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完成的公告

2018-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8-078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业绩补偿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5年3月6日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签署〈关于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收购协议〉的议案》;以及2015年4月8日,公司分别与赫连剑茹、戢二卫、杭州凯泰厚德投资合伙企业(下称“凯泰厚德”)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瑞格传播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了如标的公司在承诺期内各年度未能实现转让方承诺的净利润,则转让方将在承诺期内各年度《专项审核报告》在指定媒体披露后,优先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为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各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与截至当期期末各年度累计实际净利润之间的差额。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4日出具的众会字(2018)第1107号审计报告显示,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格传播”)2017年度实际实现净利润为6,401.38万元,与应实现承诺净利润7300万元相差898.62万元,即应补偿金额数为人民币898.62万元。

2018年9月12日,公司与赫连剑茹等人签署《业绩补偿协议》,确认赫连剑茹对瑞格传播及其下属子公司共计享有751.52万元的债权。赫连剑茹自愿代替戢二卫、凯泰厚德履行相关协议项下的业绩补偿义务。

赫连剑茹以751.52万元的债权履行应补偿的部分金额,并已于2018年9月12日向公司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项147.1万元。

补偿责任人承诺向公司补足的2017年利润差额已履行完毕。2015年度、2016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已于2018年1月3日履行完毕(详见公告2018-003)。至此,补偿责任人对于瑞格传播三年业绩承诺的补偿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此外,关于涉及广州市优娜珠宝首饰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事宜以及涉及国鼎黄金有限公司的业绩补偿事宜,公司正分别与相关方商谈具体补偿事宜,如有重大进展公司将根据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