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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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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328 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及附属公司(“本集团”)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3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业绩公告。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 委托出席董事2名,王冬胜副董事长、刘浩洋非执行董事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黄碧娟非执行董事、王太银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2018年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普通股和优先股简况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根据新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对前期可比数不做重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相关影响详见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因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的变化,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口径进行了重述。下同。

2.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要求计算。

3.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要求计算。

4.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5.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6.根据业务及管理费除以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后的净额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口径进行了重述。

7.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监管口径计算。

8.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和前十大客户贷款比率为集团口径。

(三)普通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64,695户,其中:A股股东总数329,321户,H股股东总数35,374户。报告期末,本行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见下表(以下数据来源于本行备置于本行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股东名册)。

注:

1.上海海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行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以代理人身份代表于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的H股股份合计数。

3.根据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报告期末,汇丰银行持有H股股份13,886,417,698股。根据汇丰控股(HSBC Holdings plc)向香港联交所报备的披露权益表格,报告期末,汇丰银行实益持有本行H股14,135,636,61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9.03%。汇丰银行被视为实益拥有H股的股份权益情况详见本节“主要股东及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二和第三分部的规定须予披露权益或淡仓的人士”。

4.根椐本行股东名册所载,报告期末,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A股股份1,877,513,451股,H股股份1,405,555,555股。根据社保基金理事会向本行提供的资料,报告期末,除载于本行股东名册的持股情况,社保基金理事会还持有本行H股7,639,224,777股,其中:7,027,777,777股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611,447,000股通过管理人间接持有(含港股通)。报告期末,社保基金理事会共持有本行A股和H股10,922,293,783股,占本行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的14.71%。

(四)优先股股东总数及持股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总数为1户,境内优先股股东总数为43户。

1.报告期末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情况

注:

1.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内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持股比例”指境内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内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3.本行未知前十名境内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2.报告期末境外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情况

注:

1.境外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境外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

2.DB Nominees (Hong Kong) Limited以托管人身份,代表报告期末在清算系统Euroclear和Clearstream中的所有获配售人持有122,500,000股境外优先股,占本行境外优先股总数的100%。

3.“持股比例”指境外优先股股东持有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数量占境外优先股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4.本行未知境外优先股股东与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利润表主要项目分析

1.利润总额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474.7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15亿元,增幅0.24%。利润总额主要来源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利润总额的部分资料:

(人民币百万元)

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人民币606.58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6.75亿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为59.55%,是本集团业务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平均每日结余、相关利息收入和支出以及年化平均收益率或年化平均成本率: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指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年化平均收益率与平均计息负债总额的年化平均成本率间的差额。

2.指年化利息净收入与平均生息资产总额的比率。

3.考虑债券等投资利息收入免税因素。

4.因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的变化,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口径进行了重述。下同。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下降1.10%,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1.30%和1.41%,同比分别下降8个基点和9个基点, 其中第二季度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环比均上升9个基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因规模和利率变动而引起的变化。规模和利率变动的计算基准是所示期间内平均结余的变化以及有关生息资产和计息负债的利率变化。

(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净收入同比减少人民币6.75亿元,其中,各项资产负债平均余额变动带动利息净收入增加人民币20.51亿元,平均收益率和平均成本率变动致使利息净收入减少人民币27.26亿元。

(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利息收入人民币1,705.46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79.68亿元,增幅11.78%。

A.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是本集团利息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报告期内,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096.86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23.36亿元,增幅12.67%,主要由于客户贷款及应收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增长6.63%,且年化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30个基点。

B.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证券投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412.0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22.23亿元,增幅5.70%,主要由于证券投资平均余额同比增长6.53%。

C.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报告期内,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达人民币67.85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00亿元,主要由于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年化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6个基点。

D.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28.6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3.09亿元,增幅34.62%,主要由于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同比增长13.03%,且存放、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年化平均收益率同比上升52个基点。

(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098.88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86.43亿元,增幅20.43%。

A.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主要资金来源。报告期内,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人民币636.2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87.37亿元,增幅15.92%,占全部利息支出的57.90%。客户存款利息支出的增加,主要是由于客户存款的年化平均成本率同比上升22个基点。

B.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利息支出为人民币354.0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48.57亿元,增幅15.90%,主要由于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和拆入款项的年化平均成本率同比上升44个基点。

C.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应付债券及其他利息支出为人民币108.67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50.49亿元,增幅86.78%,主要由于应付债券及其他平均余额同比增长73.34%,且年化平均成本率同比上升32个基点。

3.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集团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本集团不断提高中间业务发展质效,大力推动盈利模式转型,收入来源更趋多元化。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人民币211.82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0.79亿元,降幅0.37%,银行卡业务是本集团中间业务的主要增长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93.01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5.38亿元,增幅19.81%,主要得益于发卡量增长以及卡消费业务的发展。

管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65.11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7.25亿元,降幅10.02%,主要由于代理理财投资管理业务量的减少。

投资银行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24.70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3.43亿元,降幅12.19%,主要由于咨询顾问类业务减少。

代理类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7.36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4.47亿元,降幅20.48%,主要由于代理保险业务减少。

担保承诺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4.00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31亿元,降幅8.56%,主要由于票据风险敞口管理费减少。

支付结算手续费收入为人民币11.7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12亿元,增幅10.59%,主要因为海外行支付结算类手续费收入有所上升。

4.业务成本

报告期内,本集团业务成本为人民币285.73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5.53亿元,增幅5.75%;本集团成本收入比为29.26%,同比上升2.30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的业务成本的组成结构:

(人民币百万元)

5.资产减值损失

本集团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金融投资、其他应收款和抵债资产等提取减值准备的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贷款信用减值损失为人民币152.02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3.97亿元,增幅2.68%。报告期内,信贷成本率为0.63%,同比下降0.03个百分点。

6.所得税

报告期内,本集团所得税支出为人民币64.76亿元,同比减少人民币16.57亿元,降幅20.37%。实际税率为13.64%,低于25%的法定税率,主要是由于本集团持有的国债和地方债等利息收入按税法规定为免税收益。

(二)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分析

1.资产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93,227.07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844.53亿元,增幅3.15%。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资产总额中主要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1)客户贷款

报告期内,本集团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贷款实现均衡平稳增长。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7,939.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147.09亿元,增幅4.69%。其中,境内银行机构人民币贷款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084.78亿元,增幅5.33%。

行业集中度

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支持产业结构升级和实体经济发展,大力推动业务结构优化。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客户贷款按行业分布的情况: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报告期末,本集团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32,264.4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570.71亿元,增幅1.80%。其中,贷款分布最多的四个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服务业以及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占全部公司贷款的55.87%。

报告期末,本集团个人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5,675.2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576.38亿元,增幅11.18%,在客户贷款中的占比较上年末上升1.91个百分点至32.70%。

借款人集中度

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最大单一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85%,对最大十家客户的贷款总额占集团资本净额的12.42%,均符合监管要求。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向十大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地域集中度

本集团贷款主要集中在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报告期末,上述三个地区贷款余额占比分别为34.54%、16.32%和7.67%,其中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和珠江三角洲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分别增长7.87%、3.12%、4.37%。

贷款质量

报告期末,本集团减值贷款率为1.49%,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170.98%,较上年末上升16.25个百分点;拨备率为2.55%,较上年末上升0.24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减值贷款和逾期90天以上贷款的部分资料: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证券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证券投资净额为人民币26,327.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584.22亿元,增幅6.40%;本集团证券投资总体收益率为3.56%。在目前信用分化较大的市场环境下,未来本集团证券投资在债券品种方面,将以地方债、国债为主要配置品种,适当增加高评级信用券投资规模,密切关注存续期违约风险;在债券久期方面,继续加强研判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变化,适时调整债券组合久期,防范货币政策调整带来的利率风险。

证券投资结构

下表列示了在所示日期本集团按持有目的划分和按发行主体划分的证券投资结构:

——按持有目的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按发行主体划分的投资结构: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持有的最大十只金融债券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2.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86,526.46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906.63亿元,增幅3.48%。其中,客户存款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875.62亿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66.26%,较上年末下降0.06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368.93亿元,在负债总额中的占比为11.49%,较上年末下降0.84个百分点。

客户存款

客户存款是本集团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报告期末,本集团客户存款余额为人民币57,329.28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875.62亿元,增幅3.38%。从本集团客户结构上看,公司存款占比为68.84%,较上年末下降0.70个百分点;个人存款占比为31.12%,较上年末上升0.72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上看,活期存款占比为43.67%,较上年末下降1.56个百分点;定期存款占比为56.29%,较上年末上升1.58个百分点。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的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人民币2,510.49亿元,较上年末净增加人民币221.30亿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762.07亿元,同比多流入人民币306.97亿元,主要是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导致的现金流入额同比有所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出人民币698.00亿元,同比少流出人民币213.73亿元,主要是证券投资相关活动导致的现金流出净额同比有所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人民币147.92亿元,同比少流入人民币176.54亿元,主要是由于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流入额同比有所减少。

(四)分部情况

1.按地区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各个地区分部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

(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汇兑收益/(损失)、保险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收益和其他收益。下同。

2.含少数股东损益。下同。

2.按地区划分的分部存贷款情况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日期按地区划分的存款余额和贷款余额:

(人民币百万元)

3.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分部经营业绩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分成四类: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和其他业务。本集团公司金融业务是利润的最主要来源,公司金融业务利润总额占比为53.21%。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在所示期间按业务板块划分的利润总额和营业收入情况:

(人民币百万元)

(五)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遵照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相关规定计量资本充足率,并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采用实施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其中,信用风险采用内部评级法,市场风险采用内部模型法,操作风险采用标准法计量。报告期末,按照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的本集团资本充足率13.86%,一级资本充足率11.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0.63%,均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

(除另有注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按《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中国交银保险有限公司和交银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两家保险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

(六)杠杆率

本集团依据中国银保监会2015 年1 月颁布的《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计量杠杆率。报告期末,本集团杠杆率6.58%,满足监管要求。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

(2015年第1号)的相关规定计算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七)流动性覆盖率

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信息披露办法》相关规定要求,自2017年起,商业银行应该披露流动性覆盖率的季度日均值。本集团2018年第二季度流动性覆盖率日均值为110.85%(季内日均值指季内每日数值的简单算术平均值,计算该平均值所依据的每日数值的个数为91个),较上季度下降7.57个百分点,主要是一个月内到期的现金流入有所减少导致。 第二季度内流动性覆盖率及各明细项目的平均值如下表所示: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八)资产质量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除另有标明外,人民币百万元)

注:因财务报表项目列报口径的变化,同期比较数据已按照当期列报口径进行了重述。

报告期末,本集团按中国银行业监管口径计算的贷款迁徙率如下:

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非现场监管指标定义及计算公式的通知》的规定计算。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有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于2018年1月1日起采用了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的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企业在施行日应当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因采用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集团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从人民币1,245.14亿元减少到人民币962.57亿元,其他综合收益从人民币-28.71亿元增加到人民币-9.86亿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彭 纯

日 期 2018年8月23日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8-03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在上海(现场)、香港(视频)和北京(视频)召开。本公司于2018年8月9日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彭纯董事长主持会议。出席会议应到董事18名,亲自出席董事16名,委托出席董事2名:王冬胜副董事长书面委托黄碧娟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刘浩洋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王太银非执行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部分监事、高管及业务总监候选人列席会议。与会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续聘沈如军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决议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沈如军先生为本公司副行长。

6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沈如军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三)关于聘任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的决议

会议同意分别聘任付万军先生、徐瀚先生、涂宏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付万军先生、徐瀚先生、涂宏先生的业务总监任职资格,尚须报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1.关于聘任付万军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聘任徐瀚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聘任涂宏先生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总监。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付万军先生、徐瀚先生、涂宏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四)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中管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分配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中管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分配方案〉的议案》。

6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情景设定的决议

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情景设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完善。

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付万军先生、徐瀚先生、涂宏先生简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3日

附件:

付万军先生、徐瀚先生、涂宏先生简历

付万军,男,1968年3月生,中国国籍。付先生1993年6月至2007年9月历任本行乌鲁木齐分行信托部办事员、副科长,信贷二部科长、副经理,市场营销二部副经理、经理,行长助理,副行长(其间:2002年12月至2003年7月兼高级信贷执行官,2007年2月任本行银川分行筹建组组长);2007年9月至2016年2月历任本行银川分行行长、新疆区分行行长、重庆市分行行长;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任本行公司机构业务部(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本行公司机构业务部总经理。付先生2008年于大连理工大学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徐瀚,男,1965年4月生,中国国籍。徐先生1991年4月至1995年9月历任本行电脑中心信息管理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年9月至2002年8月历任本行香港分行策划部高级主任、副经理,电脑部经理,电脑中心副总经理;2002年8月至2004年10月任本行信息科技部(电脑部)副总经理;2004年10月至2016年3月历任本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副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副首席执行官)、总经理(首席执行官);2016年3月至2018年2月任本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其间:2016年3月至2016年11月兼网络渠道部总经理、线上金融业务中心总裁);2018年2月至今任本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部)总经理、互联网中心(线上中心)总裁。徐先生1991年于上海工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

涂宏,男,196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涂先生1989年8月至2000年11月历任本行北京分行国外业务部信贷员,外汇存汇部副科长、副经理,三元支行筹备组副组长、副行长,外汇计划信贷部副经理,外汇业务综合管理处处长;2000年11月至2014年7月历任本行广州分行副行长、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纽约分行总经理、金融市场部总经理、金融市场业务中心/贵金属业务中心总裁;2014年7月至2018年8月任本行金融市场业务中心总裁(其间: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兼任资产管理业务中心总裁);2018年8月至今任本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金融市场业务中心总裁。涂先生1989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年于复旦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股票代码:601328 股票简称:交通银行 编号:临2018-03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或“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3日下午在上海、北京(视频)、纽约(视频)召开。本公司于2018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长宋曙光主持,会议应到监事12人,亲自出席监事11人。部分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决议

会议认为本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开披露。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监事会战略监督实施办法》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监事会内控与合规监督实施办法》的决议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