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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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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98 公司简称:森特股份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十九大以来,我国已确立了绿色建筑国家行动,这意味着绿色建筑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多年来我国基础设施投资持续高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目前已进入高质量建设阶段,政府陆续下发各项政策,大力推动绿色集成建筑产业发展。2018年上半年,轨道交通、民用航空、电信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在2017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全国民用运输机场布局规划的通知》,规划到2020年,我国运输机场数量达260个左右,将完善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六大机场群。到2025年,在现有(含在建)机场基础上新增布局机场136个,全国民用运输机场规划布局370个(规划建成约320个)。

森特股份在行业升级的关键阶段,在政策优化调控和行业优胜略汰的情况下,不断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基础、继续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借助我国经济水平持续增长、建筑业需求结构升级、金属围护行业格局变动等因素驱动,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加强技术研发和质量保障,积极把握市场机会,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报告期内,签约额达到25.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7%;实现营业收入11.98亿元,同比增长73.01%;实现净利润1.01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为0.97亿元,同比增长25.65%,依据已签约额和项目储备,2018年全年产值和利润将有较大增长。报告期内,在公司董事会带领和公司整体战略指引下,为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把握产业发展机遇,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重点推进了以下经营举措:

(一)稳固主业,专注于金属围护领域的高端市场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公司总体战略部署,持续加大对公建领域重大项目业务开发,获得良好成果,公司先后中标“深圳国际会展中心(一期)金属屋面制作及安装Ⅰ标段、Ⅲ标段项目”、“成都天府国际机场航站楼屋面系统工程项目”、“昆明万达城娱雪乐园及成都万达水雪综合体滑雪乐园冷库板供应及安装工程、金属屋面(含采光顶)集中采购工程项目”等重大项目,报告期内签约额达到25.7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77%,在金属围护高端市场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二)加大资源投入,助力环保事业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781万元,一方面用于优化金属围护工艺技术,另一方面公司加大对主营业务协同的环保板块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首钢绿轴地块土壤治理中试试验,同时加大资源投入,加速促进传统主业与环保创新业务的协同。一方面公司将加大环保业务的资源投入,引进行业内先进的研发设备以和技术人才,同时与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建立自己的核心实验室,持续推进研发成果商业化,转化成经营效益。另一方面,加速促进环保业务和金属围护业务协同融合,工业建筑业务不断为环保业务输送客户资源,环保业务为客户创造更多高附加值的增量价值。

(三)推进精细化管理,提高集团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根据当前形势,科学的规划和布局,“聚焦小环境、看清大趋势”,制定长远规划,确保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积极推进精细化管理工作,将各部门考核与精细化管理结合,进一步对全业务流程优化管理,并面向全员强化培训,树立精细化管理意识。同时强化成本控制,狠抓运营管理,持续挖掘潜力,提高盈利能力。

(四)加强商务管理,完善营销体系和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确立“无商务不富”的思想,按照职能部门四要素:“引领、服务、指导、监督”开展各项工作,建立集团层面商务管理职能部门,引领和统筹全集团商务管理工作。同时,完善和改进现有组织架构,通过调研、咨询、选择适合公司发展的组织架构体系(垂直式、矩阵式、垂直式+矩阵相结合),增设商务管理、企划管理等部门。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22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刘爱森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共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及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由于该议案涉及到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爱森、李桂茹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请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择机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2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8年8月22日以书面及通讯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托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同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需提请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司将择机另行发布股东大会通知,确定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等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票的100%。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3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运营资金需求,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额度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拟向浙商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申请一般授信额度(敞口)人民币不超过5亿元有效期12个月(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控制方式为可循环,具体业务品种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商业承兑汇票保兑、商业承兑汇票入池质押、区块链应收款、对外融资性及非融资性保函、对客外汇资金交易等。各授信业务品种可免保证金;业务期限不超过1年;由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李桂茹夫妇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拟向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公司金融七部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5亿元,担保方式为信用及实际控制人刘爱森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拟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美元1000万元保函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刘爱森夫妇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4、公司拟向杭州银行北京大兴支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亿元,业务品种包括流贷、保函、银承、国内信用证;期限一年,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担保方式以信用及实际控制人刘爱森夫妇提供连带责任的担保,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公司拟向北京农商银行申请不超过5亿流动资金贷款授信,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周转,期限12个月,拟采用信用并追加法人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方式,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4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变更及修订内容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

原经营范围:生产金属复合幕墙板、铝镁锰合金板、镀制烤漆板、复合隔吸声屏障板;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销售高端建筑金属屋面系统、高端建筑金属墙面系统、金属复合幕墙系统、压型彩钢板、金属复合幕墙系统、金属工业门、C型钢、薄壁型钢、环保吸音建材、新型屋面通风采光系统、新型金属建筑材料、压型钢板及其配套机具、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构件及配套安装与服务;环境噪音治理;钢结构工程设计;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境监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生产环保专用设备、金属复合幕墙板、铝镁锰合金板、复合隔吸声屏障板;环境噪音治理;水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环境监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工程勘察设计;钢结构工程设计;销售高端建筑金属屋面系统、高端建筑金属墙面系统、金属复合幕墙系统、压型彩钢板、金属复合幕墙系统、金属工业门、C型钢、薄壁型钢、环保吸音建材、新型屋面通风采光系统、新型金属建筑材料、压型钢板及其配套机具、各类幕墙、门窗;钢结构构件及配套安装与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修订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因经营范围的变更,对原《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及营业范围的变更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5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5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18元。截至2016年12月7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25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73,841,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9,332,075.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4,509,724.53元(包含可抵扣增值税3,367,924.53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会验字[2016]509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基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于2016年12月7日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运支行、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方庄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注1:该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并于2017年5月17日注销。

注2:该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并于2017年5月23日注销。

注3:该专项账户内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并于2017年8月17日注销。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在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已按照募集资金规定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工程承包业务营运资金项目。鉴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无余额且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对其进行销户。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98 证券简称:森特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6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情况

公司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618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51万股,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下同),每股发行价格9.18元,募集资金总额573,841,800.00元,扣除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合计46,6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527,241,8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7日分别汇入公司账户内:其中汇入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755925021110203)内金额为26,100,000.00元;汇入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0518270000000002)内金额为51,141,800.00元;汇入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321130100100295661)内金额为200,000,000.00元;汇入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20000023076500013780728)内金额为150,000,000.00元;汇入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699226689)内金额为100,000,000.00元。此外公司为本次股票发行累计发生其他发行费用16,100,000.00元(包括券商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1,000,000.00元、审计费6,250,000.00元、律师费3,800,00.00元、信息披露费等5,050,000.00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3,367,924.3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1,141,8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6年12月7日出具了会验字[2016]5097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7,146,584.67元,其中15,800,000.00元为本公司转入的临时款项,公司于2018年7月转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1,346,584.6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开设了专项账户。2016年12月7日,公司、兴业证券与招商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南京银行北京方庄支行、北京银行金运支行、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民生银行北京大兴新城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三方监管协议》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对《三方监管协议》重大违反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已于2018年8月22号注销。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7,146,584.67元,其中15,800,000.00元为公司转入的临时款项,公司于2018年7月转出;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1,346,584.67元。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16年12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8,792.10万元。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会专字2016第5192号《关于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017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8,792.1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2017年1月16日,公司从兴业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募投专户转出18,792.10万元,用于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8年6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18年6月30日)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29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