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251 公司简称:冠农股份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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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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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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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以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为抓手,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优化资本布局,对内加强管理和改革创新,对外不断加大销售力度和拓展销售渠道,完善产品销售模式,保持了平稳的发展,为公司下半年的生产及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8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021.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3.8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9,739.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40%。
(一)国资国企改革不断推进
1、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深入推进番茄、棉花产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成冠农有机农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激发企业活力和动力。
2、处置僵尸企业和压缩管理层级。一是完成嘉兴冠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新疆冠农鹿丰食品有限公司、新疆冠农艾丽曼果业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二是完成新疆冠农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转让的进场交易,实现退出;三是实现管理层级由4级压缩到3级以内的扁平化管理,减少了管理层级,降低了管理成本。
3、深化三项制度改革。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开展机构优化和薪酬绩效咨询,完成公司集团总部机构优化、人员定岗定编、高级管理人员、中层及其他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制定,以及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方案制定。下半年将正式落地实施,真正形成精简、统一、高效的管理体系,达到提升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
(二)生产经营稳步运行
1、加大销售力度,拓展销售模式。一是糖业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加大期货套保业务,进一步控制销售风险,取得了较好的收益;二是棉业利用汇锦物流和大渊博平台,创新机制,加大销售力度,开展期现结合,积极防控和化解风险,销售收入大幅提升;三是番茄制品抓住汇率变动的有利时机,加大外贸出口力度。继续深化终端产品线上与线下融合,积极开发代理商及餐饮连锁等特通渠道,加大销售力度。
2、保障原料供应,提高设备检修质量。一是糖业、棉业、番茄深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加大三农服务力度,做好原料种植技术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原料基地;二是各产业根据季节性生产特点,实施检修三包责任制,加大检修力度,认真保养维护,为下半年顺利开机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3、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一是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和薄弱环节为着力点,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完善安全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保障,夯实安全基础,达到本质安全;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业政策和制度,积极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加快、加大环保设施的建设和投入,计划投入4298万元对番茄、糖业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本报告期项目已完成70%进度。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中海
日期 2018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1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8月6日以传真方式、电子邮件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长刘中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性能落后,无法满足新的生产工艺或安全生产要求,没有继续使用价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619,356.24元,将减少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17,619,356.24 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2)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同意公司为:1、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额26亿元的棉花收购资金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保证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2、全资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总额4.92亿元的甜菜收购资金向焉耆县工商银行、焉耆县农村信用社、库尔勒农商银行、天津滨海银行、巴州建设银行、邮政银行、铁门关村镇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为确保上述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孙)公司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国家储备棉承储及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3)
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的国家储备棉承储业务和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4)
同意公司关联自然人郭旭、金建霞、袁烨、陈哲学、陈晓琼、陈柳敏、陈柳克购买或有意向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信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杭州市西湖区云腾丝路中心项目,金额共计658.18万元。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和国资国企改革要求,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由原先10个部门调整为如下7个部门:证券投资部、经营管理部、财务管理部、综合部、纪检风控部、安全环保部、采购部。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5)
为加强营销力度,提升冠农品牌地位,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意公司出资1000万元成立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备案为准)。主要从事各类大宗商品的国内外贸易、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2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巴州棉业”)、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衡棉业”);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原糖业”)。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本次拟为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92亿元,其中:银通棉业14.5亿元、巴州棉业10亿元、永衡棉业1.5亿元、绿原糖业4.92亿元。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实际为银通棉业提供担保1亿元、为巴州棉业提供担保1,154.04万元。
●银通棉业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产品收益和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为下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如下: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棉业、永衡棉业总额26亿元(其中:银通棉业14.5亿元、巴州棉业10亿元、永衡棉业1.5亿元)棉花收购资金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保证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全资子公司绿原糖业总额4.92亿元的甜菜收购资金向焉耆县工商银行、焉耆县农村信用社、库尔勒农商银行、天津滨海银行、巴州建设银行、邮政银行、铁门关村镇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为确保上述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孙)公司调剂使用。
银通棉业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产品收益和其他个人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此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银通棉业成立于2004年8月20日,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乌拉斯台农场。法定代表人:张炜。注册资本:11,000万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26%的股权。经营范围:籽棉加工、籽棉收购、批发零售;皮棉及棉花副产品、打包布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银通棉业资产总额61,414.84万元、负责总额33,777.28万元、净资产27,637.56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79,403.10万元、净利润101.18万元。
(二) 巴州棉业成立于2003年9月17日,注册地址:库尔勒市二十八团加工连。法定代表人:张炜。注册资本:人民币17,543.57万元 ,是银通棉业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为籽棉加工,皮棉、棉短线、棉纱、其他农畜产品、针纺织品、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其他化工产品、饲料、棉花加工机械及配件、籽棉收购。
截止2018年6月30日,巴州棉业资产总额38,768.47万元、负债总额20,189.15万元、净资产18,579.32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4,196.92万元、净利润170.50万元。
(三) 永衡棉业成立于2007年8月28日,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阿塔公路55公里处。法定代表人:张炜。注册资本:2,150万元,是银通棉业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籽棉收购、加工;皮棉销售;棉籽脱绒。粮油销售等。
截止2018年6月30日,永衡棉业资产总额8,708.36万元、负债总额5,301.86万元、净资产3,406.50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5,190.45万元、净利润31.36万元。
(四)绿原糖业成立于2006年5月25日,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和静县才吾库勒镇。注册资金:人民币15,434万元,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军。主营业务为白砂糖,绵白糖,精制幼砂糖,冰糖,食用酒精的制造及销售;甜菜颗粒粕,其他农畜产品加工及销售;接受业主委托对物业进行管理;经营本企业货物的进口业务。
截止2018年6月30日,绿原糖业资产总额45,840.95万元、负债总额25,338.94万元、净资产20,502.01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10,503.34万元、净利润628.4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银通棉业及其子公司巴州棉业、永衡棉业总额为26亿元的棉花收购资金、为绿原糖业总额为4.92亿元的甜菜收购资金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届时将依据其资金需求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种类、期限等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期限均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
银通棉业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益及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可确保公司完成经营目标,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银通棉业以其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益和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本次担保行为不属于违规担保。对上述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公司完全可以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张磊、杨有陆、姜方基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孙)公司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等综合银行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正常的、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计划是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银通棉业以其所拥有的全部资产、产品收益和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该反担保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因此,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55,702.49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余额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8.44%。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银通棉业股东会决议、与公司签订的《反担保协议》、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五)巴州棉业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六)永衡棉业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七)绿原糖业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3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国家储备棉承储及监管棉
仓储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物流”)
●担保事项:汇锦物流开展的国家储备棉承储业务和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
● 汇锦物流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和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汇锦物流在2013年被认定为国家储备棉承储库,2014年被认定为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监管仓库。为继续申报国家储备棉承储资格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监管仓库,根据《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交割(监管)仓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仓储企业进行监管棉仓储业务需提供交易市场认可的有实力企业的担保。
为了提高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巴州地区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开拓皮棉仓储及交易业务,继而提升经济效益,公司拟同意为汇锦物流开展的国家储备棉承储业务和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国家储备棉承储及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为汇锦物流开展的国家储备棉承储业务和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汇锦物流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和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汇锦物流在担保事项范围内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汇锦物流成立于2013年5月21日,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综合产业园区内。法定代表人:张炜。注册资本:1亿元。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持有其80.83%的股权。该公司毗邻库库高速公路,拥有60万吨皮棉仓库及一条铁路专用线,主要从事棉花及副产品的购销、货物仓储服务、运输等。
汇锦物流自成立以来,不断加大棉花仓储库经营设施硬件投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管理流程,实施规范化管理和操作,成立至今经营管理、资信良好,未违反上级及其他监管部门的管理规定,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截止2018年6月30日,汇锦物流资产总额7,559.83万元、负责总额659.01万元、净资产6,900.82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510.78万元、净利润-20.89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风险:汇锦物流设计静态仓储库容皮棉60万吨,公司主要的担保风险为仓储货物安全和仓储出入库交易的合规性操作。
(二)风险防控措施:
1、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汇锦物流具备健全和完善组织机构,有完善的仓储管理规章制度和合格的管理人员,具备比较丰富的仓储管理经验,以往与交易市场或其它单位合作过程中没有不良记录。严格按照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仓储管理的相关规定实施规范化管理。
2、健全货物储存、监控、安防等防控体系。汇锦物流严格按照《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交割(监管)仓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配备有符合相关商品的仓储保管和消防安全所要求的设施和力量;配有与相应业务配套的装卸作业机械;配有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和报警、监控装置;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建立了完善的防控体系。
3、对库存货物足额投保财产保险,防范风险。汇锦物流每月按照实际货物库存情况足额投保财产保险,确保投保连续足额不间断,防范货物仓储风险。
(三)担保责任:公司同意为汇锦物流仓库在仓储业务项下的全部义务或责任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对于在仓储业务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保管职责、不履行配合义务、制作虚假《电子仓单》、擅自出库、擅自移库、擅自转移棉花储存地点等,给全国棉花交易市场和储备棉造成损失的,保证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反担保:汇锦物流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和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取得国家储备棉承储资格和全国棉花交易市场指定监管仓库,可以为公司进一步开拓皮棉仓储及交易业务,更多吸纳皮棉入库,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继而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发挥积极作用。汇锦物流风险控制措施完善,公司对上述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完全可以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张磊、杨有陆、姜方基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控股孙公司开展的国家储备棉承储业务和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市场惯例,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皮棉仓储和交易业务,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对公司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汇锦物流以其所有资产、收益和其他股东的股权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四)汇锦物流股东会决议、出具的《反担保承诺函》、2018年6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4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公司关联自然人郭旭、金建霞、袁烨、陈哲学、陈晓琼、陈柳敏、陈柳克因个人住房需求购买或有意向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浙江信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信维”)在浙江省杭州市转塘科技经济园区“云栖小镇”核心区开发的杭证储出【2011】34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杭州市西湖区云腾丝路中心项目,金额共计658.18万元。
●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交易完成将增加浙江信维房屋销售收入,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对上述关联交易形成重大依赖。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关联自然人郭旭、金建霞、袁烨、陈哲学、陈晓琼、陈柳敏、陈柳克因个人住房需求购买或有意向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一浙江信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信维”)在浙江省杭州市转塘科技经济园区“云栖小镇”核心区开发的杭证储出【2011】34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杭州市西湖区云腾丝路中心项目,金额共计658.18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上述购房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同一关联自然人或与不同关联自然人之间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郭旭系公司原董事长郭良先生之子;金建霞系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袁烨系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冠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陈柳敏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之股东新疆华夏汇通实业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陈哲学、陈晓琼、陈柳克系陈柳敏的直系亲属。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上述购房行为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关联方与公司不存在其他的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其他任何关系。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交易标的名称:云腾丝路中心项目系浙江信维在浙江省杭州市转塘科技经济园区“云栖小镇”核心区开发的杭证储出【2011】34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总占地面积30.45亩,总建筑面积64205㎡。
2、交易类别:销售产品、商品
3、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方法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上述关联自然人与社会普通购房者执行同等的购房政策,将按合同约定付清购房款,未做其他特殊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人郭旭、金建霞、袁烨分别与浙江信维签订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与普通购房者一致,未做其他特殊约定;陈哲学、陈晓琼、陈柳敏、陈柳克分别缴纳了50%的预售房款。
2、定价政策:本次交易的定价根据该商品房的市场销售价格确定,与公司销售给其他普通购房者的定价原则一致,交易价格公允。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商品房系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关联交易,关联自然人未利用其在公司内的任职或关联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公允,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不利影响。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18年8月1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磊、杨有陆、姜方基先生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关联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销售行为,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七、历史关联交易
至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上述同一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自然人进行的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35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农物产”)
● 投资金额:1,000万元
● 特别风险提示:无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加强营销力度,提升冠农品牌地位,提高企业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投资成立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备案为准)。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的议案》,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备案为准);
出资额:货币资金1,000万元;
出资方: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大宗商品的国内外贸易、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整合公司分散的营销资源,实现公司产品统一管理,统一营销,降低营销成本,提升冠农品牌地位,提高企业竞争力。
2、有利于营销人员的管理、培养和激励,有助于建立一支相对稳定优秀的营销团队。
3、冠农物产主要从事各类大宗商品的国内外贸易、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有助于扩大公司的贸易增量、提高经济效益。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51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告编号:2018-036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3日10点30 分
召开地点: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十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3日
至2018年9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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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接受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四)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股东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五)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
联 系 人:金建霞 陈 莉
联系电话:0996-2113386、2113788
传 真:0996-2113676
邮 编:841000
(二)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授权委托书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7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在新疆库尔勒市团结南路48号小区冠农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丁紫云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对性能落后,无法满足新的生产工艺或安全生产要求,没有继续使用价值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619,356.24元,将减少公司2018年半年度利润17,619,356.24 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2)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各项权益,使其不断增值,同意公司为:1、控股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巴州冠农棉业有限责任公司、阿克苏地区永衡棉业有限责任公司总额26亿元的棉花收购资金向银行办理的信贷、贸易融资、资金的综合银行业务提供保证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2、全资子公司新疆绿原糖业有限公司总额4.92亿元的甜菜收购资金向焉耆县工商银行、焉耆县农村信用社、库尔勒农商银行、天津滨海银行、巴州建设银行、邮政银行、铁门关村镇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申请的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方式的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的主债权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限为主债权到期之日起两年,可在担保额度和担保期限以内循环使用。为确保上述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可以在本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对上述子(孙)公司调剂使用。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国家储备棉承储及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3)
同意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新疆汇锦物流有限公司开展的国家储备棉承储业务和开展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监管棉仓储业务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4)
同意公司关联自然人郭旭、金建霞、袁烨、陈哲学、陈晓琼、陈柳敏、陈柳克购买或有意向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信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杭州市西湖区云腾丝路中心项目,金额共计658.18万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 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成立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8月1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8-035)
为加强营销力度,提升冠农品牌地位,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意公司出资1,000万元成立新疆冠农物产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核准备案为准)。主要从事各类大宗商品的国内外贸易、物流及供应链管理等。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51 证券简称:冠农股份公告编号:临2018-038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8年8月16日披露了《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纳入国企改革“双百行动”企业的公告》(临 2018-030),现就相关事项有关情况作进一步说明,并提示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开展“双百行动”的实际情况
2018年上半年国务院国资委组织遴选百余户中央企业子企业和百余户地方国有骨干企业(以下简称“双百企业”),在2018-2020年期间实施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公司进行申报,现已被纳入“双百企业”名单。
公司后续将按照国资委关于国企改革“双百行动”的总体部署与指导要求,积极组织制订完善本公司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改革目标、改革措施、责任分工等,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履行相应申报与审批程序。
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被纳入“双百企业”名单事项,尚未对公司当前经营及半年度业绩构成影响。
三、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双百行动”正处于方案制订阶段,方案具体内容和实施进度尚待确定,公司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