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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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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编号:临2018-038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8年9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乌镇旅游投资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在公司2009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一、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 关于乌镇旅游投资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的议案

为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决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18-039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9月6日召开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类型:台港澳投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4、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程序

2018年9月6日召开的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内控与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以下审核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报务,我们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从客观、独立的角度作出判断,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通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及董事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2018-040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

● 投资金额:15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乌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乌镇旅游”)投资16亿元建设互联网大会服务设施和配套工程。现乌镇旅游拟建设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5亿元。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二期B区、C区工程项目

2、项目地址

桐乡市乌镇西栅景区北侧、西侧。

3、项目规模

B区项目总用地面积92,852.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738.67平方米。C区项目总用地面积54,114.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8,453.74平方米。

4、项目功能定位

B区项目功能定位为服务世界互联网大会、休闲度假以及承接小型会议的酒店,包括客房、会议、娱乐、餐饮等功能。C区项目为酒店综合体建筑,项目包括酒店、餐饮、会议等功能。

5、项目建设期

建设期2年。

6、项目投入预计及资金来源

B区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预计50,010.27万元,C区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预计100,018.10万元,拟通过乌镇旅游自筹及银行贷款解决资金投入需求。

7、项目分析

(1)项目建设是乌镇旅游实现战略转型、谋求长远发展的迫切需要

依托于前瞻性的规划布局、经营模式和开发管理理念,乌镇景区经过多年经营,形成了与国内传统景区相比较非常鲜明的竞争优势。然而,随着文旅产业投资持续走热,市场竞争不断加剧,乌镇旅游的发展亦面临挑战。

借助互联网大会政治地位和知名度的逐步提高,借鉴国际先进的会议小镇的经验,借助乌镇现有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谋求从度假小镇向会展小镇的战略转型,是乌镇旅游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

(2)项目建设将极大强化乌镇旅游会议、展览接待能力

从景区目前“会展小镇”战略定位、会展业务发展、会议客人增长趋势来看,目前西栅内硬件设施、住宿体系分布等已难以满足会展功能延伸及业务拓展需求。本项目建设将可以实现西栅景区外会议、展览设施的增容,在保障乌镇西栅度假休闲功能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乌镇作为会展目的地的增长空间。

(3)项目建设符合将乌镇打造成“会展小镇”的布局安排

自2014年起,乌镇旅游以世界互联网大会为契机,加强在会议、展览领域的布局,规划兴建会议接待设施,组建会议服务团队,提升会议会展活动综合接待能力,致力实现向“会展小镇”的转型升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将乌镇打造成为“会展小镇”的总体要求,是实现乌镇景区业务未来保持领先发展优势的战略性机遇。

(4)项目选址有利于实现会展区域与西栅、乌村的联动经营,提升现有资源的运营效率和效果

本项目地处桐乡市乌镇西栅景区北侧、西侧,布局主要是考虑到该地块毗邻西栅景区,与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主会场距离较近,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一个风格独特、环境幽雅、设施完备、技术先进的住宿餐饮体系,有效地将乌镇国际互联网会展中心与西栅景区有机地串联起来。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乌镇保持持续发展的要求,将进一步满足乌镇西栅日益增长的商务会议、展览需求,提高乌镇景区的商务会议、展览接待能力和水平,对公司景区业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二期项目的建设和未来运营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突发事件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将组建良好的项目管理团队,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变化,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

● 报备文件

中青旅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2018-041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中青旅大厦200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6日

至2018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18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委托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

3、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登记时间:2018年9月21日(上午9:00—下午17: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5号中青旅大厦18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100007

4、联系电话:010-58158702,58158717

5、传 真:010-58158708

6、联 系 人:李岚、涂伟伟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