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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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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版)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及《内部重大信息报送管理规定》,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对外信息文稿的起草,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并履行审批程序后对外进行披露,公司选择《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作为信息披露渠道,所需披露的信息均首先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

与投资者、合作伙伴方面,公司已建立了合理、透明的沟通渠道,公司除了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发布公司信息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公司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上交所E互动平台等方式了解公司的各项经营动态,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保持了与股东、机构投资者、新闻媒体、证券机构良好的沟通。

(六)监督

公司建立了《欧派集团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工作制度》、《审计工作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内部审计与监察制度,明确了内部审计部门应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遵循客观性、政策性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对公司及控股、参股公司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进行独立的审计与监督等职责,设立了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七)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公司下属15家控股子公司及9家孙公司,其中对天津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广州市欧派卫浴有限公司、欧派(广州)软装配饰设计有限公司、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欧派(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江苏无锡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清远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欧派联合(天津)家居销售有限公司、广州欧派创意家居设计有限公司、铂尼家居有限公司、成都欧派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广州欧铂尼集成家居有限公司、梅州欧派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及广东拓岭投资实业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的股权,对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的股权;8家孙公司均由广州市奥维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直接控股100%;1家孙公司由广州欧派创意家居设计有限公司直接控股100%。公司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股东会及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控股子公司实行控制管理,将财务、重大投资、人事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工作纳入统一的管理体系并制定统一的管理制度。公司定期取得控股子公司的月度、季度、半年度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公司各职能部门对子公司的相关业务和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

综上所述,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逐步完善上述内部控制制度,并且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认为,本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内部控制尚需改善的方面与改进措施

公司积极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补充和完善各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引入全面风险管理理念,通过确定风险控制环节,分解、落实各子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管理职责,并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控制状况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强化风险管理责任,提高全员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能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任何内部控制均有其固有的限制,不论设计如何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也仅能对上述目标的达成提供合理的保证;而且由于环境、情况的改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可能亦会随之改变。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交所《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以风险管理为主线,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加强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和运作,更好地发挥各委员会在专业领域的判断决策作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科学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特此报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3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5.18元/股调整为54.18元/股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已于 2018 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5.18元/股变更为54.18元/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17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三)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2017年6月30日为授予日,向835名激励对象授予550.53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18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四)2017年7月27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梁秀等48人已经离职,公司决定以授予价55.18元/股,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3,010股。

2018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313,010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2018年6月27日予以注销。

(六)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已于2018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5.18元/股调整为54.18元/股。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第七章内容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刘辉青等33人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决定以回购价格54.18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903股。

二、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原因及调整方法

(一)回购价格调整原因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元(含税)。2018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420,283,454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回购价格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九、回购与注销之3、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有关规定,若在授予日后公司实施公开增发或定向增发,且按本计划规定应当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不进行调整。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配股等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因此,公司现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5.18元/股变更为54.18元/股。

三、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8 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九、回购与注销之3、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5.18元/股调整为54.18元/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已于2018年7月5日披露了《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420,283,4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 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公司应对尚未解除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5.18元/股调整为54.18元/股。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对象刘辉青等共计3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者全部解锁条件,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4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91,903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4.18元/股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刘辉青等33名激励对象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903股。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17年5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上述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公司于2017年6月20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了披露。

(三)2017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以2017年6月30日为授予日,向835名激励对象授予550.535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5.18元,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

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四)2017年7月27日,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2018年3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梁秀等48人已经离职,公司决定以授予价55.18元/股,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13,010股。

2018年6月26日,公司收到了中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313,010股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并于2018年6月27日予以注销。

(六)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已于 2018 年7月12日实施完毕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5.18元/股调整为54.18元/股。

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第七章内容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刘辉青等33人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决定以回购价格54.18元/股,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903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刘辉青等32人已经离职,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七章 激励计划中止与变更之四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有关规定,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上述32名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许江峰,因其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一般”,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有关规定,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额度为60%,当期剩余的40%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本次回购总股数为91,903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限制性股票5,192,342股的1.7700%,占公司总股本420,283,454股的0.0219%。自本激励计划授予日至今,公司无发生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无需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三)回购价格

公司2017年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于 2018 年7月1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5.18元/股调整为54.18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发布的《欧派家居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四)回购资金的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款项合计人民币4,979,304.54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如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91,903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20,283,454股变更为420,191,551股。预计股本变动结构表如下:

注:

1、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数为5,505,352股,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实施了313,01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6月27日注销,注销完毕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变更为5,192,342股。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按照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31日,上市流通数量为2,600,789股。上述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92,342股变更为2,591,5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发布的《欧派家居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努力实现股东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第七章内容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刘辉青等33人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共计91,903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4.18元/股。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相关资料,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刘辉青等33人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91,903股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行为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不影响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锁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锁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价格调整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激励对象刘辉青等共计33人因个人原因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评级等原因,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条件或者全部解锁条件,本次回购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6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等事项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变更董事会组成人数暨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议案。

一、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开展、销售渠道建设等需求,公司拟对目前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及变更董事会组成人数,并就相关变更情况同步修改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有关部分条款;

二、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因激励对象刘辉青等33人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的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903股。公司总股本将由420,283,454股变更为420,191,55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20,283,454元变更为人民币420,191,551元。

三、公司现就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等事宜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本次公司章程拟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证券简称:欧派家居公告编号:2018-077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0日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公司新总部办公楼三楼圆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0日

至2018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6议案,已于2018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8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3、4、5、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广花三路366号欧派家居新总部办公楼三楼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八)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20-36733399

传 真:020-36733645

邮 箱:oppeinIR@oppein.com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三)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8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7年度实施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的权益分派方案,并已于 2018 年7月12日实施完毕,同意公司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九、回购与注销之3、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有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5.18元/股调整为54.18元/股。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章 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条件”和“第七章 激励计划中止与变更之四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许江峰,因其2017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一般”,其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可解锁额度为60%,当期剩余的40%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刘辉青等32人已经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激励对象刘辉青等33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91,903股进行回购注销的行为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确认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拟解锁的797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的,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相关解锁条件,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797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的2,600,789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833 证券简称:欧派家居 公告编号:2018-079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至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欧派集成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派集成”)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欧派集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所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84.09万元;

●本次担保无需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为0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基本情况介绍

2018年8月22日,欧派集成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

同日,公司根据欧派集成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的《融资额度协议》,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结合上述合同的有关条款,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如下:

欧派集成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0万元授信额度,本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万元提供最高额保证;

公司本次为欧派集成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所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84.09万元。

(二)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2018至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确定2018至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2018年至2019年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10000万元;认为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不会出现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经获得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欧派家居关于确定2018至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7)、《关于确定2018至2019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6)及《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43)。

二、被担保人欧派集成基本情况:

1、欧派集成主要从事整体衣柜产品的生产经营,其基本情况如下:

2、欧派集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就欧派集成向浦发银行广州分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所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授信申请人:欧派集成

2、保证人:本公司

3、债权人: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5、信用额度期限:2018年7月13日至2019年7月12日

6、担保期限: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30.1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069.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7%。以上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4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49.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64%;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0。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三)相关融资额度协议、最高额保证合同

(四)欧派集成营业执照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