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8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8-120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17,915,358元减少至712,818,506元。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2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2018年5月1日,公司股份回购期届满,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976,852股。公司已于2018年5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4,976,852股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717,915,358股变更为712,938,506股。

2、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白光LED器件板块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孙昌远、李明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孙昌远、李明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712,938,506股变更为712,818,506股。

上述两次股份回购涉及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17,915,358元减少至712,818,506元。

公司回购股份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18-11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于2018年8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