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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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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8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 是 √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 是 √ 否

公司2018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076.37万元,同比增长10.77%;主营业务血液制品销售毛利率66.78%,较上年同期62.68%提高4.10%;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662.87万元,同比增长约12.82%,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小幅提升;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亏损84,712.73万元,同比减少219.51%,是由于证券投资业务受市场波动影响,持有和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合计-137,854.2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76,919.37万元,导致2018年半年度业绩亏损。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此页为《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签字盖章页: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杰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80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全体与会董事投票一致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供投资者查阅。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会议同意聘任邱宏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期满。(简历附后)

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

联系电话:021-22130888-217

传真:021-37515869

电子邮箱:raas@raas-corp.com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邱宏简历:

邱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12月出生,本科。2013年7月年起在本公司任职,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

邱宏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接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8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莱士”或“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37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2,140,221股新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4月,公司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计发行股票12,888,107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1.2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66,000.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63,872.7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15年4月23日到账,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5]0002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01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对于由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同路生物”)募集资金实施的项目,公司采取借款的形式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其中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用于同路生物“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借款”项目,借款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期限为一年。剩余“浆站建设项目”的26,000.00万元,将根据同路生物浆站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该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再签署借款协议向同路生物提供资金使用。

2015年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补充同路生物营运资金。上述“补充同路生物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30,000.00万元已实施完毕。

2015年10月21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119.6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6年6月,同路生物已归还2015年5月上海莱士采取借款形式向同路生物提供的“补充同路生物流动资金”项目资金30,000.00万元中的10,000.00万元,并重新签署协议,采取借款形式将剩余的20,000.00万元继续借款给同路生物,借款利息按照银行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暂定为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期。

同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000.00万元向同路生物提供借款,用于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借款利息按照活期银行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借款期限暂定为一年,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可续期。

2016年11月25日与2016年12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路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变更同路生物“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募集资金及利息合计24,522.05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4,380.26万元,使用利息收入141.79万元)用于同路生物“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不足部分同路生物用自有资金补足,收购项目由同路生物实施。该收购项目于2016年12月22日完成,上述“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项目已实施完毕。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933.73万元,利息收入为1,393.1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管理与使用、投资项目变更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2015年5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规范该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6月,公司就下属子公司同路生物“新浆站建设项目”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信证券、同路生物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7月,公司就“新单采血浆站开设和建设项目”与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武宁支行、中信证券、武宁莱士四方经协商,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7月,公司就“新单采血浆站开设和建设项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襄阳保康支行、中信证券、保康莱士四方经协商,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总数量为4个,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户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将严格遵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同路项目初始存放金额64,020.00万元中包含当时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147.29万元。

三、截至2018年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上表中的“截止期末投资进度”仅仅反映募投项目总投资额中使用募集资金的比例,并不代表实际投资进度。

2、募集资金项目中“收购浙江海康股权项目”实际投入金额24,522.05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4,380.26万元,二者差额141.79万元为存储专户银行利息收入。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83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上半年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2015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进行风险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拟使用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亿元用于风险投资,使用期限为2年,该额度可以在2年内循环使用。该事项于2015年1月2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2月4日及2016年2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调风险投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资金收益水平、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将投资最高额度由原最高不超过(含)10.0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含)40.00亿元;使用期限由原2年调整为自2016年2月22日起3年。

二、证券投资情况

1、万丰奥威

基于公司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万丰奥威”,证券代码:002085)进行的研究分析和论证,2015年1月22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万丰奥威股票1,900万股,均价为26.10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49,590.00万元。

2015年8月31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5年上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2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180万股。

2016年2月23日、25日、26日、29日、3月1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325,214股,均价为27.97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5,045,038.99元。截至2016年3月1日合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4,125,214股。

2016年5月4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88,250,428股。

2016年10月25日及10月26日,公司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分别卖出万丰奥威3,000万股(均价为21.60元/股)、1,700万股(均价为21.39元/股),截至2016年10月26日合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1,250,428股,实现投资收益66,839.28万元。

2017年5月22日,万丰奥威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2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49,500,513股。

2017年6月13日、14日、15日、16日、19日、20日、21日及22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0,058,971股,均价为15.95元/股,共计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31,991.47万元。截至2017年6月22日合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69,559,484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共持有万丰奥威69,559,484股,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7,174.49万元,实现投资收益69,532.77万元(其中,2018年1-6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9,125.56万元,实现投资收益2,086.78万元)。

2018年8月14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合计卖出万丰奥威股票163万股,均价为8.02元/股,截至2018年8月17日合计持有万丰奥威股票67,929,484股。

2、天治星辰5号

2016年4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资产管理计划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认购股票型资产管理计划普通级份额。公司于2016年4月7日,使用3.0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作为劣后方参与认购由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天治星辰5号普通级份额,优先级份额和普通级份额认购比例为1:1,本次资管计划资产规模为人民币6.00亿元。该资管计划是通过对沪深二级市场股票、固定收益类产品等的积极投资,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最大限度地资产增值。

天治星辰5号于2016年4月11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股票代码:300266)股票1,500万股,均价为34.38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51,570.00万元。

2016年6月1日,兴源环境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除权后公司共计持有兴源环境股票1,650万股。

2016年6-9月,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购入兴源环境1,502,754股,均价为40.29元/股,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6,055.35万元。截至2016年9月底合计持有兴源环境股票18,002,754股。

天治星辰5号约定的存续期间为12个月,已于2017年4月到期。按照约定,由于天治星辰5号到期时,所购买的兴源环境股票处于停牌状态,待兴源环境股票复牌后第一个工作日执行卖出。

2017年5月18日,兴源环境股票复牌,天治星辰5号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卖出兴源环境18,002,754股,均价为47.60元/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天治星辰5号累计实现投资收益28,058.9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清算结果为准)。

风险揭示:

公司参与认购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普通级份额,鉴于本资产管理计划的结构化设计特征,公司将根据资管合同约定承担因资管存续期间净值波动而导致追加资金的义务。

由于本资管计划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普通级份额的净值变动幅度大于优先级份额的变动幅度,在组合出现亏损的情况下,普通级委托人的本金会先于优先级委托人遭受损失。鉴于优先级份额、普通级份额的资金合并运作,普通级委托人的损失相对于组合的损失会产生杠杆放大效应。

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且全部资产管理计划完成清算时(包括提前终止)获取的财产及收益不足以覆盖优先级委托人的资金本金、按照合同预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及各项费用,则差额义务补足人应向优先级委托人履行差额付款补足义务,差额付款人其所承担的差额付款义务至资产管理计划清算完毕为止。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由于各种原因及其他或有风险的存在,包括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管理风险等,本资管计划既有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可能,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资管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3、金鸡报晓3号

2017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3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使用3.33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根据信托合同设立的金鸡报晓3号劣后级份额,优先级信托资金:劣后级信托资金为2:1,本次信托计划规模为人民币9.99亿元。该信托计划使用9.99亿元对云南信托设立的云南信托聚利43号单一资金信托(“聚利43号”)进行投资。该单一信托按照其信托合同的约定专项投资于①股票;②债券;③基金;④货币市场工具及银行存款;⑤信托业保障基金。

上述信托计划期限为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该期限为本信托计划的预计存续期限,如在该期限内出现合同规定的终止情形,则本信托计划将提前终止;如果该期限届满时信托计划存在非货币形态的信托财产,则信托计划期限自动延长至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财产全部变现且变现所得全部进入信托专户之日。

上述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托人以货币形态的信托财产扣除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费、信托费用和对第三人负债后的剩余部分为限向优先级受益人分配信托收益,受益人可获得分配的信托收益的实际金额根据合同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信托计划存续期间,不向劣后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信托计划终止后,在优先级受益人的信托资金本金得到足额返还且其预期信托收益得到足额分配时,根据合同的约定分派顺序以剩余信托财产为限向劣后级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上述信托计划终止时且全部信托计划完成清算时(包括提前终止)获取的财产及收益不足以覆盖优先级委托人的资金本金、按照合同预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及各项费用,则差额义务补足人应向优先级委托人履行差额付款补足义务,差额付款人其所承担的差额付款义务至信托计划清算完毕为止。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聚利43号于2017年5月18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兴源环境”,股票代码:300266)股票18,002,754股,均价为47.6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856,931,090.40元。

聚利43号于2017年6月5日、6日、7日、8日及12日,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兴源环境股票897,226股,均价为49.81元/股,共计使用信托资金人民币4,469.07万元。截至2017年6月12日合计持有兴源环境股票18,899,980股。

2017年6月20日,兴源环境实施了2016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以未分配利润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除权后聚利43号共计持有兴源环境股票37,799,960股。

2018年2月2日,金鸡报晓3号财产净值跌破止损线,按合同约定需追加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2月5日追加补仓资金8,635.00万元;因每日计提各项费用,所持有兴源环境股票仍处于停牌等因素,公司分别于2月7日、3月8日、4月4日、4月19日、5月4日及6月5日分别追加了补仓资金400.00万元、360.00万元、200.00万元、200.00万元、400.00万元及400.00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聚利43号共持有兴源环境37,799,960股,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0,551.64万元,实现投资收益195.38万元(其中,2018年1-6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2,449.36万元,实现投资收益93.10万元)。

2018年7月2日,兴源环境复牌,金鸡报晓3号财产净值低于止损线,按合同约定需追加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7月3日追加补仓资金7,457.00万元。

2018年7月4日,金鸡报晓3号财产净值低于止损线,按合同约定需追加补仓资金,鉴于当时二级市场波动剧烈,二级市场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决定暂缓追加信托资金,公司持有的金鸡报晓3号认购的聚利43号持有的证券资产将按相关合同规定进行变现,直至信托计划资产全部变现为止。金鸡报晓3号财产净值低于止损线后,公司仍与信托计划优先级受益人、信托计划受托人等相关方做积极有效地沟通,寻求合理的方式或途径降低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作为金鸡报晓3号信托计划差额义务补足人需为金鸡报晓3号优先级委托人的信托本金及预期收益或信托计划相关费用未足额支付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截至7月13日,金鸡报晓3号已按相关合同规定实现信托计划资产全部变现,公司作为金鸡报晓3号差额义务补足人于2018年7月13日支付15,820.56万元,为金鸡报晓3号优先级委托人的信托本金及预期收益或信托计划相关费用未足额支付部分履行了差额补足义务。金鸡报晓3号于2018年7月13日提前终止。

金鸡报晓3号累计实现投资收益约为-60,638.49万元(其中2017年实现投资收益102.28万元,2018年实现投资收益-60,740.7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2018年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转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 11,897.72万元,故2018年持有的兴源环境股票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1,897.72万元及投资收益-60,740.78万元。

风险揭示:

公司将认购本信托计划的劣后级份额,鉴于本信托计划的结构化设计特征,公司将根据信托合同约定承担因信托存续期间净值波动而导致追加资金的义务。

公司作为劣后级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约定享有较高信托利益的同时,承受较高的本金损失风险,即在信托计划触及止损线等约定情形下,受托人将采取措施处置信托财产,可能导致劣后级受益人发生本金重大损失风险。

由于本信托计划内含杠杆机制为优先级信托资金:劣后级信托资金为2:1,其杠杆比例高于1:1,劣后级份额的净值变动幅度大于优先级份额的变动幅度,在组合出现亏损的情况下,劣后级委托人的本金会先于优先级委托人遭受损失。鉴于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的资金合并运作,劣后级委托人的损失相对于组合的损失会产生杠杆放大效应。

信托计划终止时且全部信托计划完成清算时(包括提前终止)获取的财产及收益不足以覆盖优先级委托人的资金本金、按照合同预定的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收益及各项费用,则差额义务补足人应向优先级委托人履行差额付款补足义务,差额付款人其所承担的差额付款义务至信托计划清算完毕为止。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差额补足义务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此外,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经济周期、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投资管理等,本信托计划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4、持盈78号

2017年11月20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2.50亿元及1.8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陕国投·持盈7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陕国投·持盈7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年11月21日,公司使用2.5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持盈78号部分份额,持盈78号信托计划规模总额为人民币5.00亿元,上海莱士认购其中的2.50亿元。

上述信托计划均为指定用途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按照其信托合同约定均投资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沪深A股股票、货币基金、国债逆回购、银行存款、信托业保障基金(按最新监管政策执行)。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须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上述信托计划由我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投资建议。上述两个信托计划期限均为24个月,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信托成立满6个月后经上海莱士申请受托人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并至少需提前十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受托人同意后,应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全体委托人。如发生信托文件规定的信托计划提前或延期终止情形时,信托计划予以提前或延期终止。

上述信托计划存续期间,除信托计划终止日对应的信托利益支付日外的每个信托利益支付日;受托人以现金类信托财产为限,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①支付本信托计划项下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税费;②支付本信托合同约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③向受益人分红,分红方式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信托计划在信托计划终止时,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分配:①支付本信托计划项下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各项税费;②支付本信托合同约定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费用;③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全体受益人分红,具体以本信托合同约定为准;④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全体受益人额外分红,具体以信托合同约定为准;⑤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受益人的信托利益=信托计划终止时该受益人调整后持有的信托单位份额×信托计划终止时调整后的信托单位净值。

按照双方约定,公司自愿为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即信托计划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且最迟不晚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24个月,以较早日期为准)扣除信托计划应付未付费用和其他负债后的信托计划的现金资产不能满足委托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的分配,则差额义务补足人应向受益人A履行差额付款补足义务。

2017年11月23日,持盈78号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万丰奥威股票2,295万股,均价为15.9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6,490.50万元。

持盈78号于2017年12月21日、25日、26日及27日,通过二级市场合计购入万丰奥威股票6,714,077股,均价为17.83元/股,共计使用信托资金人民币11,973.17万元。

2018年3月2日,持盈78号共持有万丰奥威29,664,077股,对应万丰奥威当天收盘价12.41元/股,持盈78号财产净值跌破追加线,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补仓资金,因所持有万丰奥威股票尚处于停牌期,持盈78号所持有的证券资产尚未进行变现,持盈78号于3月20日扣除了2018年一季度的相关费用后,财产净值已跌破止损线,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4月19日追加补仓资金5,200.00万元。

2018年4月23日,持盈78号持有的万丰奥威股票复牌,公司当日盘中追加补仓资金1,200.00万元,并分别于4月24日、4月25日及4月26日追加补仓资金3,300.00万元、3,000.00万元及1,300.00万元,合计追加补仓资金14,000.00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持盈78号共持有万丰奥威29,664,077股,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579.44万元,实现投资收益889.92万元(其中,2018年1-6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214.47万元,实现投资收益889.92万元)。

公司于2018年7月4日,持盈78号财产净值跌破追加线,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7月4日追加补仓资金100.00万元。并分别于8月2日、8月3日、8月6日、8月8日、8月16日及8月17日追加补仓资金220.00万元、100.00万元、520.00万元、1,280.00万元、470.00万元及770.00万元,截至2018年8月17日,持盈78号财产净值在追加线以上。

风险揭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持盈78号的部分份额。当市场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在信托财产净值低于预警值、追加值或止损值后委托人有权追加增强信托资金。

上述信托计划由我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投资建议(包括买入卖出),可能出现委托人代表因判断错误或存在违约风险、信用风险造成其作出的投资建议不利于信托计划运行,及可能造成信托计划投资损失的风险。

按照双方约定,公司自愿为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即信托计划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且最迟不晚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24个月,以较早日期为准)扣除信托计划应付未付费用和其他负债后的信托计划的现金资产不能满足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的分配,则差额义务补足人应向受益人A履行差额付款补足义务。

此外,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经济周期、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投资管理等,本信托计划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5、持盈79号

2017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使用2.50亿元及1.8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陕国投·持盈7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及陕国投·持盈79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劣后级份额。

2017年11月20日,公司使用1.8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持盈79号部分份额,持盈79号信托计划规模总额为人民币3.60亿元,上海莱士认购其中的1.80亿元。

2017年11月23日,持盈79号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系统购入兴源环境股票1,258万股,均价为25.80元/股,交易总金额为32,456.40万元。

2018年2月2日,持盈79号财产净值跌破追加线,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2月5日追加补仓资金2,380.00万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持盈79号共持有兴源环境12,580,000股,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2,617.74万元(其中,2018年1-6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127.34万元)。

2018年7月2日,兴源环境复牌,持盈79号按照合同约定于停牌期间采用持有标的所属行业指数计算的财产净值低于追加线,按合同约定需追加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7月2日追加补仓资金3,710.00万元。

2018年7月3日,持盈79号财产净值跌破追加线,按照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补仓资金,公司于2018年7月3日追加补仓资金230.00万元。

截至7月5日,持盈79号财产净值跌破平仓线,按合同约定,公司需追加补仓资金,鉴于当时二级市场波动剧烈,二级市场走势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决定暂缓追加信托资金,持盈79号持有的证券资产将按相关合同规定进行变现,直至信托计划资产全部变现为止。持盈79号财产净值低于平仓线后,公司仍与信托计划委托人A、信托计划受托人等相关方做积极有效地沟通,寻求合理的方式和途径降低公司的损失,维护公司的利益。公司作为持盈79号次级受益人还需为持盈79号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履行差额补足义务。

截至7月13日,持盈79号已按相关合同规定实现信托计划资产全部变现,持盈79号于2018年7月13日提前终止。持盈79号信托计划终止日,信托计划资产净值足以覆盖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无需进行差额补足。

持盈79号累计实现投资收益约为-22,719.48万元(其中2018年实现投资收益

-22,719.48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2018年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转回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1,509.60万元,故2018年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09.60万元及投资收益-22,719.48万元。(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最终清算结果为准)

风险揭示: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参与认购持盈79号的部分份额。当市场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在信托财产净值低于预警值、追加值或止损值后委托人有权追加增强信托资金。

上述信托计划由我公司按照信托合同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投资建议(包括买入卖出),可能出现委托人代表因判断错误或存在违约风险、信用风险造成其作出的投资建议不利于信托计划运行,及可能造成信托计划投资损失的风险。

按照双方约定,公司自愿为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即信托计划终止日(含提前终止日,且最迟不晚于信托计划成立日起24个月,以较早日期为准)扣除信托计划应付未付费用和其他负债后的信托计划的现金资产不能满足受益人A的信托本金及全部分红信托收益的分配,则差额义务补足人应向受益人A履行差额付款补足义务。

此外,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证券市场价格波动、经济周期、投资操作水平、国家政策变化、投资管理等,本信托计划既有盈利的可能,亦存在亏损的可能,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和最低收益。

6、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共使用161,486.43万元进行风险投资,累计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6,574.33万元,实现投资收益103,477.49万元(其中,2018年1-6月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40,916.72万元,实现投资收益3,069.80万元)。

7、截至2018年8月17日,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万丰奥威股票97,593,561股,以当日股票收盘价7.29元/股计算的公允价值为71,145.71万元;截至8月17日,2018年中报资产负债表日后实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855.39万元,投资收益为-83,718.31万元,两项合计损益影响为-62,862.92万元(税前)。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等投资决策制度,对公司风险投资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未发现有违反相关制度的行为。

鉴于目前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近期的证券市场表现,本着理性投资、审慎决策的原则,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计划未来不再增加新的证券投资,原有的证券投资也将在未来适当的时机逐步实现退出,公司的战略和发展仍将聚焦于血液制品主营业务的深耕和精琢。

特此说明。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52 证券简称: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8-084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

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18-079-关于召开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说明会的通知》。

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30-11:30通过全景网提供的服务平台(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以网络远程互动方式召开了投资者说明会,针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沟通和交流,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杰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刘峥先

生,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代表、其他相关中介机构代表等出席了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就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沟通和交流,并在上述会议时间内对投资者关心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答复。

二、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答复情况

1、问:您好,请问一下现在重组的阶段是多少,距前期了解,目前正在谈判价格,之前回复大约在八月底能够谈妥重组事宜,现在能详细说一下进展情况吗?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公司及相关各方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论证,并与交易标的主要股东签署了意向性协议。由于本次重组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且横跨多个时区,相关核查资料的获取及反馈所需经历的流程远较一般境内交易复杂,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2、问:陈总你好,这次重组完成后是对我国人民身体健康最大的贡献,希望公司在血制品领先世界。成为世界血制品航母!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上海莱士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倡议,紧抓“一带一路”机遇,顺应我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新要求和国际产业演进的新趋势,布局欧美市场战略要地,以突破生命科学重大技术和满足民生需求为核心,积极实践“走出去”战略。上市公司通过收购境外同行业领先企业,引进先进生产和管理技术,丰富产品线,加强境内外合作,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在确保国家战略安全、解决基本民生问题、实现全球技术造福中国市场的同时,首次代表中国血液制品行业走向世界,参与全球竞争。谢谢!

3、问:天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在2016年8月、2018年1月完成了对英国Bio Products Laboratory Holdings Limited及德国 Biotest AG的收购,请问天诚国际收购这两家公司,各花了多少钱?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上市公司已在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中分别公告了相关收购事项,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4、问:请问一下预计重组还需要多长时间能够完成?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目前重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以及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公告重组进程,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5、问:(1)天诚国际在2016年9月收购了英国BPL,收购完成快两年了,请问英国BPL业务成长性如何?(2)本次重组,是把天诚国际持有的英国BPL和德国Biotest全部资产都注入上市公司吗,还是会有部分资产剥离?

答:您好,感谢您对本次重组的关注和支持!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天诚国际股权。天诚国际为持股型公司,其下属核心资产英国BPL公司及德国Biotest AG公司。BPL及Biotest AG的主营业务均为血浆采集以及血液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BPL公司位居全球前十大血液制品企业之列,长期专注于血液制品研发和生产,研发积淀深厚,拥有齐全的血液制品产品线。目前重组尽调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重组方案细节尚未最终确定,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6、问:是否有股东增持计划?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公司目前尚未收到股东就增持股份的通知。公司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谢谢!

7、问:请问本次资产重组是否按照拟定计划完成,可否介绍下具体进展情况?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本次重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分布在境内外较多国家或地区,且涉及交易对方较多,增加了尽职调查、沟通协调、谈判协商等工作的复杂性,准备工作量大。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各中介机构开展了详细的尽职调查、审计、估值等相关工作,对海外标的进行了走访。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和论证,并与交易标的主要股东签署了意向性协议。同时,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投资者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不确定性风险。谢谢!

8、问:上海莱士8月23日会复牌还是继续申请停牌,如继续申请停牌,预计什么时间会复牌?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目前公司已向交易所请示停复牌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9、问:并购现状如何?预计何时复牌?郑州莱士的产品线改造完成了么?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公司拟筹划通过向天诚国际股东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天诚国际100%股权。最终重组方案仍在不断商讨、论证过程中,重组工作正稳步推进中。目前公司已向交易所请示停复牌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郑州莱士的产品线改造已基本完成,正在验证阶段。谢谢!

10、问:请问公司因权益性证券投资产生巨额亏损,是否会影响到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和生产投资?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根据公司业绩快报,公司上半年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均较上年同期增长。公司2018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约为9.61亿元,较上年同期8.67亿元增长约10.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0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约12.30%。上半年亏损主要系证券市场波动带来的证券投资损失,不具有持续性,预计中长期不会影响到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和生产投资。谢谢!

11、问:您好!公司设立院士工作站,说明公司有科研成果需要转化。方便简单介绍一点?谢谢!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公司获批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与进站院士专家团队积极开展决策咨询、人才培养、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平台,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12、问:专注主业是获得资本市场认可的重要前提。熊市中金融投资已对贵公司造成了严重的财务影响。目前贵公司已结束了兴源环境的信托计划,请问贵公司如何考虑投资万丰奥威的股权?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鉴于目前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近期的证券市场表现,本着理性投资、审慎决策的原则,根据公司内控制度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拟计划未来不再增加新的证券投资,原有的证券投资也将在未来适当的时机逐步实现退出,公司的战略和发展仍将聚焦于血液制品主营业务的深耕和精琢。谢谢!

13、问:陈总你好,支持公司重组,希望公司继续重组,完成后复盘!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目前重组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14、问:天诚德国制药控股股份公司2月份表示打算对Biotest实施收购协议(Dominant Agreement)。这意味着什么?是为了使Biotest、上海莱士和BPL实现协同效应而采取的必要步骤吗?对上海莱士会产生什么影响?这个收购协议将于何时生效?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科瑞天诚和莱士中国此次投资收购Biotest公司,可以推动其与英国BPL公司及上海莱士强化合作,发挥三方在技术研发、生产销售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协同效应,配合上海莱士以“内生增长为根基,外延并购为跨越”的战略目标,助力上海莱士早日跻身全球前列,成为国际血液制品行业领先企业。同时也将加强中国血液制品企业与国际领先企业的交流互动,有利于推动产业升级和行业生态的健康发展。 Domination Agreement相关各方正在评估协商中,具体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谢谢!

15、问:目前贵公司股票质押整体比例高达70%多,一旦股价下行,请问贵公司将如何应对?是否有具体措施?目前贵公司是否在金融机构出现了股票质押违约情况?如有,请问贵公司如何解决?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股价走势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无法对股价进行判断。如果公司股价多日持续下跌,控股股东需按照质押融资协议的相关条款,根据协议要求,可采取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标的证券、补充质押其他依法可以担保的财产或财产权利等方式。如果未能提前还款或按时足额补充质押,质押机构有权对所质押的股权进行冻结或处置。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票质押获取融资协助上市公司在国内外进行血液制品行业内企业的并购与整合,通过外延式并购使上海莱士进入全球血液制品行业前沿,提升公司价值。本次重组拟筹划通过向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天诚国际100%股权,交易完成后,天诚国际各股东持有的天诚国际股权将置换为上海莱士股票,上海莱士股票整体质押比例以及科瑞天诚、莱士中国各自的质押比例都将大幅降低。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股票质押情况,进行及时的如实披露。谢谢!

16、问:陈总、刘总,我想请问一下上海莱士8月23日会复牌还是继续申请停牌,如继续申请停牌,预计什么时间会复牌?本次跨境并购的对价是多少?采取发行股份还是现金支付?各占比多少?听闻股东们正在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目前进度如何?

答: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目前公司已向交易所请示停复牌相关事宜,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公司拟筹划通过向天诚国际股东发行股份及/或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天诚国际100%股权。最终重组方案仍在不断商讨、论证过程中,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具体细节请以公司公告为准。谢谢!

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具体内容,详见全景网“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非常感谢各位投资者参加公司的投资者说明会,公司对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公司未来的发展也希望能得到广大投资者一如既往的支持和鼓励。

特此公告。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