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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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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2018-09-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9证券简称:云南城投公告编号:2018-132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延期后的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

一、 原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9月13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股东大会延期原因

基于公司正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8月31日下发的《关于对公司出售下属子公司部份股权事项的问询函》(下称“《问询函》”)的相关回复内容进行核实,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投资者能够依据充分的信息行使投票权,公司拟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完成对《问询函》回复工作。

三、 延期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延期后的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9月17日14点00分

2. 延期后的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自2018年9月17日

至2018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延期召开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其他相关事项参照公司2018年8月29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25号)。

四、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卢育红 土倩

通讯地址:昆明市民航路869号融城金阶广场A座2718室

邮政编码: 650200

联系电话: 0871-67199767

传 真: 0871-67199767

2、会议时间预计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8-133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30日,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中,成为东莞市麻涌镇华阳村地块编号为2018WG02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得入选人。(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临2018-126号公告)

2018年9月6日,公司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了《成交结果确认书》,竞得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一、地块位置、面积及用途

地块位置:麻涌镇华阳村

地块面积:85,766.4平方米

地块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R2+C2二类居住用地+商业金融用地)、

二、该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捌亿玖仟贰佰捌拾万元整(¥892,800,000元)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0239 证券简称:云南城投 公告编号:临2018-134号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涉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受理阶段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仲裁申请人海南天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天利投资”)、海南天利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天利度假”)、海南天利酒店有限公司(下称“天利酒店”)的控股股东。

3、涉案的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774,852,859.16元

4、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一、本次重大仲裁申请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海南国际会展中心综合性地产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深圳天利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天利集团”)持有的天利投资、海南天联华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天利度假各70%的股权、天利酒店75%的股权(以上四家公司合称“标的公司”)。

天利投资、天利度假、天利酒店与海南国际会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天利(海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作为申请人(以下统称为“申请人”),以海口市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就海南国际会展中心合作纠纷事宜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下称“中国贸仲”)提起仲裁。

2018年9月7日,申请人收到中国贸仲送达的《开庭通知》,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18年10月12日上午9时30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案件尚未审结。

二、仲裁的事实、理由及请求

就与海口市人民政府之间的合作纠纷争议事宜,申请人向中国贸仲提交了仲裁请求申请书,具体请求如下:

(1)请求裁决海口市人民政府向申请人支付现金补偿本金人民币319,565,228.27元及其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55%/年的标准,从2012年12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8月9日为人民币119,193,391.74元)、项目收益补偿款人民币215,403,889.24元;

(2)请求裁决海口市人民政府向申请人返还土地契税人民币22,080,777.92元及其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55%/年的标准,从2012年10月30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8月9日为人民币8,476,871.98元);

(3)请求裁决海口市人民政府向申请人返还土地出让金人民币33,461,223.47元及其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55%/年的标准,从2012年12月29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18年8月9日为人民币12,480,571.62元);

(4)请求裁决海口市人民政府向申请人返还工程款人民币5,195,881.50元及其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55%/年的标准,从2013年12月23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至2018年8月9日为人民币1,598,606.76元);

(5)请求裁决海口市人民政府向申请人返还永桂开发区33亩土地(会展及酒店员工宿舍用地)超出政府承诺部分的出让金23,100,000.00元及其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6.55%/年的标准,从2012年8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暂计至2018年8月9日为人民币9,246,416.67元)

(6)请求裁决海口市人民政府补偿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人民币5,050,000.00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

以上全部仲裁请求金额暂合计为人民币774,852,859.16元。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根据收购协议相关约定:如标的公司因该等仲裁案件取得收益大于支出成本,则该等收益归标的公司所有(届时的股东按持股比例分享),与该等收益相关的政府行政性收费类的支出由标的公司承担,其他因仲裁案件引起的与政府行政性收费无关的支出(如仲裁费、律师费等)由天利集团承担;如标的公司未取得收益或取得收益小于支出成本,该等收益及支出均归天利集团享有及承担。

因此,若本案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未得到仲裁庭支持,不会对公司权益造成不利影响;若申请人提出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支持的,公司将按照持股比例享有收益。

公司目前暂无法确定具体影响,公司将根据仲裁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积极应诉,充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