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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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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8-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19 公司简称:大连热电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未有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报告期,完成上网电量23,252万千瓦时,同比减少3,896万千瓦时,降幅14.3%,完成年度计划的56.1%。因一季度为保证供暖需要,热电厂压电保汽运行,以及机组运行方式调整,影响上网电量同比量减少。

报告期,完成蒸汽销售量49.6万吨,同比增加3.5万吨,增幅7.5%,完成年度计划的70.9%。因存量用户需求较大,蒸汽销量同比大幅增长。

完成高温水销量23.9万吉焦,同比增加3.2万吉焦,增幅15.4%,主要是冬季气温低,高温水用户需求增加。

报告期末公司采暖收费面积1,379万平方米,同比增加90万平方米,增幅7.0%。

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82亿元,同比增加3,741万元。主要是蒸汽和高温水销量、采暖面积的增加以及蒸汽价格上调,使得供热收入明显增长,抵消了售电收入的减少,总体上主营收入同比增长较大。

报告期内,实现合并利润1,723万元,同比减少548万元,降幅24%。

二、上半年重点工作回顾

1、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经营工作全面提升。

报告期内,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重新修编了管理办法,理顺各项管理流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试行并制定了合格供应商目录;加强设备和资产管理,重新制定编码规则并逐类逐项登记统计,实行设备检修责任挂牌制度;全面落实过程可控的预算管理,根据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建立起按月、季度计划管理体系,经济活动分析常态化。

2、加强成本控制,化解不利因素。

报告期内,非法人单位独立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工作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克服一季度低温天气影响,在煤成本同比增加2,361万元的情况下,控制各项成本消耗和费用支出,缓解了生产成本大幅增加的不利影响,整体经营平稳。

3、推进重点工程,提升经营质量。

报告期内,基于主城区热源紧缺、供需失衡、容量不足、设备老化的问题,公司结合大连市城市供热规划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北海改扩建项目的前期筹划工作,力争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回报”原则,采用最新的高效率低排放设备技术,有效提高热源效率、降低输送损耗、增加市场发展能力,提升企业持续发展能力。

4、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环保水平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重新修订运行规程制度,开展了应急预案修编,通过了应急能力评估,落实安全风险分级控制和隐患排查工作,安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坚决履行社会责任,全面推进环保清洁生产,完成北海封闭煤场建设、电厂雨污分流等环保项目,取得了较好效果,按照超低排放标准开展北海热电厂改扩建项目建设。

5、加强市场跟踪,多头并进,发展多元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继续实行掠夺式市场发展战略,在大连市房地产政策紧缩的条件下,主城区新签约发展面积74万㎡,环海热电达成并网意向6.8万㎡,市场发展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加强域外区域开发,正在开展鞍钢石灰石矿、盐业集团、军港等单位供热业务调研;开辟运维市场,与市内多家供用热单位联系,计划开展供冷供热运维服务业务。

6、积极消化吸收新能源技术,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与研究机构合作,已对“大温差供热”技术、“蓄热罐”技术、“煤改气”技术等进行了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为实施“多能互补”的新型能源战略提供决策依据和技术保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19 股票简称:大连热电 编号:临2018—018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8月10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18年8月16日10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九人,实际表决的董事九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做出决议如下:

一、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与会董事对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认为该报告所载资料真实、全面、完整地反应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编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批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2018年8月1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葛毅先生、朱冰先生、李俊修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该议案由公司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刘玉平先生已对公司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给予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原因符合客观实际;该关联交易事项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交易行为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题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原因符合客观实际;关联交易行为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四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详见公司2018年8月1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大连热电 证券代码:600719 编号:临2018-019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止披露日,公司与海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386万元。

●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持续经营所必要的,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确定了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公司原预计2018年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合计总额为65,865万元,包括蒸汽产品销售、委托加工、接受劳务、房屋租赁以及向关联方购买煤炭等方面。

根据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兴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2016年至2018年公司所属热源厂主设备检修、日常维护和部分技改项目由关联方海兴公司承担,近三年,由此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基本保持在3,000万元左右。在预测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及额度时,基于公司下属电厂运行定位调整改革及控制关联交易的考虑,公司拟自行承担日常维护等项目,故预计该项关联交易为1,100万元。鉴于公司年初确定的电厂运行定位调整改革因人员、技术等原因未能推行,公司拟仍旧按惯例由海兴公司承担合同约定的内容。据测算,今年预计该项关联交易额度为2,600万元,比年初增加1,500万元。

截至披露日,公司与海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386万元,本次增加该项关联交易额度1,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7.37亿元的2%,累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该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增后,公司 2018 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67,365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海兴热电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纪峰

注册资本:8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经营范围:发电设备检修、工业管道检修及安装、钢结构安装;热电技术咨询。

2、关联关系:海兴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市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海兴公司签订的《合同书》,公司所属北海热电厂、东海热电厂、庄河环海热电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和部分技改项目由海兴公司负责。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依据,参照《发电设备标准项目大修定额标准》及经确认的人工单价确认工程总价。

四、关联交易额度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额度的调整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邵阳先生、田鲁炜先生、葛毅先生、朱冰先生、李俊修先生回避对该项议案的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并通过了该议案。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取得公司独立董事马荣凯先生、刘永泽先生、韩海鸥先生、刘玉平先生的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原因符合客观实际;该关联交易事项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和“有偿服务”的原则,交易行为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议题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书面意见,认为: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增加关联交易额度原因符合客观实际;关联交易行为严格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交易价格、定价方式和依据客观公允,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同意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书面意见;

4、公司与关联方海兴公司2015年12月18日签订的《合同书》。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