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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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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8-113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24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通知,获悉豫联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1、股份被冻结的具体情况

冻结机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被冻结人: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冻结股份数量:161,691,498股

冻结股份:无限售流通股161,007,844股(161,000,000股已质押,7,844股未质押),限售流通股683,654股(未质押)

冻结起始日:2018年8月23日

冻结终止日:2021年8月22日

截止本公告日,豫联集团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88,342,7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9%。本次司法冻结后,豫联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为161,691,49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14.86%,占公司总股本的 8.24%。

2、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原因

2017年 12 月,公司与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贸”)开展1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期限为3年,豫联集团为此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18年7月,中孚实业与中外贸因部分本息发生纠纷,后中外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根据(2018)京 01 财保88号《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豫联集团持有的公司股(无限售流通股161,007,844股,限售流通股683,654股)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转增股、现金红利) 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 2018 年 8 月23 日至 2021 年 8 月 22 日止。

3、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分析及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及豫联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本公司股份的冻结,预计对公司的控制权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