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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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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569  公司简称:长久物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运行延续2017年下半年以来的企稳向好态势,汽车行业在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和消费环境的影响下,汽车产销同比增速比同期有所减缓。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上半年汽车产销1,405.77万辆和1,406.65万辆,同比增长4.15%和5.57%,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量增速回落0.49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提升0.83个百分点。其中乘用车产销1,185.37万辆和1,177.53万辆,同比增长3.23%和4.64%,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速均有所提升;商用车产销220.40万辆和229.11万辆,同比增长9.41%和10.58%,与上年同期相比,产销增速呈一定回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1,540.87万元,同比增长6.6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2亿元,同比上涨14.79%;归属于母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53亿元,同比上涨16.9%。主营业务整车运输146.19万台,同比增长2.61%。

报告期内,在国家治超政策的进一步推动下,汽车物流行业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在公司多式联运的战略下,公司铁路发运14.66万次,占比10.07%,水路发运25.70万次,占比17.65%。通过多式联运的运力保障,公司实现整车运输收入22.19亿元,同比上升7.90%。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动物流网点的全国布局和多式联运基地的建设。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同时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将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债务重组中因处置非流动资产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项目调整为利润表“资产处置收益”项目列报。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017年度该科目填报金额为29,060.12元,本报告期该科目填报金额为11,182.13元。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69证券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75】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人员变更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久物流”)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代鑫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提名闫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聘任申请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对代鑫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秘书的解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解聘代鑫先生。

2、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闫超先生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闫超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闫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附:闫超先生简历

闫超先生,男,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工业大学会计学本科学历。闫超先生自2008年10月加入长久物流以来,历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会计经理、部长及商用车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兼业务支持部部长。2018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中心财务副总监一职。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7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6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8月4日“XYZH/2016BJA20645”号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583,637,200.00元,使用424,379,492.40元(含置换先期投入项目金额)。截止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0,462,718.45元。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24,379,492.40元,包括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6,837,500.00元。

截止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存放余额70,462,718.45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70,462,718.45元,差额100,000,000.00元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使其充分发挥效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尽快达产达效,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时,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募集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公司各项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应报公司董事会审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应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涉及项目,按照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实施,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完成,相关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提供具体的工作进度和计划。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募集资金的日常管理,包括专项账户的开立及管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台账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募集资金管理、使用及变更的有关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

2、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6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7年11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安信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简称交行珠海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按照协议的约定,本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保荐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立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珠海路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6个专项账户,包括初始募集资金账户5个和变更项目设立账户1个。截至2018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70,462,718.45元,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门支行(账号:411902003610707)和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账号:110061162018800009728)因投资项目变更,于2017年11月17日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附件1: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元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7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计算)。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于2018年8月27日发表同意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6年8月4日出具了 XYZH/2016BJA20645号《验资报告》,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2、前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8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8月22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号)。

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8年8月23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8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8月24日,本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单位:元):

注:拟用募集资金金额高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系包含注销的专户之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加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11,205,000.85元。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1亿元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安信证券作为长久物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长久物流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本保荐机构对长久物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78】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6月2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15.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354,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717,1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3,637,2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16年8月4日“XYZH/2016BJA20645”号报告审验。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书及后续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根据《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表所示:

三、“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一)项目延期具体情况

“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承诺投资规模39,290,000.00元,计划建设周期18个月。截至2018年6月30日已投入30,347,809.25元,主要用于硬件设备投资和软件购置。为确保该项目的稳步实施,公司对建设进度进行了调整,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

(二)项目延期原因

“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计划通过广泛应用多种信息技术构建自适应作业系统、动态资金管理系统、资源统筹平台与服务平台等,改变原有信息系统单一线条作业的状况,更好的发挥整体效率,从而将公司资源整体共享。

由于最初设计募投时为2013年,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到位,项目设计日至募集资金到位间隔时间较长,公司对原有的部分信息系统进行了迭代升级。基于乘用车运输业务一直占公司收入比重较大,为了更好地统筹运输资源、提升作业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公司将原有的乘用车运输管理信息系统TMS在2017年6月升级为自动化水平更高的OTM系统,为了实现新系统与现有其他信息系统协同一致,此次更新调试耗时较长,导致“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相应延缓,影响了该项目的后续实施。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经过审慎研究论证后决定将对该项目计划建设进度、设计规划进行优化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至2019年12月31日。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并未对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进行调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是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79】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增加与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世国际”)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0万元。

●本次公司追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的、持续性业务,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不利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4月1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亦通过了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2018-039号公告)

2018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了此项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审议金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之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类别及原因

2017年6月公司与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奇瑞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转运业务外包服务合同,由于该业务在2017年度体量较小,在2018年初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时此项业务发生金额占总金额比例较小,但随着2018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此项交易业务量急剧增加,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超出了年初预计,故申请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钢

企业住所: 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齐落山路19号

经营范围: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货运代理,物流方案咨询与设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项目投资,国内货运代理,物流器具设计、制造、销售、租赁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机械设备及配件、汽车配件及用品、办公及生产材料、计算机硬件及软件服务和销售,其他相关物流业务及相关增值服务。

关联关系: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公司联营子公司,公司持股40%。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交易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其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关于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追加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2、我们认为上述追加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同约定的关联交易总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追加2018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总额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追加预计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同意长久物流追加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8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发展及融资需要,在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限额内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此业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本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2017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与民生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了票据池业务,业务开展良好,未发生超过授权额度的情况。因12个月的授权期限已满,故申请再次开展票据池业务,本次具体业务内容如下:

一、 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业务实施主体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三)协议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协议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商业银行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进行选择。

(四)实施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每笔发生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和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

(一)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收到票据后,可以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据的管理成本。

(二)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据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有价票据,用于支付承运商运费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授权和组织实施

(一)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二)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负责在出现任何不利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董事长报告;

(三)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开展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实现公司票据的集中统筹管理,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累计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

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累计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票据池业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8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8月20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代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代鑫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代鑫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代鑫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对公司治理、业务拓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在此,公司董事会对代鑫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5】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决议,提名闫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聘任申请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5】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6】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7】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8】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追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2017年6月公司与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签订奇瑞新能源汽车相关的转运业务外包服务合同,由于该业务在2017年度体量较小,在2018年初预计关联交易金额时此项业务发生金额占总金额比例较小,但随着2018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此项交易业务量急剧增加,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的金额超出了年初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增加与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2,000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王国柱回避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9】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80】公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8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18年8月20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李万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6】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7】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决定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智慧物流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延期。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78】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公司拟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合作。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开展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80】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长久物流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