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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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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确定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管理费率的公告

2018-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东方红产业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每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在该季度对日前一年(不含该日)的收益率分档收取本基金的管理费。本基金合同生效为2014年6月6日,2018年9月6日为合同生效满一年后的第十四个季度对日,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需要确定本季度对日区间【2018年9月6日起(含)至2018年12月6日(不含,下一季度对日)】的管理费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

R = (区间截止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区间起始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100%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

基金份额累计分红:自基金成立至指定交易日基金份额累计分红之和。

二、季度对日区间的适用管理费率

本季度对日前一年,即2017年9月6日(含)至2018年9月6日(不含)的收益率R为2.65%,依据基金合同约定的管理费计提标准,本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为1.5%。自2018年9月6日起(含)至2018年12月6日(不含),管理人将按照确定的管理费率计提本季度对日区间应收取的管理费,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M÷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M为季度对日区间适用的管理费率

三、咨询方式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公司网址:www.dfham.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和相关公告等。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