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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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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62号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无异议。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上半年,在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领导下,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提升供热运行效率和供热服务质量,努力构建安全、清洁、经济、高效的供热系统,圆满完成了2017-2018供暖季的供暖任务。供热运行结束后,公司积极组织热源、热网建设及优化改造,严把质量及进度,做好下一季供暖季的准备工作;同时公司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积极开拓市场,寻求新的利润突破口,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709.47万元,实现营业利润6,519.0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65.9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75.31万元。

(二)报告期内主要工作回顾

1、经营发展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出色完成了2017-2018供暖季后期供热任务。按预订工作计划和安排,较好的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供暖季过后,公司即着手启动了设备维修维护、热源项目建设规划,以进一步增强下一供暖季供热能力。

公司积极寻求业务发展,成功收购了沈阳市剑苑供暖有限公司100%股权,直接获得沈阳供暖资质,这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入沈阳市场。对加强公司在北京以外地区,特别是东北三省的战略布局,对公司快速扩大现有业务规模,布局外埠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了积极影响。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供暖面积达到2700万平方米。

2、知识产权方面

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截至2018年06月30日,研发投入446.85万元,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9.34%。同时,公司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拥有注册商标15项、专利51项、软件著作权43项,是北京市认定的首批“综合类核心供热节能技术产品公司”,曾多次被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评为“北京市供热先进单位”、“北京市供热优秀单位”,并曾荣获“全国节能突出贡献示范单位”、“中国节能服务产业先进单位”等荣誉。知识产权的开发和保护,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夯实了基础。

3、人才培养和管理方面

2018上半年,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优化人力资源基础工作,建立企业良好劳动关系。通过更新、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综合经营业绩等各方面因素逐步提升员工福利水平,组织各类团建、拓展活动,积极营造舒适、和谐的工作成长环境。同时公司积极拓宽并尝试多渠道招聘方式,加强校企合作,加大实习生招聘力度,稳步提升一线员工素质能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还组织开展了“新活力训练营”及各项专业技能培训,加速赋能发展与培养,通过人力资源的优化与调整,推进企业稳步、快速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新增全资子公司沈阳剑苑供暖有限公司,详见附注第十节、八、1。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2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3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8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公司拟增加结构性存款作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 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将公司持有的供热合同债权项下未来6年内向特定用户收取的供热费收入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总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00万元,计划存续期限为 3+3 年(金额及比率皆为暂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贷款期限及其他具体事项以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所约定之条款为准。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谢凌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选举卢宏广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候选人,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8、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庆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9、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18年9月6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会议室,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4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洪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登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2、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无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 公司拟增加结构性存款作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增加结构性存款作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且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公司计划将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将公司持有的供热合同债权项下未来6年内向特定用户收取的供热费收入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专项计划总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00万元,计划存续期限为 3+3 年(金额及比率皆为暂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且本次事项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构成损害。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李雨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1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9月6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8年9月6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5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8月29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

2、《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3、《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分别由公司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8年8月21日刊载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8月31日(星期五9:00-12:00,13:00-16: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景凤

联系电话:010-52917878

联系传真:010-52917676

电子邮箱:htrl@huatongreli.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三区5号楼5层。

邮政编码:100160

5、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代表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893”,投票简称为“华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

担。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署: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2018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1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8.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6,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9,185,534.5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614,465.41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9月12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9月12日“XYZH/2017BJA20506”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按公司资金使用审批规定办理手续,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涉及项目,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计划和工作进度。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用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审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9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简称杭州银行中关村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大连银行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 年6月 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注1:2018年1月5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报告号为《XYZH/2018BJA20004》号“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715.1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64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

投资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自由分配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现根据公司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公司拟增加结构性存款作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由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节省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

2、投资金额: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内的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运用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单个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4、投资期限:自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决策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现金管理进展。

二、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自有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增加结构性存款作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

2、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监事会同意增加结构性存款作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公司增加结构性存款作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进行现金管理。

4、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调整闲置自有资金 现金管理额度及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内部控制完善,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调整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投资品种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65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促进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资产结构,于2018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将作为特定原始权益人开展资产证券化工作,通过合格证券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将公司持有的供热合同债权项下未来6年内向特定用户收取的供热费收入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项计划概述

本专项计划总募集资金不超过22,000.00万元,计划存续期限为 3+3 年(金额及比率皆为暂定),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本次拟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

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者财产。本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为公司持有的供热合同债权项下未来6年内向特定用户收取的供热费收入,本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

2、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1)发行规模:拟发行规模不超过22,000.00万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募集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 20,000.00 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拟募集规模为人民币不超过2,000.00万元

(2)发行期限:计划存续期限为 3+3 年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计划管理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本次专项计划的授权事宜

为保证本次专项计划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交易流通场所、各期发行规模及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为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计划管理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相关事宜;

3、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涉及的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相关必要的手续;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1)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作为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融资形式, 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2)资产证券化通过将流动性较低的存量资产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 产,可以达到优化资产结构的目的。

2、本项目的风险分析

本次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利率、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 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同时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 设立的风险,能否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本专项计划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本次专项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6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2018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快速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西城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南京银行呼家楼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综合银行授信额度,合计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不超过45000万元,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在以上授信额度内,限额内的授信可分多次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贷款期限及其他具体事项以本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所约定之条款为准。

上述拟申请的授信额度拟采用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方式,实际以银行授信批复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6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8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杨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勇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杨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巨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杨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069,380股,持股比例0.89%。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谢凌宇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董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谢凌宇简历

谢凌宇,女,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中级职、称。2002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湖南大学金融学院讲师。2009年9月至2011年2月,任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1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7年12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证券管理中心总经理。

谢凌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谢凌宇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精神病史,无大额到期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未担任过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未担任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68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杨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勇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董事会对杨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卢宏广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卢宏广简历

卢宏广,男,1978年2月1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14年2月任北京新源大通锅炉供暖技术有限公司经理;2014年3月起任北京华远意通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市场经理,2016年3月起担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市场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年11月10日至今担任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卢宏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9,99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0833%,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卢宏广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69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8月20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杨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杨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勇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杨勇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聘任高庆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高庆宏简历

高庆宏,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研究生同等学历),工程师。1992年9月至2002年8月,任原北京市天然气公司第三管理所安技股长,副所长。2002年9月至2009年6月,任北京燃气集团销售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1年8月,任北京燃气集团二分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7年11月,任北京燃气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庆宏男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高庆宏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精神病史,无大额到期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未担任过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未担任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0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辞职及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8月20日收到股东代表监事李小寒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李小寒女士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职务,李小寒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对李小寒女士担任公司监事以来的忠实、勤勉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雨桐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李雨桐女士当选公司监事后,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0日

附件:简历

李雨桐,女,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高级职称。2002年7月至2007年7月,任德国北威州国家公共交通公司BogestraAG客户服务咨询顾问/内审。2007年8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供应链经理。2010年1月至今,任通用(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李雨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它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雨桐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无精神病史,无大额到期未清偿的个人债务,未担任过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未担任过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之情形。

证券代码:002893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6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函告,获悉赵一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一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33,884,8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为28.2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666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41.3164%。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相关机构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893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77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 20日接到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函告,获悉陈秀明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秀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705,6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2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5,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8333%,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1.7183%。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相关机构出具的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