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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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59版)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详见“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权限:代表本单位/本人参加股东大会并对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委托期限: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如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单位印章):

受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98

(二)投票简称:隆平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8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10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998 证券简称:隆平高科 公告编号:2018-090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办公地址由“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459号证券大厦9-10楼”搬迁至新址。除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网址、投资者咨询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保持不变,具体为: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合平路638号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网址:www.lpht.com.cn

投资者咨询电话:0731-82183880

传真:0731-82183880

电子信箱:lpht@lpht.com.cn

以上办公地址自2018年8月28日起正式启用。

特此公告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隆平发展”)拟在交易各方履行内部程序后、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农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鲲信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鲲信未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有限合伙)(“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新余农银民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农银基金”)、苏州苏洤榆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榆锦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达盈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达盈新”)、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调基金”)、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中农基金”)(以上合称“投资者”)共同签订《关于巴西公司资产之投资协议》。中信农业、鲲信未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农银基金、榆锦投资、国调基金、信达盈新、中农基金拟分别出资23,900万美元、9,461.64万美元、13,000万美元、10,938.36万美元、8,000.00万美元、5,000.00万美元、7,000.00万美元、1,400.00万美元,合计出资7.87亿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对隆平发展进行增资及/或受让公司对隆平发展的部分未实缴出资额(“本次交易”),用于隆平发展收购Amazon Fund LP和Amazon Fund II LP持有的Amazon Agri Biotech HK Limited(“香港公司”)合计64.2538%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发展注册资本由261,096万元增至702,616.67万元,公司对隆平发展的持股比例由100%变为35.7462%,隆平发展成为公司联营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发展将收购香港公司64.2538%股权,并通过香港公司间接持有Dow AgroSciences Sementes & Biotecnologia Brasil Ltda.(后更名为LP Sementes & Biotecnlogia Ltda.)(“巴西公司”)以及巴西玉米种质资源库的非排他使用权、Morgan种子品牌,以及Dow Sementes品牌在特定时间内的使用权(以上资产和业务合称“巴西公司资产”),公司持有巴西公司资产的权益份额未发生变化。

我们认为:

1、董事王炯先生、伍跃时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旨在搭建巴西公司资产的境内持股平台及资本运作平台,引进投资者完成对香港公司的收购,有利于优化公司对巴西公司资产的持股结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湖南隆平高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隆平发展”)拟在交易各方履行内部程序后、公司股东大会召开前,与中信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农业”)、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鲲信未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鲲信未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有限合伙)(“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新余农银民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农银基金”)、苏州苏洤榆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榆锦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达盈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达盈新”)、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国调基金”)、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中农基金”)(以上合称“投资者”)共同签订《关于巴西公司资产之投资协议》。中信农业、鲲信未来、中国海外农业投资开发基金、农银基金、榆锦投资、国调基金、信达盈新、中农基金拟分别出资23,900万美元、9,461.64万美元、13,000万美元、10,938.36万美元、8,000.00万美元、5,000.00万美元、7,000.00万美元、1,400.00万美元,合计出资7.87亿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对隆平发展进行增资及/或受让公司对隆平发展的部分未实缴出资额(“本次交易”),用于隆平发展收购Amazon Fund LP和Amazon Fund II LP持有的Amazon Agri Biotech HK Limited(“香港公司”)合计64.2538%股权。

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发展注册资本由261,096万元增至702,616.67万元,公司对隆平发展的持股比例由100%变为35.7462%,隆平发展成为公司联营企业,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隆平发展将收购香港公司64.2538%股权,并通过香港公司持有Dow AgroSciences Sementes & Biotecnologia Brasil Ltda. (后更名为LP Sementes & Biotecnlogia Ltda.)(“巴西公司”)以及巴西玉米种质资源库的非排他使用权、Morgan种子品牌,以及Dow Sementes品牌在特定时间内的使用权(以上资产和业务合称“巴西公司资产”),公司持有巴西公司资产的权益份额未发生变化。

我们认为:

一、鉴于公司与中信农业、鲲信未来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旨在搭建巴西公司资产的境内持股平台及资本运作平台,引进投资者完成对香港公司的收购,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直接影响,有利于优化公司对巴西公司资产的持股结构。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表决,董事王炯先生、伍跃时先生、毛长青先生、张坚先生和陶扬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任天飞

庞守林

吴新民

唐 红

陈 超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