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2018-034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集团”)于2018年1月22日非公开发行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标的股票为公司部分A股股票,实际发行规模为4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初始换股价格27.49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临2018-004《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完成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2018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截至2018年7月23日15:00时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伊力特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含税)人民币0.25元。根据有关规定和《新疆伊力特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当标的股票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对换股价格进行调整。本期债券的换股价格自2018年7月24日起由27.49元/股调整为27.24元/股。
现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伊力特集团本期债券将于2018年8月20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限自2018年8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22日。换股期间,伊力特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而减少。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债券的情况,并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97 证券简称:伊力特 公告编号:2018-035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8月2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 1119 号大成尔雅 A 座 20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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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付文文律师和吴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总经理陈双英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董事陈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陈志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君洁女士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1公司关于实施总部酿酒基地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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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实施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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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3实施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4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5.01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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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5.02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5.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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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5.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5.05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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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5.0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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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5.07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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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5.08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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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5.0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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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5.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5、 议案名称:5.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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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5.12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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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5.13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8、 议案名称:5.14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9、 议案名称:5.1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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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议案名称:5.16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 议案名称:5.17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2、 议案名称:5.1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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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议案名称:5.19募集资金存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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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议案名称:5.20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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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议案名称:6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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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议案名称:7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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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议案名称:8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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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议案名称:9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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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议案名称:10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2018年7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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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议案名称:1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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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议案名称:12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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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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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
律师:付文文、吴明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