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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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8-09-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50 股票简称:三花智控 公告编号:2018-039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8,1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7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1392号文核准,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花智控”)于2017年8月向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三花钱江汽车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更名,以下简称“三花绿能”)非公开发行230,686,69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购买其持有的浙江三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花汽零”)100%股权,并向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等8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8,154,000股,共募集资金1,322,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078,48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9,231,520.00元。发行新增股份 318,840,695股已于2017年9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并已于2017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801,476,140股增加至2,120,316,835股。浙江三花绿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230,686,695股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年9月20日。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等8名认购对象的88,154,000股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汇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海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述股东在非公开发行时均承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自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进行担保的行为。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8,15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76%。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8名,证券账户总数为31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1: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333,333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3,333,333股。因深圳安鹏资本创新有限公司持有的6,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333,333股。

注2:杭州海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9,000,000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9,000,000股。因杭州海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8,999,999股处于质押状态,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故其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股。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本次交易中所作相关承诺的情况;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股东的承诺;独立财务顾问对三花智控本次限售股解禁并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三花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