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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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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62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土木工程建筑业

2018年上半年度,公司努力发挥优势,加强市场拓展,积极开发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项目,建筑业新承接工程78.8亿元,其中轨道交通、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合计占比88%。

公司新中标宁波市通途路综合管廊II标、杭州市大毛坞--仁和大道供水管道IV标、宁波市西洪大桥及接线II标、宁波鄞县大道改造提升I-a标、杭州地铁3号线一期SG3-9标、杭州地铁7号线SG7-3标、杭州地铁4号线二期SG4-2-2标、安庆市经开区元山南路及西宁路道排、福建省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3标等重大工程项目。联合中标杭绍台铁路HSTZQ-2标,施工业务正式进入铁路领域,有利于完善公司在交通领域特别是铁路及高铁领域覆盖力,提升管理和创新能力,增强参与相关业务综合竞争力。

加强科技创新,获发明专利授权1项,实用新型专利7项。

上半年度,公司青海80兆瓦光伏并网电站正常运营,完成发电量7,615万度;加快房地产项目销售,新签房地产销售合同超过81,596万元。

2018上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408,167.20 万元,同比增长9.13%,实现净利润 15,272.96万元,同比增长26.70%,其中,建筑施工业务收入383,758.75万元,占营业总收入94.02%;房地产业务收入17,373.45 万元,占营业总收入4.2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与陈文国先生共同出资设立宏润博源(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5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5,500万元,持股比例84.62%,陈文国先生认缴出资额1,000万元,持股比例15.38%。公司对上述公司拥有控制权,自本报告期起纳入合并范围。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宏舫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61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于2018年8月11日以传真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8月21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宏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公司建筑及参与政府公租房业务市场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宏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出让方案已经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宗地的面积为49,800.1平方米,位于闵行区颛桥镇885街坊P1宗地,东至淡水河、南至中沟河、西至都会路、北至金都路。用途为公共租赁房,出让年限为70年。本合同出让价款为61,763万元,其中定金为12,352.6万元。地上容积率为2.0,计容面积为99,600.2平方米。该地块列入闵行区十三五新增供应公共租赁房范围,要求2018年底前开工,套型结构满足相关要求,装修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该地块项目建成后,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闵行区公租房公司和武警上海市总队共同回购。预计项目总投资13.5亿元。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18-06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宏润地产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上海宏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宙”)与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公司建筑及参与政府公租房业务市场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公司同意上海宏宙与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面积为49,800.1平方米,位于闵行区颛桥镇885街坊P1宗地,出让价款61,763万元,用途为公共租赁房,预计项目总投资13.5亿元,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投资已经公司2018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3、该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双方情况

出让人:上海市闵行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555号

受让人:上海宏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颛建路61号5幢3023室

法定代表人:何秀永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出让方案已经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批准。出让宗地的面积为49,800.1平方米,位于闵行区颛桥镇885街坊P1宗地,东至淡水河、南至中沟河、西至都会路、北至金都路。用途为公共租赁房,出让年限为70年。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出让价款为61,763万元,其中定金为12,352.6万元。地上容积率为2.0,计容面积为99,600.2平方米。该地块列入闵行区十三五新增供应公共租赁房范围,要求2018年底前开工,套型结构满足相关要求,装修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该地块项目建成后,由上海市公积金中心、闵行区公租房公司和武警上海市总队共同回购。预计项目总投资13.5亿元。

四、合同主要内容

1、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出让价款为61,763万元,出让人同意在付清全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出让宗地净地交付给受让人。

2、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定金为12,352.6万元,定金抵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余额。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公司建筑及参与政府公租房业务市场竞争力,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效益。

2、投资存在的风险

(1)本项目地块列入闵行区十三五新增供应公共租赁房范围,相关建设要求较高,存在一定的建设风险。公司已经多次参与上海市保障房项目开发建设,具有较好的质量和品牌,针对本次项目开发建设,公司仍然需要高度重视,满足政府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最新规定和要求;

(2)本项目为政府回购房,用于满足政府公共租赁房需求,属于民生保障项目,但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较高,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公司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需要加快开发建设进度,降低资金和施工成本,努力提高项目效益。

3、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投资建设该项目,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和品牌形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较好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第八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