让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1)等公告。

2、兴长集团于2014年9月1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4年9月12日,兴长集团持有岳阳兴长18.77%的股份;2014年9月13日至2018年8月10日期间,兴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长企服累计减持岳阳兴长股份8,976,281股,占岳阳兴长总股本的3.31%。

3、本次减持后,兴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兴长企服合计持有岳阳兴长40,792,591股,占岳阳兴长总股本的15.03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兴长集团本次减持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兴长集团本次减持数量未超过2018年1月20日《第二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披露的减持数量。

3、兴长集团本次减持遵守了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相关承诺。

三、备查文件

兴长集团《关于岳阳兴长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简称:岳阳兴长   证券代码:000819     编号: 2018-037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债

转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债转股、增资暨关联交易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披露的《第十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岭化工债转股、增资暨关联交易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4)。

2018年8月1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新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新岭化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及债转股、增资扩股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获得了重新核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变更情况

登记机关: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核发日期2018年8月10日

二、债转股、增资完成以后新岭化工股本结构

新岭化工根据债转股、增资相关情况修改了《公司章程》,并将其股东情况记载于《公司章程》。新岭化工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同时,完成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手续。

新岭化工《公司章程》载明的股东及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有关说明

1、本次债转股、增资完成以后,本公司持有新岭化工股份由4080万元增加至6127.87万元,持股比例由51%增加至51.066%,新岭化工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本次债转股经湖南中智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湘中智诚所验字[2018]-018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本次现金增资,自然人股东认购出资份额已全部到位;根据增资协议,公司及湖南长岭石化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金认购出资份额将于2018年9月5日前到位。

3、本次增资前,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彭东升、刘庆瑞、李正峰、谭人杰、杨海林)为新岭化工股东,持有新岭化工220万元股份,占总股本8000万元的2.75%;增资后持有新岭化工253万元股份,占总股本12000万元的2.108%。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