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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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8-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8-054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敏电子”)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博敏”,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控股子公司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博敏”,公司持有其91.67%股权),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947.29万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2018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2018年预计接受深圳博敏、江苏博敏共同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1亿元。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的公司《关于2018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临2018-012)》和2018年4月18日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23)》。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子公司深圳博敏、江苏博敏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博敏电子

注册地点: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徐缓

经营范围:研发、制造、销售:双面、多层、柔性、高频、HDI印刷电路板等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表面元件贴片、封装;货物的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不动产及机器设备租赁;软件的设计、开发、技术服务和咨询;网络通讯科技产品、工业自动化设备、低压电器生产、加工、销售;电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236,555.15万元,负债总额为137,518.87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0,875.9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6,843.99万元,净资产为99,036.28万元,2017年营业收入175,987.95万元,净利润为6,524.0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8年6月30日,博敏电子资产总额为241,614.86万元,负债总额为139,034.3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58,687.71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9,749.46万元,净资产为102,580.56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90,532.82万元,净利润为4,648.7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人(甲方):深圳博敏、江苏博敏

被担保人(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

担保金额:人民币6,000.00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一)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二)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三)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两年;(四)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两年;(五)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但实现债权的费用不包括在最高余额内。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的资金需要,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深圳博敏和江苏博敏为公司子公司,其为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上述担保公平、对等,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9,522.99万元(除上市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相互为各自提供的担保外,不存在为其他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1.4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1,575.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76%。(未经审计、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