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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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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7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和市场投入,各项业务均取得不同程度的增长。2018年5月4日,上海科泰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的主营业务中增加了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的业务,同时加强了公司已有的新能源车用空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80.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2.9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96.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7%。

1、机房温控节能产品

报告期内,机房温控节能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5.44%,主要受益于大规模云计算数据中心旺盛的新建需求以及公司在该领域的产品技术方案优势和主流客户的认可优势。但由于大项目的营业收入占比提高、行业竞争加剧、价格下降等因素,造成毛利率在本报告期内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量价的综合结果下,该业务的毛利金额同比增长7.56%。为适应行业变化趋势,在一些数据中心项目中,公司除向客户提供温控节能系统外,还可能按客户要求提供模块化数据中心系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等整体方案。

2、机柜温控节能产品

报告期内,机柜温控节能产品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2%。受国内通信行业4G建设规模缩减、5G规模建设尚未展开的影响,公司来自国内通信行业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但前期的各种降本工作体现成效,毛利水平触底回升。公司来自通信以外的机柜温控业务,包括电力、储能、工业等领域的应用继续保持高速的增长,收入贡献占比也继续显著提升。机柜温控业务整体的毛利率水平因为降本措施有效及收入结构的优化得到提升。

3、客车空调

受新能源汽车相关补贴政策缓冲期的影响,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客车的空调与去年同期相比需求旺盛,叠加公司市场份额的提升,以及报告期部分时段合并上海科泰的营业收入,公司在客车空调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0.67%,延续了2017年第四季度的良好态势。加强对终端用户的市场推广和服务提高了项目成功率,毛利率水平也因此得到了显著提高。

4、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

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及服务系首次纳入公司的业务板块,包括了新并入公司的上海科泰的“轨道交通列车空调”和“架修及维护服务”的业务。本报告期内并入了报告期部分时段的相关营业收入,实现营业收入3,427.88万元。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8年5月4日,上海科泰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44905099R)。本次变更完成后,上海科泰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产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齐勇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74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8月13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现场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朱晓鸥、金立文、肖世练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8-07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07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向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向东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将不足法定要求的人数,王向东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原独立董事王向东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董事会拟提名陈永康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津贴标准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陈永康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2018-078)。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无异议后,且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75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18 年8月13日;地点:公司3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英维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77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7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2月2日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由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119.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80.68万元。募集资金款项已于2016年12月23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310954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7年8月新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岭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1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7年4月,本公司与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温控技术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分别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2017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实缴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4,752万元补足对苏州英维克的实缴注册资本。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4,752万元转存至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截止2018年6月30日,子公司苏州英维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账户余额为42,020,281.91元。

*2:2017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苏州英维克提供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资金。2017年3月31日,本公司将募集资金2,500万元转存至子公司苏州英维克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截止2018年6月30日,子公司苏州英维克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清湖支行账户余额为2,558,134.55元。

2、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

本公司于2018年2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6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报告期内,本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截止2018年6月30日,上述前5个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共计赎回本金19,260.00万元,获得理财产品投资收益1,666,761.7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化。

2、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本公司先行投入自筹资金18,931,415.62元,此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于2017年2月2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070号鉴证报告。经2017年3月28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置换工作已于2017年4月实施完毕。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于2017年1月16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设立专户,并于2017年8月实施完毕。截止2017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共产生利息收入240,323.12元,其中225,894.39元已转入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截止2018年6月30日,该募集资金专户尚余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14,270.45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13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78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增补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永康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津贴标准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陈永康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7 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永康先生简历

陈永康先生,中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8 年3月生, 高中学历。历任深圳市福田区昌胜印刷厂总经理、深圳市泰安安防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昌胜印刷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泰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恒泰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恒泰润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泰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泰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恒泰信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华运联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同时陈永康先生还兼任深圳市龙华工商业联合会常务理事、深圳市物联网智能技术应用协会理事、深圳市梅县商会副会长、深圳市民治商会理事。

现就其任职资格情况说明如下:

1、陈永康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2、陈永康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3、陈永康先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陈永康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陈永康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陈永康先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7、陈永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或者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陈永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9、陈永康先生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下属企业中任除拟聘任的公司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10、陈永康先生目前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承诺积极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故陈永康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2837 证券简称:英维克 公告编号:2018-079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30日(星期四)下午15:00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8年8月30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3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8月29日下午15:00至2018年8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情形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

7、 出(列)席会议对象

(1) 截至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议案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

3、单独计票提示

议案1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涉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提示

议案1中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无异议,此次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8年8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 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1-3楼董事会办公室。

4、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18年8月2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7、 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请参加会议的股东提前半小时入场。

2、 联系人:欧贤华

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邮政编码:518110

4、 联系电话:0755-66823167

5、 传真号码:0755-66823197

6、 邮箱:IR@envicool.com

七、备查文件

1、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日期:2018年月日

附注:

1. 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 单位委托须经法定代表人委托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委托须本人签字。

附件2: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注:

1、 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 持股数量请填写截至2018年8月21日15:00交易结束时的持股数。

3、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8月29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年月日

附件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37 投票简称:英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8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