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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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北京植信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并参加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8-09-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厚爱,经与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信基金”)协商一致,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8年9月7日起,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植信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加植信基金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费率优惠

1、自2018年9月7日起,投资者通过植信基金申购本公司旗下上述基金,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其申购费率按原费率执行。具体折扣费率以植信基金公告为准。

2、费率优惠期限内,如本公司新增通过植信基金代销的基金产品(自建TA&中登TA),则自该基金产品开放申购业务当日起,将同时参加相关业务费率优惠活动。

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截止日期以植信基金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费率优惠仅适用于本公司在植信基金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以及基金赎回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本次所开通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植信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各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3、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www.zhixin-inv.com

客服电话:4006-802-123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880-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五、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18年9月5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5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 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情况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组织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时间自2018年7月24日起至2018年9月3日17:00 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2018年9月4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了《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以通讯方式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83,935,366.72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7.5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其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283,935,366.72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的0.00%,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0份,占出具有效书面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总数0.00%。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100.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与约定,本次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40,000 元

公证费10,000 元

合计50,000 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8年9月4日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表决通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事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意按照《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

为实施上述事项的变更,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办理调整本基金相关费率有关事宜,并可在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www.swsmu.com)发布的《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本基金管理人已按照《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表决通过之日即2018年9月4日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以上内容。

2、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的实施安排

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之日即2018年9月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按照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实施调整后的管理费、托管费: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四、备查文件

1、《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公  证  书

(2018)沪东证经字第15770号

申请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刘郎

委托代理人:高克勋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二○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的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经查,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申请人依法于二○一八年七月十九日在有关报刊媒体上发布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于二○一八年七月二十日、七月二十三日分别发布了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和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该公司营业执照、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二次提示性公告、截至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文件,申请人具有召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合法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公证员林奇和公证人员印嘉琪于二○一八年九月四日上午九时在上海市中山南路100号11层申请人的办公场所对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计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议案以通讯方式进行的表决,在该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派的授权代表王明康的监督下,由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的代表赵兵、高克勋进行计票。截至二○一八年九月三日十七时,收到参加本次大会(通讯方式)的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效表决所持基金份额共283,935,366.72份,占二○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权益登记日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总份额493,263,655.27份的57.56%,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大会对《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283,935,366.72份基金份额表示同意;0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同意本次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的100%,达到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与《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审查和现场监督,兹证明本次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对《关于调整申万菱信稳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托管费相关事项的议案》表决的计票过程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表决结果符合会议议案的通过条件。

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公证员林奇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关于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重大关联方证券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投资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证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上证50ETF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上证50权重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其中,上证50权重指数成份股工商银行(601398)是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各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有关制度和控制措施已准备,现将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纳入基金的投资标的,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相关投资情况将按规定在基金的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关于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折算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确定2018年9月7日为申万菱信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折算日(下文简称“T日”)。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向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一、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日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其中:本基金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二、折算方式

基金份额折算计算公式如下:

1、T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X、折算前基金份额总额Y,并与基金托管人进行核对。

2、假设T日标的指数收盘值为I,则T日的目标基金份额净值为I/1000,基金份额折算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折算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8位。

3、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折算比例,对各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的基金份额进行折算,折算后的基金份额计算至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加总得到折算后的基金份额总额。

4、本基金登记机构将于2018年9月10日进行本基金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18年9月11日发布基金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三、重要提示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实质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基金份额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按照折算后的基金份额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