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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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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8-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3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9月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翎置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证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锦翎置业提供5.5亿元担保额度,本次授权期限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2019年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详情请见公司2018-104号公告《关于为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宁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滨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4亿元,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余 忠祥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授权期限为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2019年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详情请见公司2018-105号公告《关于为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4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翎置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证子公司融资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锦翎置业提供5.5亿元担保额度,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担保对象及额度情况如下: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或子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

5、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19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181室

法定代表人:宋延安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范围:服务: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开发(凭资质经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形象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文艺表演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礼仪服务,室内外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电脑图文设计、制作(除制版);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除电子出版物),床上用品,化妆品,玩具,工艺礼品,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除专控)。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锦翎置业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锦翎置业提供担保额度,符合锦翎置业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锦翎置业融资效率,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904,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3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5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为满足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宁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将根据项目资金需求进行融资。为切实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滨宁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14亿元,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余忠祥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参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预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间:自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担保对象及额度情况如下:

3、以上经股东大会授权的由董事会批准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

4、具体实施时,将根据公司与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办理。公司将按持股比例对其融资提供担保(包括反担保)。

5、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请授权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29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启迪路198号A-B102-1173室

法定代表人:余忠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因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余忠祥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本次预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滨宁公司的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其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授权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滨宁公司提供担保符合滨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促进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

董事会根据合作项目经营开发所面临的问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滨宁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促进合作项目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议案。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为904,9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37%。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8-106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8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1),定于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14:3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年9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的书面提议,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议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及《关于为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即在原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如下议案:

1、《关于为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为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2018年9月14日,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6,441,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5%,其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增加的临时提案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9月8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8-107)。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 2018-10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14:30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2018年9月14日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公司董事会就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24日—2018年9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15:00至2018年9月25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9月1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53号友好饭店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3、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5、关于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商业物业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的议案

6、关于根据专项计划交易安排,作为委托人设立单一资金信托的议案

7、关于签署《增信安排协议》,作为增信主体为专项计划提供增信的议案

8、关于签署《优先收购权协议》,作为优先收购权人向专项计划支付权利维持费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10、关于签署《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根据专项计划交易安排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为杭州锦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2、关于为杭州滨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8日、9月1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信息。

上述议案均为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9月20日、21日(9:00-11:30, 14: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8年9月21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3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1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李渊 李耿瑾

联系电话:0571—86987771

传 真:0571—86987779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44

2、投票简称:滨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9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出席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委托人对下列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画“√”以明确表示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