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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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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55           公司简称:台华新材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精诚团结,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级管理团队的辛勤付出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了公司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7,713.93万元,同比增长13.30%;营业利润28,580.76万元,同比增长15.8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423.09万元,同比增长16.45%。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以下重点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与进度安排,积极推进IPO募投项目建设,并从进口设备分批交付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边安装、边调试、边试车的方式,加快募投项目落地。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启动可转债发行工作,拟募集资金5.33亿元用于“年产7600万米高档锦纶坯布面料”项目,从而加快主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研发为核心,以销售为龙头,持续加强提高研发、销售和生产等各个团队之间的配合度,不断优化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申请6项,获授权专利5项,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累计获得有效授权专利138项。同时,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化建设,作为第一起草单位主导制定FZ/T43046-2017《锦纶弹力丝织物》、并参与起草修订了FZ/T14017-2018《锦纶印染布》、FZ/T43048-2018《化纤长丝免缝防钻绒织物》等多项行业标准。以技术研发为依托,公司在产品领域推陈出新,在报告期内积极围绕超细旦、色纺、环保回收等领域,专注弹力、阻燃、吸湿等功能应用,开发锦纶长丝新样品近150项,坯布新样品400余项,面料新样品近1500项,并及时响应品牌客户需求,针对性开发样品近1000项。

创新强化了公司差异化的产品定位与迅速的市场反馈,与现有国际、国内品牌客户之间的合作愈加紧密,并获得了Gap等新的品牌客户的认可,市场与客户持续优化。公司更通过与品牌客户迪卡侬建立产品开发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上下游需求与开发信息的即时共享,从而继续推动公司从产业链优势向价值链优势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节能工作,加大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与整改,加强对环保安全设施的改进和优化,同时坚持对新老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与节能环保意识。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管理水平,积极推进管理信息化。公司以新建IPO募投项目为契机,构建ERP体系与自动化设备的对接,实现设备与信息化系统的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公司积极接纳客户领先管理理念,与迪卡侬达成RFID项目的合作,实现上下游数据的共享,为公司提高信息化、自动化水平做出新的探索。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55 股票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0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董事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股票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1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8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传真、电话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翔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全体监事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8-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566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76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9.21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62,259.6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后,余额57,489.60万元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

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5,5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9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4768号)。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8年1-6月,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3,410.64万元,支付发行费用(含税)674.0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737.14万元,累计支付手续费0.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1,982.3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306.66万元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20日出具《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4892号)。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7年10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 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报告期公司分别购买了中国银行嘉兴市分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56天、88天)、中信银行“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608期”(86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债券质押式回购-天天利14天”、“银河金山-收益凭证2303期”(87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25期收益凭证”(53天)等保本理财产品,均为短期理财产品,收益共计383.44万元。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055 股票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8-04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第十七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124次工作会议对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