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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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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93证券简称:新天然气公告编号:2018-06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无锡恒泰九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恒泰九鼎”)持有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天然气”)股份5,778,225股,占公司总股本3.61%。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吾民乐九鼎”)持有公司股份2,413,261股,占公司总股本1.51%。苏州工业园区昆吾民安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吾民安九鼎”)持有公司股份2,135,723股,占公司总股本1.33%。烟台昭宣元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烟台元泰九鼎”)持有公司股份1,211,556股,占公司总股本0.76%。嘉兴春秋晋文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晋文九鼎”)持有公司股份1,366,282股,占公司总股本0.85%。苏州荣丰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苏州荣丰九鼎”)持有公司股份1,237,731股,占公司总股本0.77%。嘉兴春秋齐桓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齐桓九鼎”)持有公司股份1,115,944股,占公司总股本0.70%。嘉兴春秋楚庄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楚庄九鼎”)持有公司股份923,580股,占公司总股本0.58%。(以上机构股东统称为“九鼎投资”)九鼎投资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82,302股,占公司总股本10.1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九鼎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无锡恒泰九鼎、昆吾民乐九鼎、昆吾民安九鼎、烟台元泰九鼎、嘉兴晋文九鼎、苏州荣丰九鼎、嘉兴齐桓九鼎、嘉兴楚庄九鼎八个机构股东拟减持共计不超过16,182,302股即不超过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10.11%(若计划减持期间新天然气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其中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即不超过6,400,000股;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新天然气总股本的5%;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即不超过3,200,000股。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说明:

1.本次九鼎投资拟减持合计不超过16,182,30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0.11%,其中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即不超过3,200,00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4%,即不超过6,400,000股,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新天然气总股本的5%(若计划减持期间新天然气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2. 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日内,九鼎投资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承诺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成交均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新天然气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做相应除权除息调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九鼎投资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新天然气总股本的5%。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1、减持数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数量的100%(若计划减持期间新天然气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2、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但如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合计超过公司届时股份总数的1%,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九鼎投资承诺在股价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成交均价不低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新天然气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红等变动事项,应对上述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做相应除权除息调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新天然气总股本的5%。

3、减持价格: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15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4、减持期限: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若九鼎投资方未履行上述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则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收益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在应付九鼎投资方现金分红时扣留与九鼎投资方应上交发行人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若扣留的现金分红不足以弥补减持所得的,发行人可以变卖本公司/本企业所持有的其余可出售股份,并以出售所得补足差额。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九鼎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