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8-09-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107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9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8年9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海波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阳春市春城镇春江大道117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召开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的公告:公司已于2018年8月29日分别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文件的公告以及《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01)。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7,572,38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4.5150%。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持股比例低于5%的中小投资者(不含出席会议的持股比例低于5%的董事、监事、高管,下同)共计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771,341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9.496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9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7,568,986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4.512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3,4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27%。

3、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及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568,9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0%;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67,9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1%;反对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项议案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议案,已取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中涉及到的“民用离心泵产业化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李晶晶律师、裴娜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

证券代码:002884 证券简称:凌霄泵业 公告编号:2018-1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部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情况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了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授权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亦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65)已于2017年12月13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

2018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000万元(含6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授权期限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2018年6月13日,该议案已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到期失效。详细情况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3日、2018年6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8-45)以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议决议公告》(2018-67)。

2018年5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人民币7,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阳春红旗支行(简称“工商银行”)购买了名为“工银理财保本型‘随心e’(定向)2017年第3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18年9月12日。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二、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部分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13日将上述人民币7,000万元的理财产品予以赎回,本金7,000万元及相应收益85.150685万元已于2018年9月13日全部收回。

三、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4,500万元(不含本次赎回的7,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授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范围。

四、 备查文件

1、相关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