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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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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2018-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6

债券代码:150172 债券简称:18美都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或控制的房地产业务板块中主要子公司的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至德清万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其通过美都经贸持有的美都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至德清财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业务结构将得以优化并进一步聚焦于新能源产业。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工作

(一)主要历程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5月30日起停牌,同日公司披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2018-048号公告)。

2018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2018-052号公告)。

2018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2018-054号公告)。

2018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详见2018-057号公告)。

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九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九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7月26日披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2018-063号公告)、《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详见2018-065号公告)、《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继续停牌的公告》(详见2018-066号公告)、《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2018年8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8]0841号)《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并于2018年8月3日披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详见2018-069号公告)。

2018年8月9日,公司披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详见2018-070号公告)。

2018年8月17日,公司披露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详见2018-075号公告)、《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详见2018-072号公告)、《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复牌的提示性公告》(详见2018-074号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8月17日起复牌。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九届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德清万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德清财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与德清万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及《与德清财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二)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在筹划并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预案。在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问询函后,公司积极协调组织各中介机构对《问询函》进行回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期间,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文件,并在《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中充分披露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鉴于近期国内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充分审慎研究,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不够成熟。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公司承诺自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刊登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未正式生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对公司没有实质性影响。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审慎研究并与相关各方一致协商的结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

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聚焦新能源主业,提升石油业效益”的战略目标,将陆续分批剥离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标的,在新能源和石油板块上精耕细作、稳步发展,提高业务协同和整合,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及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价值。

六、投资者说明会安排

公司将于2018年8月23日召开有关此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的投资者说明会。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2018-079号公告)

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7

债券代码:150172 债券简称:18美都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八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八次监事会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3人,实到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以下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自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与各交易对手就交易细节进行了多次磋商,并根据尽调情况及与各方的谈判沟通情况对本次重组标的及时进行了调整。但鉴于近期国内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充分审慎研究,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不够成熟。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之终止协议〉》

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同意与交易对方德清万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德清财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76)股票,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180万股,总成交金额不超过 1亿元。

本次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争取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8

债券代码:150172 债券简称:18美都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9:00时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启动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鉴于以下原因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自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与各交易对手就交易细节进行了多次磋商,并根据尽调情况及与各方的谈判沟通情况对本次重组标的及时进行了调整。但鉴于近期国内市场环境、经济环境、融资环境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经充分审慎研究,公司认为现阶段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条件不够成熟。经认真听取相关各方意见并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评估论证,目前重组方案尚不具备完成条件和时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面临较大不确定因素。为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将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刊登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自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刊登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闻掌华、闻国明回避,其他董事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临时公告:2018-076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之终止协议〉》

就公司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同意与交易对方德清万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德清财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署《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之终止协议》。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闻掌华、闻国明回避,其他董事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王维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维安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独立董事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决定,提名吴勇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临时公告:2018-080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择机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376)股票,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180万股,总成交金额不超过 1亿元。

本次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争取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临时公告:2018-082号。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18年9月6日(周四)下午14:00在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3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司临时公告:2018-081号。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79

债券代码:150172 债券简称:18美都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便于投资者了解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定于2018年8月23日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将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现将投资者说明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3日(星期三)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暂定人员包括:公司总裁翁永堂先生、董事会秘书沈旭涛先生、财务负责人徐国强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在上述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http://sns.sseinfo.com)与公司参会人员进行沟通与交流。公司欢迎投资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等形式,提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问题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王晶晶

联系电话:0571-88301610

传 真:0571-88301607

邮 箱:wangjingjing67@126.com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80

债券代码:150172 债券简称:18美都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维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王维安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维安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比例的法定要求。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王维安先生在担任职务期间为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 2018年8月20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提名吴勇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

吴勇军,男,1974年10月3日出生,长期从事新能源材料领域的教育与科研,毕业于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00年10月至2003年9月,在日本千叶大学电子光情报基盘技术研究中心,任博士后研究员;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在日本东京大学大学院工学系研究科任特别研究员;2005年1月至2011年12月,在浙江大学任副教授;2011年至今,在浙江大学任教授。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81

债券代码:150172 债券简称:18美都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6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6日

至2018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5月23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2已经公司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5月23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3已经公司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5月23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4已经公司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5月23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议案5已经公司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8年8月21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第4议案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个人股东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与地点

登记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6:30

登记地址:杭州市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五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1)88301610

传真:(0571)88301607

联系人:王晶晶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82

债券代码:150172 债券简称:18美都01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部分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年8月20日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择机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持有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开股份”,股票代码:600376)股票,出售股份数量不超过1,180万股,总成交金额不超过 1亿元。

本次出售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原因:

本次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财务状况以及证券市场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争取实现公司投资收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事项是为降低交易性金融资产价格波动给公司后续经营带来的不可控风险。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本议案。

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公司未来具体出售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披露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