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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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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9版)

(3)由于能源价格如天然气价格持续上升,公司动能采购交易金额也将相应增加;

(十)《房屋租赁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承租人

将租赁的房屋 :包括但不限于位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 号面积约为117,000平方米的房屋及附属物

期限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本公司将于每个会计年度年底前以现金方式支付该年度租金

优先权 :中国一拖将就位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给予本公司不多于6,500平方米的租赁优先权。

定价条款 :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会计年度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出租方与独立第三方之间的非关联交易价;

(2)倘上述价格不适用,则由双方参考类似物业的市场租金公平磋商而厘定。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1) 根据2018年度及过往年度已发生金额;

(2)考虑到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业务扩展,中国一拖将给予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约6500平方米优先租赁权,该部分面积由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以及中国一拖可出租区域是否符合公司需求而决定是否增加租赁。

(十一)《土地租赁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代表本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承租人

将租赁的房屋 :包括但不限于位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总土地面积约415,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期限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本公司将于每个会计年度年底前,以现金方式支付该年度租金

优先权 :中国一拖将就位于中国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土地给予本公司不多于16,000平方米的租赁优先权。

定价条款 :于本协议有效期内每一会计年度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1)出租方向独立第三方之间的非关联交易价;

(2)倘上述价格不适用,则由双方参考类似物业的市场租金公平磋商而厘定。

2、 预计交易上限及测算理由

(1)根据2018年度及过往年度已发生金额。

(2)考虑到本公司未来可能出现的业务扩展,中国一拖将给予本公司及附属公司约16,000平方米优先租赁权。该部分面积由本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以及中国一拖可出租区域是否符合公司需求而决定是否增加租赁。

(十二)《存款服务协议》

1、协议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一拖财务公司

中国一拖(代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

将提供的服务 :一拖财务公司向中国一拖提供存款服务

期限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支付条款 :将于各份具体存款合同内规定

存款利率 :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拖财务公司所支付存款利息的利率标准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中国一拖承诺 :(1) 促使中国一拖根据其他方提供的相同条款及条件将其

资金优先存于一拖财务公司;

(2)中国一拖在一拖财务公司的存款应大于贷款余额。当中国一拖违反此承诺,一拖财务公司有权利限制中国一拖向任何第三方以其存于一拖财务公司的资金支付,或要求中国一拖提高其在一拖财务公司的存款。

抵销权利 :中国一拖不可撤回并促使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不可撤回地向一拖财务公司授出权利, 在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违约时,一拖财务公司可以将其相关存款账户金额抵销中国一拖及其子公司因贷款业务及╱或票据承兑业务而产生的一切债务。

2、 预计存款最高余额及测算理由

(1)参考过往交易金额以及2017年和2018年1月至6月,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最高存款;

(2)中国一拖正在实施融资产品的发行工作,若顺利完成,预计将提升其在一拖财务公司存款金额。

3、其他

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实施指引〉”),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签订的《存款服务协议》因构成“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豁免按照关联交易进行审批和披露,该协议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一拖

法定代表人:赵剡水

注册资本:302,374.96万元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建设路154号

主营业务: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汽车、工程机械、柴油机、发电机、叉车、自行车、喷油泵及上述产品零配件制造、销售;煤矿机械、槽车、模具、机床、锻铸件、工夹辅具及非标准设备制造。工业用煤气(禁止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限分支机构经营);氧(压缩的)、氧(液化的)、氮(压缩的)、氮(液化的)、空气(压缩的)生产与销售(以上五项限分公司凭证经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2类3项、3类,凭许可证经营);进出口(按资质证);承包境外机电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二) 国机集团

法定代表人:任洪斌

注册资本:260亿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

主营业务: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国内外大型成套设备及工程项目的承包,组织本行业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制、开发和科研产品的生产、销售;汽车、小轿车及汽车零部件的销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出国(境)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组织国内企业出国(境)参、办展。(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

国机集团授权中国一拖代表其签订《采购货物协议》、《销售货物协议》、《贷款服务协议》、《票据贴现服务协议》、《票据承兑服务协议》、《存款服务协议》,执行并承担协议约定的义务及责任。

(三)拖研所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玉平

注册资本:4.45亿元

住所:河南省洛阳市

主营业务:拖拉机、汽车、工程机械、内燃机、农业机械、农用运输车

等机械产品及其零部件检测、设备的研发、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服务;广告经营、房屋租赁、印刷(不包含出版物印刷,仅限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进出口业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现持有拖研所公司51%股权,中国一拖现持有拖研所公司49%股权。根据《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拖研所公司为本公司关联附属公司。

(四)国机财务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家俊

注册资本: 15 亿元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主营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保险代理业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17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关联关系:本公司最终控股股东国机集团的子公司

(五)前期同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一拖、国机集团、国机财务公司及拖研所公司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四、内部控制措施

为确保持续关联交易符合协议约定的定价条款,及不超过年度预计的上限金额,本公司制订了以下内部控制措施,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以及审计部负责实施及监督:

(一)本公司已制定关联交易决策及日常管理办法。当各业务单位根据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订立合同时,价格必须遵守持续关联交易协议的定价标准。

(二)董事会办公室及财务部门负责统计及监督关联交易并对交易及定价条款的公平性进行审核。作为关联交易价格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审核本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拟定的价格。目前,本公司订立的有关日常生产的采购、销售、运输、能源采购、技术服务及租赁协议必须通过合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在线评审,因而,财务部门可实时监控各类交易(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与独立第三方及关联方进行的每项交易)的价格。

(三)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要求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否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是否公平合理发表意见;

(四)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流程是否符合本公司内部控制要求进行监督评价;

(五)公司审计师按规定对持续关联交易定价及年度上限金额进行年度审核。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自1997年起,本公司与中国一拖已经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日常关联交易,鉴于本公司与中国一拖之间的地域便利及其提供原材料供应与服务供应的可靠性,均有利于本公司对产品性能及质量的有效控制及得到快速响应的售后服务,订立新协议可有效降低本公司与中国一拖之间的经营风险并有利于本公司的日常营运及生产管理。

同时,一拖财务公司与中国一拖订立金融服务协议有如下益处:

(1)中国一拖与本公司之间涉及生产的持续关联交易,需要每日结算服务。一拖财务公司是本公司与中国一拖进行业务结算的重要平台。一拖财务公司提供及时结算,加快了本公司的现金流动,增加了本公司的资产流动性。与外部金融机构相比,一拖财务公司根据金融服务协议提供的结算服务可节省至少一天的结算时间。因此,在业务效率方面一拖财务公司较其他商业银行有显著的优势。

(2)由于一拖财务公司了解中国一拖的信贷情况及财务状况,同时,一拖财务公司向中国一拖提供的金融服务将根据内部控制委员会批准信贷评级政策(信贷评级根据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合规及日后前景以及参考国际行业惯例的其他指标厘定)严格遵守贷款信贷评级规定及贷款审批程序(信贷部门人员编制的载有客户信贷评级状况、信贷限制及使用情况等数据的借贷前调查报告,并经信贷部门经理及贷款审核委员会批准),因此交易风险较低。

(3)随着一拖财务公司财务资源增加以及农机产品生产销售的季节性特点使得一拖财务公司在一定时期会出现资金结余。向中国一拖提供金融服务可有效提升本公司资金效率,增强资产流动性,为本公司带来益处。

(4)本公司农业机械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这对一拖财务公司在一定时期内的流动资金造成压力。为确保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一拖财务公司目前正在使用同业业务服务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同时,在超额储备的情况下,同业业务服务可提高一拖财务公司的资本效率及盈利能力。订立同业业务服务协议的还可以进一步扩大一拖财务公司的交易对手选择范围及提高议价能力

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也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1038 证券简称:一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37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选举吴勇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王二龙先生因工作变动于本次会议后辞去董事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至此,公司董事会现有10名董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本次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吴勇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且具备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同意选举吴勇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特此公告。

第一拖拉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件:

吴勇先生简历

吴勇先生,1965年5月出生,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及投资委员会委员,中国一拖党委副书记。吴先生于1987年加入中国一拖,曾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总经理,中国一拖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纪委书记等职。吴先生先后就读于河南财经学院、香港理工大学,获颁理学硕士学位。吴先生在企业运营、人力资源管理以及战略规划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公司代码:900929           公司简称:锦旅B股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8年1至6月,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70,219.8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38%;实现营业利润6,859.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9%;实现利润总额7,108.3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27.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88%。营业利润、利润总额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等指标的同比增长,主要是期间费用同比下降所致。

公司继续全力提高旅行社业务作为主业的盈利能力。报告期内,公司降低费用成本,在夯实业务基础、提质增效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公司在深挖公民游业务潜力的同时,立足现有的综合性旅游资源优势,重点在公务、商务市场加大力度,会展会奖、疗休养服务、入境外联接待等业务取得了较快的增长,进一步优化了公司业务结构。

为应对出境打包产品信息更加透明化的情况,公司出境业务各条线深耕市场,与供应商合作加大直采力度,整体产品毛利率增加1.96个百分点。在坚持高品质原则的同时,一方面设计产品主题特色,比如“美洲线”新开发羚羊峡谷+美国国家公园行摄之旅、博物馆+美术馆艺术之旅等,“北欧四国、冰岛线”新增三文鱼养殖中心、巧克力工厂等内容,不断提高客户体验度;另一方面,坚持一地游、深度游产品定期上线,“澳新连线”深度纯玩团发团量和毛利同比增长4倍,日本“山形线”是市场上唯一的每周固定发团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还圆满完成两条包船和两个航次大切舱,获得效益和口碑的双丰收。

国内游业务加大中高端自组产品开发力度,打响市场口碑。年夜饭系列作为拳头产品再次实现升级,从短线巴士班延伸到长线火车、飞机班,并增加了主题游系列,今年总计实现开班57班,组织游客2200人、同比增长近50%。此外,东方CJ系列、爸妈游、跨省连线游等自组产品,禅意祈福、轻徒步、养生美食、研学游等主题游产品,亲子休闲度假游、CLUBMED国内各度假村自由行等定制产品,都以高品质取得了市场认可。上半年度公司的国内游业务实现营业收入、毛利同比“双增长”。

入境游业务抓住市场回暖契机,积极开拓客户渠道。公司的德语组团市场继续保持了大幅增长的趋势,通过赴境外参加展会、拜访客户等多种方式,在稳定原有客户的基础上,新客户和高端定制散客业务量稳步提升,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0.51%的好成绩。日本入境板块再创近年业务新高,针对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受到市场认可,推出的崇明岛系列已成为接待入境游客3000人次的人气线路;在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40周年之际成功接待了扬州大明寺植树日中友好访问团,组织了世界连锁企业新员工来中国分公司学习交流团队等。

会奖业务积极发展新客户,不断提升高规格、大规模项目运营能力。通过公开竞标,公司新签约十余家新客户,为业务持续增长夯实了基础。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1.32%,成功运营了多个千人规模的会议奖励旅游项目,组织完成世界五百强企业在世界各地的行业峰会、系列培训等,进一步扩大了市场影响力。

为满足市场需要,公司传统旅行社业务积极转型,整合效应初见成效。公司积极推行“旅游+”的发展理念,推动外引内联市场拓展。报告期内,公司依托“锦江”优质品牌影响力,结合公司在现有修学旅游的业务基础,集成集团教育资源在教育系统的政策、渠道、客源优势,以及锦江旅游成熟的产品研发、策划、运营能力,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协同,实现存量突破、增量培育,全力打造“锦江研学旅行”行业新标杆。公司同时承揽了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接待项目,公司组织协调各条线力量,从去年9月起便投入先期工作,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专业、高效地落实保障措施,完成了来自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400多所高校8000多名师生的食、宿、行接待任务,确保服务“零”差错,受到了活动主办方、承办方以及集团领导的一致肯定和表扬,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公司下属的锦江会展公司首次将酒店用品展在广州设立分展,并继续举办酒店投资加盟与特许经营、智慧酒店、酒店设计与工程三个展览系列,展览总面积达到2.8万平方米,吸引了近90家展商参展,以及2.1万人次观众,为布局华南市场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为应对线下门店日趋激烈的竞争,公司全新打造的“福州路”旗舰店即将进入开业倒计时,该店是公司以旅游为主、旅行及生活相关品牌为辅的“混业经营”模式的创新试点。除了常规推广的微信公众号以及微店等小程序外,公司还将引入时尚热点,利用门店的位置优势,为热点产品进行路演或品牌分享会,突破传统门店的框架,把旅游和跨界产品相互结合,创造锦江门店线下新模式。

公司与集团WeHotel共同建设的REX系统,上半年实现签证、团队门票产品和微信小程序签证上线。其中国内游板块的自由行产品分销业务及对锦江会员直销业务均已平稳过渡至REX分销系统上,实现了游客直接可以从线上APP实时预订并进行信息交互;而出境游板块的自由行产品,如“4-8 人”私家小团、日本当地参团、中亚及高加索三国产品,丰富了产品系列,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出境和国内的自由行业务能力。

主要业务板块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对比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 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707.68万元,上年同期1,805.05万元,比上年同期净额减少1,097.36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使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6,994.29万元,上年同期-4,322.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净额增加11,316.44万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 其他

3.1.2.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2.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本公司2018年度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73,782.00万元,报告期内实际完成70,219.86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40.41%。

3.1.2.3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和处置取得的税前收益占公司报告期合并利润总额的比例为99.37%,比上年同期减少了47.66个百分点。其中,取得豫园股份、申万宏源的现金股利139.2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635.89 万元。本期处置豫园股份取得的投资收益6,924.7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3.84万元。公司开展网下新股申购业务,报告期内,获利50.63万元。

3.2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3.2.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资产及负债状况变化的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

期末301,305,552.79元,期初224,173,241.14元,增长34.41%,主要是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致。

(2)、固定资产

期末12,433,857.02元,期初39,419,058.07元,下降68.46%,主要是部分自用房产对外出租,自固定资产转作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3)、在建工程

期末7,188,338.07元,期初3,970,272.48元,增长81.05%,主要是装修办公场所支出增加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

期末12,777,971.50元,期初23,945,688.96元,下降46.64%,主要是支付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所致。

(5)、应交税费

期末14,334,608.44元,期初7,930,915.90元,增长80.74%,主要是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

期末84,340,389.89元,期初135,166,077.28元,下降37.60%,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7)、其他综合收益

期末253,016,782.36元,期初405,493,844.55元,下降37.60%,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

期末730,361.36元,期初-423,564.17元,增加1,153,925.53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3.2.2其他说明

利润表项目的变化原因说明:

(1)、财务费用

本期-1,203,725.67元,上年同期-3,699,906.57元,同比增加2,496,180.90元,主要是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2)、资产处置收益

本期276,550.00元,上年同期175,077.50元,同比增长57.96%,主要是处置固定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收入

本期2,500,000元,上年同期1,138,881.20元,同比增长119.51%,主要是政府补助收入增加所致。

(4)、少数股东损益

本期1,153,925.53元,上年同期-397,150.96元,同比增加1,551,076.49元,主要是控股子公司盈利增加所致。

(5)、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本期-152,477,062.19元,上年同期-43,046,836.15元,同比减少109,430,226.04元,主要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3.3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1、品牌优势。公司拥有“锦江旅游”等品牌,公司下属旅行社上海国旅、锦旅控股被上海市旅游局评定为首批“5A级旅行社”。为实现品牌统一管理,锦旅控股整合了上海国旅、锦旅控股、上旅、华亭海外的业务资源,依托各家旅行社的市场竞争力,公司拥有一批较为稳定的客户群体。

2、规模优势。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历年来在全国百强旅行社评比中均名列前茅,在上海旅行社行业中各项业务指标均较为领先,市场影响力较大、信用度较高。

3、资源优势。公司管理制度健全,经营运作规范,旅游产品不断丰富,操作手段不断成熟,一线接待服务质量不断提高,近五十家门店分布于上海各个地区,客源基础充实,拥有一批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队伍和国内外供应商。报告期内,锦旅控股出境游中心获得“2017年皇家邮轮华东年度优秀合作伙伴奖”、“2018年度公主邮轮官方授权合作旅行社”、“2018年度皇家加勒比国际游轮战略合作伙伴”、“菲律宾旅游局2018年推广奖”、“关岛观光局授予的优质合作伙伴”等一系列奖项和认可。国内游中心被开元酒店集团评选为“最佳团队贡献奖”等。

2018年1至6月份,公司下属旅行社锦旅控股荣获新华网主办“2018休闲旅游发展与品质峰会”年度旅游匠心企业品牌、SWTF2018年 最受欢迎旅行社;公司长乐路营业部荣获上海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上海市妇女联合会、联合颁发的巾帼文明岗铜牌;锦旅控股入境游中心被上海市总工会评选为“工人先锋号”称号;导游领队中心被提名为2017年度上海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好人好事称号等。

4、集团优势。公司依托锦江国际集团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在同行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集团在多次“中国旅游集团20强”排名中名列前茅。

3.3投资状况分析

3.3.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六)8、(十五)4长期股权投资”。

3.3.2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3.2.1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3.2.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4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3.4.1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注:根据豫园股份于2018年4月20日发布的《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登记在册的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公司获利1,283,050.95元。

3.4.2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3.5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3.5.1主要子公司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为应对激烈的行业竞争,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质量和效益,公司对旅行社业务进行改革,统一以“锦江旅游”品牌对外经营,同时保留原各家旅行社品牌名称。自2016年9月开始,上海国旅的出境游和国内游等公民游业务整合到锦旅控股。

3.5.2主要参股企业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6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号)对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科目,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该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要求,公司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请详见2018年3月29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执行2017年新修订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于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且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示;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3.7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邵晓明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18-017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8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2018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8-019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18-018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8年8月28日在上海市延安东路100号联谊大厦2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兴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

1. 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认为:

公司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18-019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一、 本次执行《修订通知》的概要

于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于2018年8月28日,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

二、 执行《修订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的要求,公司作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且尚

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修订通知》主要对财务报表格式作以下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公司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列示;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列示;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列示;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执行《修订通知》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公司执行《修订通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执行《修订通知》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