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8年

9月19日

查看其他日期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8-09-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56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15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广胜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为积极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公司拟与沈阳艾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艾克科技”)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四川尚纬艾克电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1,53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沈阳艾克科技拟认缴出资1,47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3票。

董事骆亚君、姜向东、李广文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10万股,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2名调整为13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64万股调整为954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相符。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激励对象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通过现场会议方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在公司(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 18 号)会议室,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年 10 月 8 日下午 2:30。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57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9月1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段永秀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0票。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相关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专项披露(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8-058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沈阳艾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艾克科技”)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积极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公司拟与沈阳艾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四川尚纬艾克电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拟认缴出资1,53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的股权;沈阳艾克科技拟认缴出资1,47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的股权。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三)公司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对方的基本情况

合作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沈阳艾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7日

3、注册地址:沈阳市辽中区沈阳机加泵阀工业园泵阀四街8号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22MA0P50PA81

5、注册资本: 10,000万元人民币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架线器材研发、制造、销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东结构:

除本次合作事项外,公司与沈阳艾克电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无关联关系。

9、截止2018年6月30日,沈阳艾克科技总资产7,650.66万元,净资产6,992.89万元;2018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525.91万元,净利润1,778.8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四川尚纬艾克电缆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 乐山市高新区乐高东路366号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研发、生产、销售、仓储服务、货运代理,矿物绝缘电缆设备、工艺技术服务咨询,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相关的合作协议、章程等均在磋商及起草过程中,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的义务,并将后续合资公司成立的情况予以公告。

五、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随着人们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国家对基础建设的消防要求不断增强,防火电缆将逐渐在轨道交通、建筑设施等相关基础建设领域中普及。依据国家现有相关建筑物电线电缆设计规定,强制性在100M以上的建筑物必须使用防火矿物绝缘电缆,市场需求增速进一步加快。公司本次与沈阳艾克科技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在拥有高阻燃、防火特性的矿物绝缘电缆领域开展合作,增加矿物绝缘电缆产能,有利于抢抓市场高速增长的机遇,有利于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合资协议尚未签署,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正式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及经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存在一定的管理和投资风险。对此,公司将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行业走势,采取积极的发展规划和经营策略,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同时,公司将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同时引进具备专业知识及经验丰富的优秀人才促进合资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33证券简称:明星电缆公告编号:临2018-059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8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18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张榜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8月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8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8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10万股,故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42名调整为135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964万股调整为954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权益数量相符。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本次实际授予情况

鉴于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放弃认购10万股,故本次实际向135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954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52,000.50万股的1.8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宜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按照《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后续的各项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4、《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核查意见》;

5、《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6、《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数量调整的法律意见》;

7、《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333证券简称:明星电缆公告编号:2018-060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0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0月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0月8日

至2018年10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8 年9月 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帐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三)出席会议股东请于 2018 年9月 27 日-9月28日,每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4:00 到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高新区迎宾大道 18 号。

邮政编码:614001

联系电话:(0833)-2595155

传 真:(0833)-2595155

联 系 人:叶罗迪 周子琳

(二)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