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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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第一次“G16嘉化1”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暨通知债券持有人的公告

2018-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18-100

债券代码:136445 债券简称:G16嘉化1

关于2018年第一次“G16嘉化1”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暨通知债券持有人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12条规定以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于2018年7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延期召开2018年第一次“G16嘉化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延期通知”),2018年第一次“G16嘉化1”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会议召开时间延期至2018年8月13日上午10:00,相应参会登记截止时间顺延至2018年8月8日下午17:00。截至2018年8月8日下午17:00,本次会议召集人共收到9名债券持有人的参会登记,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1,369,380张,占公司本期未偿还债券总数的45.65%。根据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情况,虽然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债券张数占本期未偿还债券张数总额的比例未达到二分之一以上,但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12条的规定,本次会议仍按照《延期通知》中说明的会议时间、地点、议案进行。

2、2018年第一次“G16嘉化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获通过。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8年8月13日10:00

3、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3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5、会议主持人:会议召集人委派的代表

本次会议的内容及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或“G16嘉化1”)未偿还总张数为3,000,000张,参加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1,099,580张,代表的债券面值占未偿还本期债券面值总额的36.65%。

三、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情况

审议《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000张,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72.76%;反对299,580张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27.24%;弃权0张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债券总张数的0.00%。上述议案获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G16嘉化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债券发行和交易管理办法》《债券上市规则 》《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不含二分之一)通过。

五、对全体债券持有人的重要通知

(一)通知债券持有人的原由

2018年7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本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媒体上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11元。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54.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需债券持有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人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以下简称“通知债权人公告”),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鉴于公司2018年第一次“G16嘉化1”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的议案获通过,根据《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六、备查文件

1、2018年第一次“G16嘉化1”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G16嘉化1”2018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