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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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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5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善水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联董事许立新先生回避表决。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明确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时代”)。在集友时代设立完成后,公司拟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明确为集友时代。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明确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四、《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0)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全体监事同意,会议于2018年9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志松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4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金额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全部8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许立新先生就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风塑业”)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铭传路 1000 号

法定代表人:黄琼宜

注册资本:柒亿叁仟玖佰肆拾肆万玖仟柒佰叁拾圆整

成立日期:1998 年 09 月 23 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包装膜材料、预涂膜材料、电容器用薄膜、聚酰亚胺薄膜、电子信息用膜材料,高分子功能膜材料,工程塑料、木塑新材料、塑料化工新材料、塑胶建材及附件、其他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相关原辅材料生产、销售;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商品除外);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国风塑业经审计的总资产2,146,898,005.93元,净资产1,469,820,170.48元, 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1,173,119,887.00元、净利润 42,476,909.06元。

(二)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独立董事许立新先生同时担任国风塑业独立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国风塑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国风塑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违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为: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做参考,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执行。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仅为预计金额,待实际交易发生时,在审批通过的预计金额内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其授权人员根据具体服务内容签署协议,如有新增的除外。相关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将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存在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需要,正常往来,将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委员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平、公允、公正原则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我们事前审阅了管理层提交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要求;2018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将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经营行为,将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

并明确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设立子公司概述

2018 年 9 月 12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明确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拟在合肥设立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主管机构注册登记为准)。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主体介绍

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拟设立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时代”)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玉兰大道与文山路交口西北角

法定代表人:郭曙光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烟用接装纸、封签纸、烟标及电化铝的研发、生产、销售;纸制品加工;电子烟、烟具、电子雾化器、电子数码产品、电子烟油、香精油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自行研发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及其他印刷品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上述信息以工商登记为准。

四、本次设立子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保证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集友时代。在集友时代设立完成后,公司拟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明确为集友时代。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因此董事会有权明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因受到政策变化、市场竞争、经营管理、税收、环保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导致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全力支持子公司做好业务规划,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内部协作,明确子公司的经营策略,实现市场、技术、财务、人力资源等多层次的有效跟进、配合,积极防范和应对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9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明确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时代”)。在集友时代设立完成后,公司拟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明确为集友时代。

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9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情况,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所需款项,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资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除上述内容调整,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有权明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

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0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明确为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保证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在合肥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友时代”)。在集友时代设立完成后,公司拟将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明确为集友时代。

根据前述内容及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在“特别提示”中,补充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表述。

二、在“释义”中,补充了安徽集友时代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的释义。

三、在“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之“三、募集资金投向”中,修订了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在“第一节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之“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审批程序”中,补充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表述。

五、在“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中,修订了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六、在“第二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之“(二)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中,修订了研发创意中心暨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修订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