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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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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483           公司简称:福能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在国内整体经济趋稳向好的环境下,公司继续围绕“优化电力业务结构,整合提升纺织业务”的工作主线,以全面深化提质增效为主题,扎实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市场营销、降本增效,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36亿元,同比增长55.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亿元,同比增长37.85%。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8月17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福能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18-039)。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号:2018-040)。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2、3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福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已于2018年8月17日由董事会办公室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5人。

(五)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群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2018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9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公司名称: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发电”)

●增资金额:海峡发电全体股东以现金方式对海峡发电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增资,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资金额为1.4亿元,增资后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公司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资设立海峡发电,公司持有35%股权。公司与海峡发电另一股东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向海峡发电增资4亿元,用于福清兴化湾等海上风电项目建设。其中,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向海峡发电增资1.4亿元,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

鉴于海峡发电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福建省三川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川公司”)39%股权,且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周谟铁担任海峡发电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规定,海峡发电系本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对海峡发电增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峡发电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峡发电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三川公司39%股权,且公司离任未满十二个月的高级管理人员周谟铁担任海峡发电董事,根据相关规定,海峡发电系本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海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侨联大厦一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群;

注册资本:14亿元;

成立日期:2015年9月29日;

营业期限:2065年9月28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能发电、潮汐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地热发电等新能源的电力生产与销售,投资与开发,设备维修,相关技术与咨询、培训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业务发展情况

海峡发电主要业务为开发建设运营福建海上风电项目,其负责控股开发的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期项目和二期项目于2017年获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负责控股开发的漳州六鳌D区(40.2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于2018年获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参股39%的三川公司负责开发的莆田平海湾F区(20万千瓦)于2017年获得福建省发改委核准。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峡发电无完全投运发电项目。

3.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海峡发电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资产总额14.93亿元、资产净额10亿元、净利润80.3万元人民币。

三、增资方案

为满足海峡发电控股开发的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二期项目建设资本金需求,公司与海峡发电另一股东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计划以现金方式同比例向海峡发电增资4亿元,其中:公司认缴增资1.4亿元,各投资方持股比例不变,具体缴纳时间视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二期项目投资进度确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海峡发电更好的开展业务,加快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一、二期项目建设进度,实现项目尽早投产盈利,进一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本次增资双方均按照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增资事项。该事项事前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认可,公司独立董事亦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0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3126号《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本公司于2016年1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293,478,251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9.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99,999,909.2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7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85,299,909.20元,已经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汇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18,663,478.2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681,336,430.95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019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468,520.2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82,269,481.46 元。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743,530,579.55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743,530,579.55元,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0.00 元。

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进行第一次修订。

2016年1月27日、2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鼓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福州签订《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468,520.2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16年1月29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085,552,459.87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319 号鉴证报告”。

2016年2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085,552,459.87元。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项目明细如下: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3月2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了保本型理财产品227,000万元,已经全部到期收回;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21,615,657.78元。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理财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6月

单位: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