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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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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487    公司简称:亨通光电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战略先行,站在行业发展的高度谋划公司未来发展。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围绕“四大转型”战略,沿着“创新升级、研发引领、整合资源、高质量发展”的道路,持续实施智能化建设,向系统集成、运营服务平台转型发展,提前布局5G通信项目研发,积极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核心经营业务技术水平、市场规模再上新台阶,营业收入再创新高,达152.72亿元,同比增长33.81%;净利润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2亿元,同比增长52.69%。2018年上半年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一) 做强新动能

坚持高质量发展,加大对5G通信、太赫兹通信、半导体芯片、智能电网传输、海洋工程、新能源技术等产业的投入,建立高效IPD研发机制,沿着产业化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产业发展模式,通过技术要素投入提高盈利能力,做强公司发展新动能。

1. 光通信网络产业

光通信网络产业朝着“打造技术领先、成本领先、质量领先、服务领先的全球通信产业领军企业”的目标发展。加大新一代产品研发投入力度,加快推进5G通信所需低损耗大带宽光纤、数据中心传输光纤、特种光纤、智能ODN、光模块等产品研发、生产进度。

公司在国内率先研发出绿色光棒沉积技术、超低损耗光纤技术,新一代绿色制造光纤预制棒继纳入国家绿色系统集成项目后,2018上半年荣膺“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公司自主开发了桁架机器人、全自动立体库、MES生产现场管理系统、集中及自动供料系统、集中监控系统,新一代绿色光棒智能化生产线陆续建成、投产、达产、稳产,产量逐月递增,成本稳步下降。低损耗光纤纳入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面向2019及未来5G时代所需的新一代大容量通信光纤提前投产;多模光纤、G657光纤陆续量产、稳产,高端数据光纤获得新应用,高端激光光纤实现大功率能量光电子领域的新跨越。公司光通信网络产业向低损耗、大带宽、低时延、海量连接及特种光纤方向发展。

针对5G通信在接入侧以25G为主、汇聚层以100G为主的光模块需求趋势,公司加大光模块研发投入,25G光模块已经完成首件试制和可靠性测试,正在组网测试;100G硅光子模块已完成100Gbps硅光芯片的首件试制,预计第四季度完成100G硅光模块封装、测试及组装,实现出货。

2. 智能电网传输产业

智能电网传输产业以技术优先、质量优先、创新能力优先为导向,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围绕超高压、特高压、智能电网技术,推动产业创新发展,打造全球能源互联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加大高压、超高压系统技术研发,开发高压及超高压海底电缆技术及软接头产品,提升品质、引领行业发展;自主研发、国内首创的“超柔矿物绝缘防火电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三代超柔矿物绝缘防火电缆技术规范纳入《电线电缆工程手册》,指引行业发展。

3. 新能源汽车线控系统及充电运营业务

新能源汽车线控系统业务以美国、德国技术标准为标杆,以高压技术为突破方向,以高技术产品切入新能源汽车市场。薄壁硅橡胶电缆在吉利汽车成功应用,实现国内首家替代国外进口。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实现快速发展,充电运营网络已覆盖全国20省49市,月充电量大幅增长。

4. 海洋产业

海洋产业包括海底光缆、海底电缆两大系统集成业务。

公司海底光缆突破大长度、深海域等技术难题,高可靠海洋光纤光缆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获2018年中国光学工程学会科技进步一等奖;312公里单根无接头海底光缆创世界之最,并于2018年初登上中央电视台大国重器栏目;海底观测网产业化项目通过国家重点项目评审。公司在超长距离超低损耗有中继海底光缆技术上取得突破,经受了极寒(智利项目)、极热(玻利维亚项目)两种极端环境情况下技术考验,经受了长距离通信(5600km的PNG项目)、大芯数超低损耗(墨西哥项目)产品可靠性的考验,在国际HJ联盟注册Hengtong SeaCom和Hengtong BoneCom产品型号,成为国际海洋通信光缆重要系统集成商,海底光缆通信系统集成业务已成功跻身国际市场,成为中国企业走向国际海洋通信工程市场的领先者。

海底电缆系统集成业务突破三芯超高压海缆核心技术,创造了三芯高压海缆无接头世界纪录,进入了长期被西方巨头垄断的国际第一阵营;500kV海底电缆创造了“全球电压等级最高、单根无接头最长”的世界纪录,确立公司在海底电缆行业技术龙头地位;葡萄牙海上浮式风电EPC项目创新海底电缆技术,开创了公司海底电缆市场新版图。

5.培育发展数字经济

数字经济发展初见成效。一方面,公司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通过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2018年公司被工信部列为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单位。另一方面,公司大力建设智慧社区,发展数字经济。与广电合作建设智慧社区,目前已覆盖两省、四地市;积极参与中国联通省级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2017年参与混改项目目前运行良好;扩大“社区人”品牌影响力,物业服务、家庭生活、社区商业三大维度的生活场景+智能终端+APP平台+信息化服务构筑完整闭环的综合性社区生态链逐步由地方走向区域,目前“社区人”平台注册人数超600万人,2018年上半年服务人次超过1700万,同比翻番。

(二) 做实新经济

树立亨通质量科学发展观,全面导入6西格玛管理,弘扬工匠精神,建立高端智能制造推进机制,建设特色的模块化标准,推进三化融合、柔性化制造方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1. 竖立亨通质量科学发展观

竖立“安全第一、技术先行、质量优先、绿色发展”的亨通质量科学发展观,坚持“科技强企、质量强企”的发展理念,全面导入6西格玛管理,把“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作为核心,“质量创新”助推公司“四级连跳”。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已经越过产品质量检验的1.0时代、批量制造的2.0时代、零缺陷管理的3.0时代,目前进入向上下游产业链微笑曲线两端跃升的亨通质量4.0时代。2018年公司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证书。

2.弘扬工匠精神

公司打造精益求精、高素质、高技能员工团队,建立内训体系,针对管理、生产、技术、市场遇到的宏观现象、微观管理以及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精心编制1100多门培训课程,开设高管实训班、技师班、基层班组实训班,培养出200多名技能工匠、江苏省双创团队、江苏省首席技师、以及国家级韦东技能大师工作室等代表工匠精神的技能团队。工匠精神深入一线、深入基层,以工匠精神践行亨通质量科学发展观。

3.推进智能制造

公司大力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开展 “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制造精益化”的三化融合智能企业建设,自主开发具有全球领先水平的光纤通信产业链全套智能化装备及控制软件,系统推进CRM、SAP、MES、SRM、OA五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全面导入精益制造模式,建设生产控制中心、设备/生产线集群、存储/运输物流、生产执行过程管控四大智能化/精益化生产系统,实现设备互联互通、制造分析与信息化系统集成动态响应、能源环境友好的管理愿景。公司是国家两化深度融合首批示范企业,6家单位被江苏省列为智能制造示范单位,2018年光纤光缆智能制造项目被工信部列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4. 量子保密通信工程启动试运行

量子保密通信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公司承建的宁苏量子保密通信干线是目前世界上首个基于相位编码的长距离广域商用量子干线,2017年底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部分指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018年,该干线向北延伸到南通并接至上海边界,向南延伸至吴江盛泽,工程全面竣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系统量子金融专线投入试运行。公司“基于量子干线的数据加密防泄露防篡改网络系统”被工信部纳入2018年国家网络安全试点示范项目。

(三) 把握新机遇,做大新市场

1.牢牢把握网络强国机遇

公司牢牢把握网络强国机遇,坚定不移发展光通信网络产业,做深、做精、做细光通信网络主业,加大研发投入,引领光通信网络产品发展方向。发展量子通信新业态,布局、发展半导体芯片产业,新一代硅光模块生产线已启动建设,计划年底完工;太赫兹项目、红外传感项目研发顺利推进,下一步将加大投入力度。

2.抓住海洋产业供给侧改革机遇

2017年底,工信部联合八部委发布《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行动计划》,国家对海洋工程装备实施供给侧改革。公司抓住海上风力发电发展机遇,大力发展海底电缆业务,连续中标上海临港海上风电一期示范项目、广核阳江南鹏岛海上风电项目,目前海底电缆系统集成业务已排产至2019年。抓住海底观测网发展机遇,发展海洋、河流湖泊监测业务,建设海底综合观测、江河湖泊感知、海洋预警、港口码头感知、海洋牧场感知五大系统。目前太湖生态感知试点工程已建成交付使用,吴江水生态感知网项目建设正在进行之中。

3.紧随国家一带一路新机遇

公司坚持“看着世界地图做企业,沿着一带一路走出去”,依托技术优势及产品质量优势,深耕东南亚市场、发展欧洲高端市场,积极布局海外产业基地。报告期内海外生产研发基地、国内出口业务均实现快速增长,光通信网络产业面对快速增长的国际需求,新增印度、埃及海外产业研发基地,在欧洲中标葡萄牙海上浮式风电高压海底电缆总承包建设及维护项目,项目总金额4470万欧元,是中国企业首次进入西欧地区海底电缆EPC市场,公司全球化运营的发展脚步不断加快。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7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董事长钱建林主持,审议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十五项议案,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经营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78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为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尹纪成、孙义兴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10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计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7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0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1号。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2号。

八、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3号、2018-084号。

九、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5号。

十、审议通过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6号。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7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收购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8号。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89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2018年5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关工作细则》议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内控委员会调整为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2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18-090号。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7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2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主持,审议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八项议题,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同意公司编制并审议通过的《2018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陈述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募集资金中的45,000万元以增资或借款的形式用于新项目——“海上风电工程施工项目”,拟投资总金额46,731.30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5,000万元,由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78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2014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FTTx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通信用海底光缆项目等项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7,400万股新股,委托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公司实际增发68,755,065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16.60元,募集资金总额1,141,334,079.00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1,957,354.2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09,376,724.79元,已由主承销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吴江分行账号为32201997636059001759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806,490.93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06,570,233.8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302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后,董事会确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丽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28,508.0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3年8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3年8月22日至2014年3月5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28,405,652.07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507号报告验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依据2014年3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依据2014年7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4年5月归还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2014年6月归还补充流动资金1,000万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1,000万元。

2015年3月归还补充流动资金31,000万元、2015年7月归还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

依据2015年3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4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5年4月归还补充流动资金500万元,2015年9月归还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36,500万元。

2016年1月归还补充流动资金4,500万元,2016年3月归还补充流动资金19,400万元。

经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因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FTTx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两个募投项目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12,600万元永久补充了流动资金,不再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之后,未再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项目部分实施方式的议案》:公司原定以自有土地新建募投项目“FTTx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以下简称“ODN项目”)生产厂房,现公司向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直接购买厂房及配套设施,用于ODN项目建设。根据ODN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厂房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原计划投资为7,124万元。本次以募集资金购买的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现有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含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6,296.43万元,经协商购买价格为6,310万元;同时为使厂房及配套设施达到ODN项目的可使用状态,公司在完成购买后将对厂房进行改造与修缮,相关支出也将使用ODN项目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购买资产的议案》:以ODN项目募集资金6,310万元人民币购买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拥有的坐落在松陵镇苏嘉公路西侧(吴江区松陵镇交通北路168号)的土地、厂房及附属物用于该项目的实施。

上述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310万元,购买华宇电脑(江苏)有限公司的土地、房产,已于2014年5月实施,并已完成了对购入厂房的改造修缮。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暨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①公司在吴江经济开发区新设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并将本次募投项目ODN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

②公司对新设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2.8亿元人民币,分两期出资。首期出资额2.3亿元人民币,其出资构成为:(1)至出资时ODN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2)公司持有的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交通北路168号房地产(账面价值为1.34亿元,其中6,310万元系以ODN项目募集资金支付)、(3)公司自有资金。第二期出资将在公司归还ODN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后以该5,000万元募集资金进行出资。

③新设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本公司购买ODN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形成的除厂房以外的其他资产,还将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ODN资产,并将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业务转入新设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运营,以实现公司ODN项目资产与业务的整合。

2014年9月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亿元。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完成第一期出资,实收资本2.3亿元,由货币资金出资95,660,652.40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208,800.99元作为投资款,划入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房屋和土地出资134,339,347.60元。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以自有资金向公司和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ODN资产的收购,上海亨通宏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已暂停生产并将全部经营业务、人员等转移至江苏亨通光网科技有限公司。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完成第二期出资,实收资本2.8亿元,由货币资金出资5,000万元(其中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作为投资款)。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本报告一、(三)4中所列变更ODN项目部分实施方式和实施主体的情况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2.。

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公司一直致力于光纤预制棒生产设备的研发与改造,以最小的投资争取最大的产出。通过公司研发与设备部门的努力,对原有光纤预制棒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升级,松散体尺寸、包芯比等关键指标有较大提升,产能提升较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计为达到1210吨的总目标产能所需投入的资金将低于预算。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股东利益,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0,5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

FTTx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募集资金所涉及部分产品市场环境不及预期,同时,公司通过内部资源的整合以及工艺的改进,原有ODN设备生产效率得到较大提升,结合产品市场需求、公司销售订单接单情况以及生产能力,现有产能规模已能满足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要。ODN项目的可行性已经发生变化。为保障资金使用效率和股东利益,公司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13,400.00万元用于新项目。

依据2015年4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光纤预制棒扩能改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0,500.00万元和FTTx光配线网络(ODN)产品项目剩余募集资中的13,400.00万元用于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和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其中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用电缆项目利用8,000.00万元募资资金,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利用25,900.00万元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光棒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12,142.08万元,公司总体的光棒制造能力达到了1,210吨的产能目标,项目不再需要继续投入。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将光棒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6年1月21日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据此,至2015年12月31日,光棒项目实际已经完成投资。光棒项目结余了募集资金14,531.4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31日,ODN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7,254.17万元,主要投资了厂房和生产ODN产品的相关设备。该项目不再需要投入。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将ODN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6年1月21日经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ODN项目结余了募集资金116.7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17,628.87万元, 已形成16万吨低氧铜杆丝线及2万吨特种铝合金杆的生产能力, 项目不再需要继续投入。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将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7年5月16日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结余了募集资金8,357.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7年7月非公开发行股票用于能源互联网领域海底光电复合缆扩能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等项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21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1,673,228股新股,委托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销。截至2017年7月20日止,公司实际增发118,506,522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元,溢价发行,发行价为每股25.83元,募集资金总额3,061,023,463.26元,扣除承销机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48,976,375.41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7 月 20 日划入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账号为32250199763609000755的人民币验资账户3,012,047,087.85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1,928,506.52元(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10,118,581.3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598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后,董事会确定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6月30日,银行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如下:

2018年6月27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600万元划转至公司建设银行基本户,以委托贷款方式拨款至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日收到该募集资金款项。截至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2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04,900万元。因此,截至2018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804,870,711.75元。

五、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六、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134,184.98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16年4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自2016年4月23日至2017年7月24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14,006,548.60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大数据分析平台及行业应用服务项目实际置换10,656,383.72元。

上述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671号报告验证。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实际使用5.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7月5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9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2018年2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用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止2018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4,900万元。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依据2017年8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公司使用人民币7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7年8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合计75,000万元,2018年2月均到期赎回。2018年2月,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30,000万元。2018年5月,公司购买的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的1亿元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截止2018年6月30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20,000万元,明细如下:

4、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

2017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提供给江苏亨通新能源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也相应由苏州市吴江区七都镇亨通光电线缆产业园变更到亨通新能源所在地,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的亨通集团光通信产业园区内。

(2)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内容的议案》:为更好地开展智能充电桩运营业务,助力苏州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打造低碳出行、绿色交通,公司适时调整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将募投项目“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的实施主体由全资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龙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实施区域从苏州市吴江区扩展到苏州大市(包括但不限于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太仓、昆山等区县)。并根据科学布局、车桩匹配、适度超前的原则,将投资节奏放缓,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

七、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本报告二、(三)4中所列变更新能源汽车传导、充电设施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实施主体和实施区域的情况外,其他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的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4。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7年以来,宽带接入市场经营环境出现较大变化,民营宽带业务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公司投资新建宽带网络的实施可行性发生了变化。同时,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景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已在西安地区拥有“吉网宽带”的网络资源以及“社区人”的智慧社区平台,并拟借助在宽带网络运营上积累的客户资源优势迅速切入智慧社区发展,并将其“社区人”智慧社区平台业务模式快速地在中西部多个省市推广,业务发展模式符合公司拟通过“宽带基础业务发展阶段”和“增值业务发展阶段”两个发展阶段逐步实现在光通信领域“产品供应商向全价值链集成服务商转型、制造型企业向平台服务型企业转型”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加快智慧社区产业布局,提高智慧社区业务的盈利能力,公司将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募集资金42,354万元中的20,000万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提供给西安景兆,用于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上网附件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8月28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4年非公开发行)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17年非公开发行)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元

注3:变更募集资金金额包含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

注4: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106,570,233.86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106,589,000.00元,差额18,766.14元,调整了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总额。

注5: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募集资金实际共投入17,628.87万元,已形成16万吨低氧铜杆丝线及2万吨特种铝合金杆的生产能力,项目不再需要继续投入,实际已经完成投资。2017年5月项目结余募集资金8,357.3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6:该金额未包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加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1,120,046,604.23元。

注7:特种铝合金及铜深加工项目报告期内累计效益达到承诺。该项目承诺建设期18个月即2016年9月建成,计算期(含建设期)第二年运营负荷达到20%,第三年达到60%,第四年达到80%,第五年完全达产。项目效益实现承诺,主要是因为该项目边投入边产出,实际运营负荷较预测高。2018年1-6月,该项目收入达到预计,利润总额未达到预计。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4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元

附表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元

注1:截止日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以分年投资计划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折算。

注2:“智能充电运营项目(一期)”实施区域和建设期已经调整,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调整项目实施计划后的承诺投入金额。

注3:智慧社区(一期)——苏锡常宽带接入项目募集资金42,354万元,不再投入;将其中的20,000万元用于智慧社区运营及产业互联项目的建设和实施。

注4:由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010,118,581.33元低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013,000,000.00元,差额2,881,418.67元,调整了补充流动资金投资总额。

附表4: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

编制单位: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30日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公告编号:2018-079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及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担保计划:拟申请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计划基础上新增对控股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担保额度278,000万元。

截至2018年6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78,825.0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07,558.86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亨通光电”)在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计划2018年度为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473,840.00万元的银行融资担保。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保证担保总额为978,825.0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07,558.86万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该议案包括两个子议案,子议案1关于《增加2018年为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关联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董事尹纪成、孙义兴担任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脉科技”)董事,与华脉科技构成关联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为华脉科技提供担保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子议案2为关于《增加2018年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注1.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担保主体含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注2、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3月成立,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资产9,238.60万元,负债1,937.53万元,净利润-90.47万元。

三、本次增加担保计划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拟申请增加担保额度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注3.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担保范围由原来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本身拓展为国充充电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签署。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召开之日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担保额度》的议案,认为上述预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

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增加融资担保,包括为江苏华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额度,是正常、必要的经营管理行为,有利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日常运营工作,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相关决策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未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18 年 6 月底,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融资性保证担保总额为 978,825.03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607,558.86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的担保,上述实际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4.92%,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8-080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人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8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以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崔根良、钱建林、崔巍回避表决。该议案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在日常销售和购买商品过程中正常的交易行为,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据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

1. 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在日常销售、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等活动中正常的经营所需,不存在公司为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形,也不存在相互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形;

2. 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任何依赖;

3. 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允定价,不会构成对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损害;

4. 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 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单位:万元

(2)联营企业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的结算。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货物的销售及采购等关联交易,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为可比的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定价方法为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8 年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随公司业务发展,年初预测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已不能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需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与提供劳务,有利于扩大销售收入,增加利润空间。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与接收劳务,有利于进一步扩大采购渠道,降低营业成本。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中正常的购销往来和辅助服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或政府定价(第三方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1.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下转1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