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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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8-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公告编号:2018-075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易门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门铜业”)于近期收到当地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事项如下:

一、处罚文件主要内容

近期,易门铜业收到玉溪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玉溪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玉市环罚字〔2018〕第32号)。2018年6月11日,玉溪市环境监察支队和易门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联合依法对易门铜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易门铜业熔炼厂底吹炉烟气未有效收集,同时1#转炉烟气管道密闭不严,导致部分未经处理的冶炼烟气外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玉溪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责令易门铜业限期于2018年10月3日前对上述情况完成整改,罚款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二、采取的整改措施

玉溪市环保局现场检查结束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易门铜业高度重视,立即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实现、预案”五到位,并组织实施了对集烟罩变形部位进行修复;对集烟罩存在变形问题,及时进行堵漏或计划性组织停产处理;组织对余热锅炉变形过渡段进行更换;对转炉炉顶进行查漏堵漏;采用高温组件对转炉炉口与弧形水套连接处进行密封等措施。

通过实施以上措施,易门铜业熔炼厂底吹炉烟气已经有效收集,烟气管道完全密闭,已无烟气外排。同时,为了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从工艺流程上和管理上也采取了控制措施,严格考核问责,确保实现无烟气外排。

三、本次处罚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易门铜业已根据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整改,本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未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持续提高内部管理和控制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严格遵守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78 证券简称:云南铜业公告编号:2018-076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获得政府补助的基本情况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18年5月至7月期间,累计获得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456.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本公司及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财税〔2015〕78号文件相关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具有可持续性。

2.本公司子公司所获得的政府补助与财税〔2007〕92号、国家税务总局〔2007〕67号文件相关的福利企业退税具有可持续性。

公司及子公司获得的以上政府补助均系现金形式的补助。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已经全部到账。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32,228,520.75元,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为人民币2,333,500.00元。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政府补助依据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