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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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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2018-09-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69证券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8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离职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何庆华先生提交的书面离职申请。何庆华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同时辞去所担任各分公司及子公司职务。何庆华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何庆华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同时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丁红伟女士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解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解聘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董事会决策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解聘何庆华先生。经审阅丁红伟女士的个人简历及相关资料,其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丁红伟女士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附:丁红伟女士简历

丁红伟女士,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哈欧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久坤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山东长久重汽物流有限公司董事、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长久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监事等。丁红伟女士历任长春冶炼厂财务科长、长春华远集团副总经理、长春和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长春华正农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87】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

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长久联合”)拟于2018年内向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专用车”)购买331辆中置轴轿运车以及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专用车”)购买75辆中置轴轿运车。本次交易无重大风险,预计将以融资租赁的形式完成。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与滁州专用车及吉林专用车签订《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时止,长久联合向滁州专用车采购331辆中置轴轿运车、向吉林专用车采购75辆中置轴轿运车,预计该合同可能发生的交易总额为20,174.08万元。

因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同时亦是滁州专用车及吉林专用车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名称:长久(滁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苏滁现代产业园新安江路999号

法定代表人:薄世久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汽车、车辆运输车、特种车辆、新能源汽车、罐式车辆、商旅汽车及装备、汽车零配件、半挂车系列、危化品运输车、储罐、罐式集装箱、集装箱式货车车厢、产品服务及维修,并提供相关咨询业务;生产、销售普通机械、金属材料(除国家专营)、仪器仪表、五金、交电;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滁州专用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30,527.92万元,净资产18,035.98万元,营业收入89,764.09万元,净利润5,655.25万元。

2、关联方名称:吉林市长久专用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吉林市丰满区深东路3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昕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02月17日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制造加工;特种车辆、专用车辆的设计、制造、改制、销售、售后服务;汽车(不含品牌汽车)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吉林专用车未经审计资产总额60,582.45万元,净资产4,998.48万元,营业收入27,859.16万元,净利润432.06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为406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交易标的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未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 交易定价原则

本次关联交易通过公开招投标的形式,以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为参考,充分考量投标方的各项指标,确定中标单位。合同交易总额约为20,174.08万元,该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购买滁州专用车331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滁州专用车依据合同约定的交车日期将车辆停放在约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款总价值为人民币16,197.58万元,长久联合在签订采购合同后7日内支付20%预付款,原则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比例不超过全款的30%,余款在验收提车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

2、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购买长久专用车75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的中置轴轿运车,长久专用车依据合同约定的交车日期将车辆停放在约定的地点,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办理交付手续,车款总价值为人民币3,976.5万元,长久联合在签订采购合同后7日内支付20%预付款,余款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原则上承兑比例不超过余款的60%,余款在验收提车后7个工作日内全部结清。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2016年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治理方案》明确规定截至2018年6月30日完成100%不合规车辆的更新改造,2018年7月1日起将只有满足合规要求的中置轴轿运车和6位半挂车具备上路运营资格。从目前情况看,市场运力缺口较大。经公司经营管理层讨论,并通过严格的招标工作后,滁州专用车和吉林专用车由于其完善的专利技术及有保障的生产能力,中标本次采购计划。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情况

2018年9月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根据规定,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王国柱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次关联交易议案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该等关联交易系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中置轴轿车的关联交易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88】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简称“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436台中置轴车辆(其中30台为前次采购的中置轴车辆详见公司2018年6月20日披露的2018-052号公告;其余车辆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87号公告),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业租赁”) 开展不超过21,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

●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交易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公司治理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436台中置轴车辆(其中30台为前次采购的中置轴车辆详见公司2018年6月20日披露的2018-052号公告;其余车辆具体交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87号公告),与兴业租赁开展不超过21,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担保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且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也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59483517R

成立日期 : 2010年08月30日

注册资本: 9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创业路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一层110-111

法定代表人:薛鹤峰

经营范围:金融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经营业务中涉及外汇管理事项的,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营和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其控股股东。

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任何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类别:计划采购的固定资产

2、权属:长久联合

3、所在地:滁州、长春

4、交易标的与租赁公司签订相关合同之前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融资额度:21,600.00万元人民币。

2.租赁物:长久联合前次拟采购的30台中置轴车辆及本次拟购置的406台中置轴车辆。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长久联合以筹措资金为目的,将其拥有真实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租赁物转让给兴业租赁,再由兴业租赁出租给长久联合使用;兴业租赁根据长久联合上述目的受让长久联合转让给兴业租赁的租赁物并出租给长久联合使用。租赁期限届满,在长久联合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应付给兴业租赁的全部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的前提下,长久联合向兴业租赁支付留购价款后按“现时现状”留购租赁物,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4.租赁期限:自起租日开始5年。

5.租赁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5%。

6.租金支付方式:按季支付。

7.担保安排:此次公司与兴业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在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21,600.00万元。同时长久联合同意将车辆抵押给兴业租赁以担保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

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租赁利率、租金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进行融资创新,盘活资产,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为公司的经营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的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89】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久联合”)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436台中置轴轿运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2018-087、2018-088号公告)。根据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公司需为长久联合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21,600.00万元,期间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满三年时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9日

经营范围: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商品车运输;汽车租赁;仓储(危险化学品除外);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包装服务;二手车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6月30日,长久联合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051,989,415.27元,净资产为269,592,124.14元,2018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14,678,588.82元,实现净利润-47,402,676.35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长久联合在签署《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所负全部债务向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不超过21,600.00万元。

四、审批程序

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规定,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担保事宜尚需提交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56,385.75万人民币,均为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9证券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8-090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26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26日

至2018年9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8 年7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8 年9月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长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万君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8年9月20日和2018年9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10-58299739;传真:010-57355800)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58299739

传真:010-57355800

联系人:闫超、张烨茜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9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91】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18年8月31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7名,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薄世久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何庆华先生提交的书面离职申请。何庆华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职务,同时辞去所担任各分公司及子公司职务。何庆华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同时决定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由公司副总经理丁红伟女士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86】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关联方长久专用车中置轴轿运车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与滁州专用车、吉林专用车签订《长久专用车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年度结束时止,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别向滁州专用车、吉林专用车采购331辆、75辆中置轴轿运车,预计可能发生的交易金额分别为16,197.58万元、3,976.50万元,交易总额合计为20,174.08万元。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薄世久、李桂屏、王昕、王国柱回避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87】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436台中置轴车辆(其中30台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150辆中置轴轿运车中的30辆,其余为本次向关联方滁州专用车采购的331辆中置轴轿运车和向吉林专用车采购的75辆中置轴轿运车),与兴业租赁开展不超过21,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88】、【089】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90】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8-【09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9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 2018年8月31日以书面通知加电话确认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由李万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固定资产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久联合拟将以融资租赁的方式购入436台中置轴车辆(其中30台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购买150辆中置轴轿运车中的30辆,其余为本次向关联方滁州专用车采购的331辆中置轴轿运车和向吉林专用车采购的75辆中置轴轿运车),与兴业租赁开展不超过21,6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额度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与融资租赁合同金额保持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公告的2018-【088】、【089】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