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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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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08-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08  公司简称:牧高笛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公司对户外用品行业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公司坚持“探索、专业、坚持”的理念,积极布局未来,为消费者提供户外运动和生活方式所需的专业、时尚和有匠心的服饰及装备。

(一)国际新市场拓展有效,完成初期营销网络搭建

报告期内,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公司在保证战略客户持续稳定合作的基础上,大力开拓南半球、亚洲等地区新客户资源,完成初期营销网络搭建。同时,公司将持续以稳定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服务回报客户,以产品质量为基石,辅助以产品解决方案,从单一产品升级为提供差异化产品解决方案,为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风情、不同历史文化所衍生的不同消费需求提供独特产品价值。

(二)配套管理机制,跨国基地产能实现优化升级

伴随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充分利用越南、孟加拉国家的比较优势,不断整合当地优质资源,报告期内所设跨国基地完成预期产能计划。同时,为实现跨国生产与国际国内业务的协同性,2018年上半年,公司着力于完善跨国管理机制和人才培育机制,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得到明显提升。

(三)延续户外基因,产品更趋时尚化、潮流化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继续秉承“产品+场景”的开发理念,不断完善产品线,增加产品配套性。在延续户外基因的同时,全力打造户外行业标杆产品,实现科技与专业并存,创新与品质齐驱。紧跟市场发展动态,围绕“户外运动引领品质生活”的理念,产品更趋时尚化、潮流化,彰显产品张力,以满足新一代消费者的需求。

(四)开启“不凡之路”系列活动,品牌试水年轻化

在品牌建设方面,以“不凡之路”为主题的品牌系列活动在北京ISPO拉开帷幕,借力专业户外开启“独脚穿越林海雪原”、“史诗级印尼爪洼岛火山徒步”、“欧亚非68国单车骑行”等“不凡之路”。同时,在消费日趋年轻化、时尚化背景下,携手肯道尔户外影院和迷笛音乐节为年轻人带来集音乐、极限电影、露营生活于一体的户外盛宴,加强品牌宣传力度。

(五)以需求为导向,会员社区化进程加快

报告期内,公司将重心着力于强化用户和品牌之间的联系,提升用户对品牌的认知度和忠诚度。公司微信平台正式上线运营,移动商城结合线下实体门店、社区结合户外俱乐部,用户可第一时间获取品牌活动资讯,同时借助线下门店系统全方面了解消费者,以需求为导向来触发产品和服务品质的提升。

(六)推进数字化,建立牧高笛大数据库

2018年上半年,公司布局直营门店CRM系统及加盟商销售管理系统推广,通过系统掌握门店的销售、库存、成本等销售数据,实现全渠道数据化管理,建立牧高笛大数据库,为产品开发提供精准化的数据支撑,为后期的消费者生命周期管理及精准化营销推广策略打下坚实基础。

(七)聚焦店铺零售、专卖店经营,重点提升单店业绩

2018年战略规划将从本质上改变公司运营模式,从批发多渠道招商改变成聚焦店铺零售、专卖店经营。上半年,公司成立的运营中心,对全国加盟商进行梳理调整,关停经营业绩差、运营效率低的店铺;在客户服务、培训和重点店铺单店零售突破上有较大的成绩,增加重点客户到店巡店调整,给到加盟商直接的辅助提升改变,大大增加客户对于品牌的忠诚度和信心;增加区域集中培训,涉及培训内容标准陈列和货品知识增加终端店铺的专业技能,让客户关注零售提升聚焦店铺专业技能提升;对于全国重点精选出10家先锋店,进行单店零售业绩拔升,营运驻店提升为期一周,把公司标准带入提升零售,做到以点带面带动周边店铺聚焦优秀先锋店;从源头把控货品节奏,在订货上面严格控制库存量,降低公司库存风险。

同时,公司对自营门店做形象标准升级改造,树立标杆门店,提升终端精细化管理要求;建立人才梯队,团队输入大学生储备管理人才,和门店店长训练营等培训课程,提高门店整体运营效率,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体验。

(八)搭建员工激励机制,配套培训发展机会

2018年上半年,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搭建具有凝聚力和竞争力的平台,同时用兼具竞争性和公平性的激励机制,使员工最大限度发挥其潜力。公司与外部专业培训机构搭建培训体系,开发专业性较强的课程,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同时吸引与公司吻合的人才,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8-036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上午9:30时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陆暾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运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时的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这三个募投项目。

本议案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8-037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号文《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3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215,3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5,0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28,145,3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3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6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52,645,712.34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3月1日,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大于募集资金净额,系募集资金账户存储金额包含了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导致。

三、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 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8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1.5亿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该1.5亿元理财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18年4月2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2018年5月11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主要是保证公司正常的运营,因此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所需的投资建设运营时间较长,在当前实体门店的租赁成本、人力成本等运营成本显著上升的情况下已较难全部达成,公司暂缓对该项目的建设。为推动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不断进行运营模式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和组织机构完善,公司的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项目建设也会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相应发生变化和调整。由于孟加拉跨国工厂和越南跨国工厂的设立,公司在仓储方面的需求有所放缓。因此,公司经过慎重考虑,目前尚未达到项目投资建设的最佳时机,为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上述暂缓项目的最终效益将体现在公司的运营效率和业绩实现中,目前尚不能核算。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13.28万元。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8-038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为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合同文件。

一、投资理财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更好地发挥资金效益,实现资金的有效利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理财产品的品种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6、具体实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事宜。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短期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具体实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的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6)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的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一年内循环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1.2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了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明确了责任部门,以保证上述资金使用的安全,使得投资理财活动能够得到监督和保障。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8-039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2号文《关于核准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7年3月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9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37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3,215,3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45,07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28,145,300.00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7年3月1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060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部分系利息收入。

二、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本项目拟投资28,693.84万元用于公司营销渠道的建设,其中建设投资21,788.37万元,配套流动资金6,905.47万元。本项目计划在3年内在13个城市建设16家“一站式”户外体验店。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303.43万元投资于本项目,14,505.92万元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予以解决。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00万元。

(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2,380.98万元,其中1,880.98万元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予以解决。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公司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包括前端营销业务系统和后端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前端营销系统为O2O管理系统,后端业务管理系统将引入金蝶EAS整体方案,最终形成统一集成、灵活、高效、协同、具有多维分析能力的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成为公司重要的经营决策和管理工具。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20.25万元。

(三)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4,000.10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投入350万元,3,150.10万元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予以解决。本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拟利用公司现有的位于凯旋西路D-10地块的预留土地,新建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购置货物装卸设备、仓储设备、展示厅陈列设备、信息系统等配套设备。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预计年货物仓储量达到约150万件。公司拟在仓储中心内设置2,000平方米的展示厅,利用仓储中心丰富的产品资源,充分展示公司产品的形象与功能。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0.00万元。

三、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具体原因

虽然中国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户外行业和发达国家相比属于“刚刚走过导入期,开始迈入成长期,远未达到成熟期”的阶段,仍然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可以挖掘。但是,2017年户外运动行业由于实体零售业的持续下滑,行业增速放缓、利润下降、竞争加剧。

(一)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

近年来,零售品牌在终端销售渠道中的竞争不断加剧,公司“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在实体门店的租赁成本、人力成本等运营成本显著上升的情况下已较难全部达成。当前形势下,“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仍然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但如按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进行项目建设,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将可能使公司的盈利能力下降。因此,公司认为目前尚不是实施“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的最佳时机,为了更好的保护本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暂缓实施,同时公司将继续大力发展加盟业务,以分散经营风险,提高整体竞争力。

(二)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能够促进传统行业进行新一轮的转型升级,尤其是户外行业,其品类多、更新快等特点,通过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可以有效地对企业资源进行整合,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同时提供可靠的数据反馈以反映消费需求。为推动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不断进行运营模式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和组织机构完善,公司的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项目建设也会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相应发生变化和调整。

(三)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

随着公司OEM/ODM业务发展的需要,考虑到孟加拉和越南的国家比较优势,公司在上述国家建立了跨国工厂。因此,公司在国内仓储方面的需求有所放缓。

因此,公司经过慎重考虑,目前尚未达到项目投资建设的最佳时机,为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拟暂缓实施募集项目。

四、拟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预计于2019年二季度进行投资建设,在此期间公司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直营门店投资。

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预计于2019年二季度进行投资建设,建设期两年完成后投入使用。

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目前仅涉及项目完成时间的调整。因此,本次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与全体投资者利益的最大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暂缓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暂缓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暂缓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暂缓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

保荐机构意见如下:本次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保荐机构查阅了“牧高笛‘一站式’营销渠道建设项目”、“牧高笛O2O管理系统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牧高笛仓储中心及产品展示厅项目”相关项目资料,审阅了公司相关董事会议案、监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了解了暂缓投资的原因。国泰君安证券对公司本次暂缓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8-040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服装》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实体门店变动情况

注1:上半年,公司成立的运营中心对全国加盟商进行梳理调整,关停经营业绩差、运营效率低的店铺,因而加盟店关店数量增加。

二、 报告期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8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08 证券简称:牧高笛 公告编号:2018-041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下午14:00时在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8年8月17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百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后认为:公司能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运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公司获得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上述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暂缓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所做的调整,本着对股东利益负责、对公司利益负责的原则所做出的慎重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暂缓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实施。

表决结果: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一)《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四)《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

(五)《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