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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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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01  公司简称:*ST工新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董事张大成、彭海帆、何显峰对有关半年报审议事项表示同意。由于公司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且造成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仍在解决中,为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18年度半年报,基于目前已经确定的信息,同意披露。希望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针对涉及的问题,认真核查,启动相关解决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全面检查,加强内控,使公司能够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颜跃进、吕占生、徐艳华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事项表示原则上同意。但考虑到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涉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仍然存在,希望公司董事会认真研究相关解决方案,尽快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尽早解决面临的问题,使公司继续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监事田黎明、郑丽群对有关半年度报告的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同时也表示“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对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鉴于按期披露半年报的责任和要求,同意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由于公司造成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仍未消除,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有效、稳妥地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事项,并争取有效的措施,使公司能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希望公司就涉及事项积极进行整改,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内控治理水平。希望公司立即启动相关解决方案,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后果。”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表示:公司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且造成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仍在解决中,为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18年度半年报,基于目前已经确定的信息,同意披露。公司将加紧自查工作,着力整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财务总监王梅表示:鉴于导致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非标意见的事项仍在解决中,本人无法保证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人为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基于目前已经确定的信息,同意披露。

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4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商业服务业

报告期内,在电商对实体商业的强大冲击下,红博商业全体员工攻坚克难、迎难而上,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三个三、两个建、一个支撑”发展战略部署,以“四好:商品好、品牌好、服务好、体验好”为目标开展工作,注重强化卖场经营服务、注重卖场环境建设、强化货品管理、注重安全管理,品牌品质升级等,始终为致力于推动哈尔滨商业市场发展、提高市民生活品质、引领时尚生活方式而努力。2018年上半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确保红博商业实现经济效益新突破、产业项目有落地、平台赋能有创新、品牌影响有提升,赢得了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和广泛认同,经营业绩实现新突破。

报告期内,红博商业品牌招商呈现新局面,红博广场招商引进17户,多经项目引进13户,各区域店铺对接调整9户,招商洽谈储备品牌资源199个;红博会展购物广场累计储备资源960个品牌,调整开业29个品牌;红博中央公园累计储备资源573个品牌,调整开业45个品牌。

创新商业策划活动与宣传,效果显著。红博商业首次尝试“红包大道”的活动,实现139万曝光量;微信推出砍价线上互动活动、猜灯谜活动;组织首届龙广万人婚礼团购季活动;协助哈尔滨市率先策划进行共享男友活动,新晚报、哈尔滨电视台、新浪等众多媒体报道,微信阅读超10w+。此外,红博商业与哈报官微共同策划“修仙送祝福”活动;开展自媒体抖音短视频拜年活动、抖音开屏广告形式;爱奇艺首次尝试5秒片片前及暂停广告宣传;首次尝试了喜马拉雅FM线上广告;年中庆期间首次尝试与黑龙江名牌栏目“新闻夜航”官微协作进行活动推广等。

会员服务品质提升,提升会员增值服务12项,开展促销活动10档。上半年会员的销售同比提高10%,白金会员的销售同比增长了14%。

大数据、信息化管理工作稳步突进。红博商业上半年完成9项专案:约美APP2.0版本客户端、商户端上线;活动报名、积分兑礼专属功能开发;会员分析模板在BI上的实现方案;ERP异常交易数据调整;信息系统需求调研 ;OA系统操作培训;OA平台需求二次制作开发;运维人员培训专案;运维知识库建立专案。

红博商业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爱心回馈社会,上半年共举办四档公益活动,“爱心妈妈”、“爱心义卖”、“慰问白血病儿童”、“爱心义卖——捐助白血病患儿爱心厨房”的公益活动。

(二)信息产业(计算机行业)

汉柏科技目前主营业务为云计算业务和模式识别业务,两者相辅相成。战略目标是完成从基础设施层至上层智能应用的垂直整合,致力于构建人工智能及云计算的生态系统。

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道路上,汉柏科技坚持以云计算、大数据为基石,借助与高校的产学研合作,研发智能产品和解决方案。汉柏科技已经初步具备人工智能产业化的四大能力:算法研究能力、产品化能力、整体解决方案能力、行业开拓和交付能力。

2017年公司搭建了业界先进的光学实验室,用于画质调节,客观数据验证,动态范围解析力,保证人脸识别产品的核心功能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投资创建了高端电子实验室,配备高精尖测试仪表及实验仪器,保证了产品的研发质量。汉柏科技根据不同用户需求,对目标市场进行了细分,规划了不同层次定位的产品。同时,公司与国内一流高端制造企业合作,针对人脸识别产品对产品线进行差异化定制,提高产品线生产能力,目前已达到年产终端设备10万台的制造能力。生产制造及品质管理方面,公司以手机行业标准对来料质量、过程质量、出货质量进行把控,依据代工厂 MES系统管控,全程监控每台产品生产及出货状态,有效提高成品质量,降低市场返修率。关于产品及解决方案:汉柏已经发布的人脸识别系统分为硬件产品和软件产品两个部分。硬件产品分为“人脸识别速通门、人脸识别落地式终端、人脸识别壁挂式终端、人脸识别桌面式终端”四大类,软件部分包含汉柏动态人脸监控预警系统。针对逃犯、惯犯、高危人群等不同类型人员建立黑名单布控等,广泛适用于反恐重点区域、人员密集区域、重要通关口岸、高档住宅等场所。

目前,已经拥有多个行业成功案例,覆盖安防、交通、教育、海关、地产酒店、政府众多行业,与行业应用深度结合,受到行业及客户的高度认可。

2018年以来,汉柏科技人脸识别技术和产品应用业务进一步拓展,继应用于深圳交管局、武汉交管局后,中国首条实现无人驾驶的跨座式单轨线路正式在银川正式通车运行,汉柏科技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刷脸进站将成云轨标配。2018年春运期间,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带来的效率提升,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机场春运的压力。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汉柏科技为北京饭店的安保升级提供技术和产品支持,升级方案通过人脸识别桌面终端进行入住人证合一验证。

2018年世界移动通信大会(MWC 2018)汉柏科技通过人脸识别技术和产品为英特尔5G三大应用场景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提供相关技术及产品支持,旨在通过5G和人工智能的深度结合,提高都市人的生活质量、为公共安全提供保障。

2018F1中国大奖赛,作为全球顶尖的赛车比赛,首次启用了人脸识别来提升安保等级。意味着将“解锁”人脸识别产品及解决应用于大型赛事活动的更多应用场景,打造国际赛事新风尚。

报告期内,汉柏科技传统业务板块市场出现下滑趋势,且由于竞争激烈,利润不断被摊薄。公司新的人脸识别项目仍处于市场开拓阶段,大量的产品试用占用了公司较多现金,同时产品处于迭代更新的状态,需要持续的研发投入,因此新的业务板块不但不能为公司带来现金流,还需要高额投入。此外,由于金融机构对公司授信缩紧,后续贷款业务受阻,以上原因叠加,导致公司现金流出现暂时性短缺。

为克服汉柏科技现金流暂时性短缺产生的影响,公司积极协助汉柏科技开展各项工作。在传统业务板块,公司尽力维护已有客户和市场,全力稳定后台服务技术服务人员,保证现有客户售后服务需要,促进销售回款;在人工智能领域,公司计划推出新的激励政策稳定团队,同时吸引新生力量加入。

2.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1、根据工大高新2017年4月14日与赵林香签订的借款合同,工大高新向赵林香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资金直接汇入到工大集团,未在公司账上体现。根据2018年1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2017)赣民初93号],确认工大集团已还款金额为3,825.00万元,其中2,000.00万为偿还截止到2018年2月14日的全部利息, 1,825.00万元为归还的部分本金,尚欠款项为8,175.00万元。

2、2017年7月1日,工大高新以持有的存货向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止,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未在公司账上体现。

3、2017年3月1日,工大高新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付上海湛丰贸易有限公司2亿元,同日上海湛丰贸易有限公司将2亿元汇入工大集团。

4、2017年8月22日,子公司上海哈青贸易有限公司付上海熙祥泉实业有限公司1亿元,同日上海熙祥泉实业有限公司将1亿元汇入工大集团。

5、公司孙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签署的施工合同约定,中冶天工承担着整个工程的装饰、装修、周边配套及数据中心设备等的建设,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2亿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于2016年12月29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2亿元转给工大集团。

6、公司为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投资北京瑞鑫嘉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但由于其他出资方未及时出资,加之欲投资项目尚不成熟,2017年12月19日,北京瑞鑫嘉业将2亿元转入工大集团。

7、2017年10月13日,工大集团向佛山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000.00万元,经与佛山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汉柏科技预付款中扣除。最终形成工大集团资金占用。

8、2017年6月12日汉柏科技与周世平签订的借款合同,汉柏科技向周世平借款1亿元,未在账上体现。2018年5月16日周世平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借款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提前到期,并请求裁决汉柏科技偿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9、2017年7月28日,公司给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00万电子商业承诺汇票,汇票到期日2018年7月27日,未在账上体现。2017年7月31日 ,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转给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划给集团。

10、2017年10月17日,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以8,000万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质押为上海建奥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此定期存款在2017年12月31日成为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不能作为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二、更正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述事项对前期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减少2017年所有者权益61,627,781.54元,减少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1,627,781.54元。

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更正如下:

单位:元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10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26日以电子通讯、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大成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董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113)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11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18年8月26日以电子通讯、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田黎明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会主席梁会东先生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田黎明、郑丽群对有关半年度报告的审议事项表示“同意”,同时也表示“根据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对确保公司定期报告的按时披露,鉴于按期披露半年报的责任和要求,同意披露2018年半年度报告。由于公司造成2017年度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事项仍未消除,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有效、稳妥地消除和改善‘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并根据清理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事项,并争取有效的措施,使公司能稳定健康的发展,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希望公司就涉及事项积极进行整改,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内控治理水平。希望公司立即启动相关解决方案,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后果。”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因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望公司就涉及事项积极进行整改,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内控治理水平。希望公司立即启动相关解决方案,积极、有效、稳妥的消除上述事项及其后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8-113)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产业技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12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的影响:累计减少2017年所有者权益61,627,781.54元,减少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1,627,781.54元。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1、根据工大高新2017年4月14日与赵林香签订的借款合同,工大高新向赵林香借款人民币1亿元,借款资金直接汇入到工大集团,未在公司账上体现。根据2018年1月25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调解书[(2017)赣民初93号],确认工大集团已还款金额为3,825.00万元,其中2,000.00万为偿还截止到2018年2月14日的全部利息, 1,825.00万元为归还的部分本金,尚欠款项为8,175.00万元。

2、2017年7月1日,工大高新以持有的存货向安徽省金丰典当有限公司融资1亿元,期限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1日止,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未在公司账上体现。

3、2017年3月1日,工大高新中大植物蛋白分公司付上海湛丰贸易有限公司2亿元,同日上海湛丰贸易有限公司将2亿元汇入工大集团。

4、2017年8月22日,子公司上海哈青贸易有限公司付上海熙祥泉实业有限公司1亿元,同日上海熙祥泉实业有限公司将1亿元汇入工大集团。

5、公司孙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签署的施工合同约定,中冶天工承担着整个工程的装饰、装修、周边配套及数据中心设备等的建设,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2亿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于2016年12月29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2亿元转给工大集团。

6、公司为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投资北京瑞鑫嘉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但由于其他出资方未及时出资,加之欲投资项目尚不成熟,2017年12月19日,北京瑞鑫嘉业将2亿元转入工大集团。

7、2017年10月13日,工大集团向佛山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借款4,000.00万元,经与佛山海德仲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在汉柏科技预付款中扣除。最终形成工大集团资金占用。

8、2017年6月12日汉柏科技与周世平签订的借款合同,汉柏科技向周世平借款1亿元,未在账上体现。2018年5月16日周世平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借款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提前到期,并请求裁决汉柏科技偿还借款本金1亿元及利息、罚息、违约金等。

9、2017年7月28日,公司给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具200万电子商业承诺汇票,汇票到期日2018年7月27日,未在账上体现。2017年7月31日 ,广西正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转给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日北京成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116.2万元划给集团。

10、2017年10月17日,公司子公司哈尔滨龙丹利民乳业有限公司以8,000万元银行存款定期存单质押为上海建奥实业有限公司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此定期存款在2017年12月31日成为不能随时支取的定期存款,不能作为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基础。

二、更正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根据上述事项对前期报表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因上述会计差错影响,累计减少2017年所有者权益61,627,781.54元,减少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1,627,781.54元。

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项目更正如下:

单位:元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会计差错的说明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该会计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会计差错产生的原因主要由于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责任人范围主要为公司董事层和高管层人员,公司未来将根据责任认定情况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项发生。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特此公告。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01 证券简称:*ST工新 公告编号:2018-113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彭海帆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47号)核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获准发行不超过137,275,614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配套资金,并已于2016年11月实施完成。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730,16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2,517,468.00元,扣除承销费用29,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3,517,468.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11月9日全部到帐,并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准验字(2016)1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30.60

加:2018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0.24

减:2018年上半年度已使用金额:230.84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和下属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7日,公司、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天津汉柏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独立财务顾问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为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管理效率,公司于2017年9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孙公司汉柏明锐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新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保存在原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专项帐户的本息余额全部转存至新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注销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10月9日,公司、汉柏明锐、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独立财务顾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以下简称为“《三/四方监管协议》”)。前述《三/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8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如下:

单位:元

公司存放于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及厦门国际银行北京东城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 2018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汉柏明锐于2016年末支付给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天工”)2亿元工程款项,中冶天工将上述款项支付给公司关联方哈尔滨工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集团”)的下属公司工大创谷(三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该部分募集资金未能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实质上构成了上市公司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存在着违规使用的情形,后续工大集团及中冶天工须尽快归还上述款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7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临2018-086号)。

哈尔滨工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三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由于受到政府关于大气污染冬季停工命令的影响,汉柏明锐云数据中心建设项目于2017年10月暂时停工。2018年4月份,项目主体部分开始复工准备,但受公司负面信息影响,截至本专项报告出具日尚未能正式复工,项目处于暂停状态,亦未产生收益。

注2、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用存储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