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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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2018-09-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85 证券简称:海螺水泥 编号:临2018-22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90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结合日常资金计划安排以及存量资金情况,为充分发挥存量资金效益,在综合考虑安全性和收益率等因素后,于2018年9月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协议,将25亿元自有资金用于购买交通银行芜湖分行的“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产品,理财期限为190天。

仅就本次25亿元委托理财而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不需要发布临时公告,但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近12个月内本公司委托理财累计金额占本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之经审计净资产的12.30%,达到披露标准。

本公司近12个月内委托理财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含本次25亿元委托理财):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4日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本次25亿元委托理财方案。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为交通银行芜湖分行。截至本公告日,除理财产品外,交通银行芜湖分行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委托理财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2、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5亿元

3、委托理财期限:2018年9月6日至2019年3月15日(190天)

4、产品类型:期限结构型

5、预计收益:年化收益率4.60%

(二)敏感性分析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自有资金存量充裕,办理本次委托理财时已充分考虑日常经营周转、资本开支等资金需求,不会影响本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并且通过办理委托理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公司办理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充分考虑了安全性因素,将资金风险防范放在首要位置,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本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期收回。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杨棉之、戴国良、梁达光对公司本次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 金周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70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