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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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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交易对方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2018-08-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亚夏汽车 公告编号:2018-091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组交易对方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

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4日和2018年5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其他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和《经营者集中申报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反垄断机构的批复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前置条件。

公司获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鲁忠芳和李永新于近日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初审函[2018]第135号),决定书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鲁忠芳与李永新收购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夏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