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上接1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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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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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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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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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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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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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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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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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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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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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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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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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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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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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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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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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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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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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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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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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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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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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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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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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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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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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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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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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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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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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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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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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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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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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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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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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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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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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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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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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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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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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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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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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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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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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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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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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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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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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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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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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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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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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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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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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场内代销机构
指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指具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经营资格,经深交所审核批准后成为其会员,依法在交易所内进行证券买卖的交易所会员营业部),具体名单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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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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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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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四、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3.在“五、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2018年6月30日。
4.在“六、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5.在”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部分:根据相关公告更新了赎回费的相关内容。
6.在“十八、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7.在“二十、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相关代销机构的信息。
8.在“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自2018年2月4日至2018年8月4日本基金的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9.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管理人2018年3月22日发布的《关于修改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更新了“风险提示、基金的投资、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的信息披露”等章节的相关内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