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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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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项目的进展公告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8-05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

PPP项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项目进展情况介绍

为落实《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压减投资项目切实做好甄别核实政府性债务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PPP和政府购买服务负面清单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一步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韶山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停、缓、调、撤”的原则压减项目投资。

2018年8月24日,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韶山市农业局(以下简称“甲方”)、韶山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就韶山市花王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丁方”)履行《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约定事宜签订了《合同补充协议》。

公司已于2018年1月24日、2018年2月1日、2018年3月10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韶山市美丽乡村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关于重大工程预中标的公告》、《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关于签订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2018-003、2018-019)。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PPP项目合同》第三章第11条11.3:投资规模约为82,395.68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工程建安费用约70,039.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12,355.73万元。调整为:投资规模约为41,00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工程建安费用约3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6,000万元(含不可预见费)。

2、《PPP项目合同》第三章第12条:项目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调整为: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建设服务费和运营服务费支付周期由13年调整为8年,《PPP项目合同》内全部相应内容均做调整。

3、《PPP项目合同》第六章第31条31.2:以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标准等为考核指标。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项目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政府可依据PPP项目合同的有关约定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中的相应金额,提取金额暂定为建设期履约保函总金额×(100-绩效得分)/100。调整为:以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安全标准等为考核指标。因项目公司原因导致项目不能达到考核标准的,政府可依据PPP项目合同的有关约定提取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期履约保函中的相应金额,提取金额暂定为建设期履约保函总金额×(100-绩效得分)/100,其中考核标准和绩效得分需要经过甲乙丙三方共同出具书面认可。

4、《PPP合同》第五章第20条20.8: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迁改费用、咨询费、规划费、监理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项目管理费用等)作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政府指定的主体。由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30日内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将合同、协议、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等正式手续交付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调整为: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迁改费用、咨询费、规划费、监理费、设计费、建安工程费、项目管理费用等)作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政府指定的主体。前期费用由甲方统一汇总送审计单位审核完毕,在项目公司注册成立后30日内甲方或甲方指定机构将合同、协议、发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等正式手续交付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一次性全额支付给甲方或其指定机构。

5、工程建安费未能达到35,000万元,甲方允许项目公司在现有的设计范围内进行深化设计,提升标准,从而满足运营需求。

6、项目公司建设期管理费实行600万元总价包干,无论是否超支或结余。

7、《PPP项目合同》第四章第16条16.2:工程建设费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2013,定额套用《2014湖南省仿古建筑及园林景观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2014湖南省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调整增加《湖南修缮2005定额》;人工工资执行《湘建价[2014]112号文件》规定的湘潭地区综合工资单价,修改为人工指导价按湘建价(2017)165号文执行,若在施工期间遇到相应的政策文件调整,按最新的政府文件规定执行;主要材料价格按湘潭市2017年6月《湘潭建设造价》中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计取,苗木价格参照湘潭市财政局发布的精美湘潭苗木价格计入,缺项苗木价格按市场询价计入,修改为材料价按照施工同期湘潭市《湘潭建设造价》中发布的材料预算价格计取,苗木价格参考施工同期《湘潭建设造价》中湘潭市建设工程材料市场价格执行,缺项部分苗木按照市场询价计入。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三、签订补充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组织及发起符合PPP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已按规定展开了物有所值评价或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在签订《PPP项目合同》之后,公司与政府方为推进项目建设作出了积极和有建设性的推动。截至2018年6月,公司已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确认了3,796.38万元产值。

此次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主要是围绕项目建设总投资调整事宜而对PPP项目合同中部分条款作出相应变更和补充。目前,PPP项目合同已生效并正在履行之中,且该项目的推进和实施均符合PPP项目合同的条款内容,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发生的支出均为可获取补偿的支出,且该项目累计已确认的产值较小,因此,已完成的产值不存在减值风险。但存在项目总投资减少而导致公司未来可确认收入减少。

四、风险提示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正常履行。公司将持续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花王股份公告编号:2018-05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预中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中标公示阶段,公示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止,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公司此前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协议,除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合作内容能否顺利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该项目的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与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国际”)组成联合体参与了叶县百城提质工程之昆阳大道、叶公大道提档升级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投标,根据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pdsggzy.com)2018年8月24日发布的中标公示,公司与中维国际组成的联合体预中标叶县百城提质工程之昆阳大道、叶公大道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2017年8月17日,公司与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叶县市政基础设施及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并于 2017年8月18日公告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84),框架协议中的合作建设范围包含了叶县百城提质工程之昆阳大道、叶公大道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等内容。

一、预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叶县百城提质工程之昆阳大道、叶公大道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YZC2018-07-12-485

3、建设地点:平顶山市叶县境内,其中昆阳大道北起沙河大桥,南至一里桥;叶公大道北起昆阳大道,南至叶舞路

4、计划工期:共12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10个月

5、招标内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该建设项目范围内工程地质勘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养护工作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7、投资总额:约21,900.21万元(以批准的投资概算为准)

8、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10、第一中标候选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

中维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11、设计费:94.5%;施工费综合费率:98.5%

二、项目预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为公司后续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并将对公司2018年及今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中标公示阶段,公示期限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止,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且公司此前签订的《框架协议》仅为意向性合作协议,除本项目以外的其他合作内容能否顺利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该项目的总金额、具体实施内容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