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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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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调解结果的公告

2018-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尤夫 公告编号:2018-137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调解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全资子公司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的通知,智航新能源收到了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8)苏12民初118号】,现将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诉智航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事项(以下简称“本案”)调解结果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本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

二、诉讼调解情况

经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与智航新能源自愿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结欠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货款90,904,432.59元将于2018年9月份至2019年3月份每月月底前分期偿还。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履行完毕后双方余无争议。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如有一期违约,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就其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并计算利息(以实际欠款金额为本金,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并由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2、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承担。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公司在取得其他诉讼、仲裁相关文件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诉讼调解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民事调解书的协议内容,智航新能源将按照约定分期向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总计90,904,432.59元,预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如果智航新能源违约,江西紫宸科技有限公司可以就其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可能会对智航新能源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