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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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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8-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7版)

2、完成A股非公开定增及H股上市,自有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2015年9月公司完成A股非公开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净额79.69亿元;2016年8月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H股募集资金净额86.21亿港元,并于同年9月行使超额配售权增发H股募集资金净额3.08亿港元。截至2017年末,公司(母公司口径)净资产和净资本分别为484.22亿元和326.84亿元,位于行业前列。

3、海外业务稳步拓展,境内外一体化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行业领先。继2011年收购中国光大证券国际有限公司51%的股权后,公司又于2015年6月正式收购香港知名本土金融机构新鸿基金融集团有限公司70%股权,并于2016年6月完成收购光证(国际)余下49%的股权。2017年,公司收购英国机构经纪及研究公司北方蓝橡(NSBO),正式登陆欧洲市场,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三)关注

1、行业竞争日趋激烈。随着国内证券行业加速对外开放、放宽混业经营的限制以及越来越多的券商通过上市、收购兼并的方式增强自身实力,公司面临来自境内外券商、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

2、行业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风险有所暴露。2017年市场上股票质押业务风险频发,个别表弟股票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质押人回款不利,行业内股票质押业务风险有所暴露。

3、行业监管全面趋严。2017年以来,监管层提出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对同业、理财、表外业务三个领域进行重点监管;同时《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已实施。金融强监管背景下,证券公司的合规、风控和经营适应能力将受到考验。

(四)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本公司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本公司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本公司将于本次债券发行主体及担保主体(如有)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此外,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与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以及本次债券有关的信息,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本公司并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司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本公司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根据监管要求或约定在本公司网站(www.ccxr.com.cn)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告,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

如发行主体、担保主体(如有)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级别或公告信用级别暂时失效。

三、公司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的同业拆借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资信状况优良,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同业拆借业务拆出、拆入上限为261.47亿元人民币,尚未使用的同业拆借额度总额为251.37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已获得各类银行授信额度2,400亿元,尚未使用的银行授信额度总额为1,900亿元人民币。

(二)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业务往来的资信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公司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均严格按照合同或相关法规的约定,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表3-1 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及偿还情况

(四)报告期内其他债务融资工具的资信评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过多期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公开公司债券和非公开公司债券,具体情况见“表3-1 发行人发行债券及偿还情况”。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评级为AAA,所发行的次级债券债项评级均为AA+。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所发行的公开公司债券债项评级均为AAA。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非公开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均未进行评级。

(五)本期发行后的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产的比例

若本期超额配售全部发行完成后,本公司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190亿元,占公司截至2018年6月末合并财务报表口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38.01%,未超过发行人净资产的40%。

(六)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下述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合并报表口径。

表3-2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偿债能力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说明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

(2)流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拆出资金+应收款项-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应付短期融资券+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融入资金+应付款项+应付股利);

(3)速动比率=(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账款-代理买卖证券款-信用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短期借款+拆入资金+应付短期融资券+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融入资金+应付款项+应付股利);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EVERBRIGHT SECURITIES CO., LTD

法定代表人:周健男

成立日期:1996年4月23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610,787,639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4,610,787,639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邮政编码:200040

信息披露负责人:朱勤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964

电子信箱:zhuqin@ebscn.com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业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00019382F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一)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1995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发银复[1995]214号文《关于筹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在整顿其原有证券营业(业务)部的基础上筹建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核发银复[1996]81号文《关于成立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意成立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公司章程。1996年4月23日,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中,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出资15,700万元(其中美元1,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2.8%,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出资9,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7.2%。

(二)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后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

1997年4月26日,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1997]180文《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等事项的批复》批准,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2.5亿元增至5亿元,注册地由北京迁至上海,新增资本金全部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入,增资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81.4%,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为18.6%。

1999年6月,经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324号《关于同意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光大证券有限公司49%股权的批复》、财政部财管字[1999]134号《关于同意转让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问题的批复》批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将其持有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公司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2000年8月,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与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将所持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8.6%的股权转让给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2002年1月21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29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同意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受让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有的49%股权,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受让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持有的18.6%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持股比例为51%、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9%。

2002年4月8日,证监会以证监机构字[2002]90文《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26亿元人民币,其中,98,466万元由公司资本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转增,其余部分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增资扩股完成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原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的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7月14日,经财政部2004年12月26日财金函(2004)170号《关于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批复》、商务部2004年4月29日商资一批[2004]250号《商务部关于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和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和2005年3月14日商资批(2005)366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少出资、更名和退出的批复》、证监会2005年5月10日证监机构字(2005)54号《同意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及核减注册资本的批复》批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和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232,500万元作为出资,三家新股东厦门新世基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联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和南京鑫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以货币资金10,000万元、1,000万元和1,000万元出资,在此基础上,将净资产244,500万元按1:1的比例折为244,500万股,设立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6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244,500万元。

公司设立时,股本结构如下:

表4-1 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表

(四)发行人设立以来历次股本及股权结构变动情况1、2007年增资扩股

2007年5月29日,经财政部2007年3月1日财金函[2007]37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方案的批复》、2007年3月19日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7)70号《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2007年4月16日商务部商资批[2007]702号《关于同意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批复》批准,公司向厦门新世基、东莞联景、南京鑫鼎3家发起人和嘉峪关宏丰等8家新增机构发行股份总计4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2.75元,出资方式为现金认购。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44,500万元增加至289,800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表4-2 公司2007年增资扩股后股权结构表

2、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

2009年8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684号《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1.08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了52,000万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1,096,160.00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34.18亿元。公司股票于2009年8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和《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转持股份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09]96号),本次发行A股52,000万股,国有股东光大集团应将所持的26,293,817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国有股东上海兖矿投资应将所持443,497股发行人股份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上述应划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合计26,737,314股,为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5.14%,均于A股发行前顺利完成划转过户。A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全部股份均登记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表4-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股权结构表

3、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12年9月20日,国家财政部出具《财政部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有关问题的批复》(财金函[2012]135号),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万股A股股票的方案。2015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出具《关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监管意见书》(机构部函[2015]225号),对光大证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无异议,并同意公司因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变更注册资本事项。2015年7月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7月30日,中国证监会印发《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0万股新股。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833号)核准,2015年9月1日,公司完成了非公开发行特定投资者现金认股的证券变更登记。本次非公开发行以每股人民币16.37元的发行价格向七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合计488,698,839股A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68,538,346.5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发行前的3,418,000,000股A股增加至发行后的3,906,698,839股A股, 注册资本由发行前的人民币3,418,000,000元增加至发行后的人民币3,906,698,839元。

4、2016年,公司在联交所上市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47号),并经香港联交所批准,2016年8月18日,公司发行704,088,8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股份总数由3,906,698,839股变更为4,610,787,639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906,698,839元变更为人民币4,610,787,639元。

三、发行人股本总额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4-4 公司股本结构表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表4-5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本公司H股股东中,非登记股东的股份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四、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及重要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组织结构

截至2018年3月27日,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如下图所示: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1、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一级子公司情况如下:

表4-6 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一级子公司情况表

2、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

(1)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7日,注册资本为400,0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设立直投基金,提供财务顾问服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资本总资产57.58亿元,净资产47.46亿元,净利润19,250万元。

(2)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4月8日,注册资本15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期货总资产107.42亿元,净资产19.54亿元,净利润8,939万元。

(3)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19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实缴资本27.65亿港元。业务性质为投资控股和金融服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证金控总资产(折合人民币)281.65亿元,净资产5.87亿元,净利润58,70万元。

(4)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2日,注册资本1.6亿元,由公司和保德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公司持有55%股权。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保德信基金总资产11.86亿元,净资产9.41亿元,净利润9,196万元。

(5)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2月21日,注册资本2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证资管总资产17.65亿元,净资产13.87亿元,净利润11,959万元。

(6)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富尊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26日,注册资本为200,0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金融产品投资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富尊总资产32.52亿元,净资产21.15亿元,净利润4,951万元。

(7)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2日,注册资本5亿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发展总资产10.69亿元,净资产5.19亿元,净利润1,493万元。

3、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表4-7 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表

注1:于北京文资光大文创壹号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超过50%,然而,由于章程细则及其他公司治理文件中所规定的相关按安排,该企业被本公司与其他相关企业共同控制。

4、发行人重要合营或联营企业主要财务信息

(1)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12日,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有25%股权,是中国首批获准成立的老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经营范围为: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

截至2018年6月30日,大成基金总资产31.41亿元,净资产22.80亿元,净利润13,959万元。

(2)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云付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2亿元,公司持有40%股权。经营范围为:金融数据处理与分析、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云付总资产26.60亿元,净资产2.08亿元,净利润-797万元。

(3)光大易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易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9月6日,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持有40%股权。经营范围为:金融数据处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等。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易创总资产1.23亿元,净资产1亿元,净利润-1,278万元。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是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其前身是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2014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为股份公司,公司名称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更名为“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于2014年12月8日召开了创立大会,并于同日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签发的公司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李晓鹏

成立日期:1990年11月12日

注册资本:6,000,000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投资和管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期货、租赁、金银交易;资产管理;投资和管理非金融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前身光大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状况如下表所示:

表4-8 光大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3、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集团股份公司直接持有发行人1,159,456,183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15%,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

国务院通过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及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或间接共持有发行人2,271,275,083股股份,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49.26%,是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三)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结构图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光大证券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如下: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

1、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情况见下表:

表4-9 公司董事会成员名单

2、董事简历

薛峰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光证金控董事长,新鸿基金融集团董事会主席,光大新鸿基董事会主席,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开发区分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大连银监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办公厅副主任,湖北省荆门市副市长,本公司副总裁、总裁、副董事长,光大富尊董事长,光大云付董事长,光大易创董事长。

居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亦在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任职。曾任财政部条法司企业财务资产会计法规处和综合处副处长、条法司二处处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经济部调研处副处长(正处长级)、经济部调研处处长、经济部助理巡视员,财政部条法司助理巡视员、教科文司副巡视员、社会保障司巡视员。

闫峻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深改专员。曾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行”)总行营业部流通贸易信贷处副处长、工行总行营业部公司业务三处副处长、处长、工行总行营业部副总经理,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工行江西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委员,工行总行专项融资部(营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经济学博士。

宋炳方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曾任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开发部干部,国家开发银行市场与产业分析局干部,中国光大银行公司业务部干部、副处长、处长、高级经理(期间,挂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助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战略规划部处长、总经理助理,董(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

殷连臣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165)首席投资官及管理决策委员会成员、执行董事、执行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81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6818)监事。曾任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保险代理部总经理、企划及传讯部总经理等职务,美国穆迪KMV中国区首席代表,北京扬德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光大集团办公厅综合处处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及管理委员会成员。

陈明坚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165)总法律顾问及公司秘书、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曾任公司监事。陈先生为香港律师,亦为特许秘书公司及行政人员公会及香港特许秘书公会资深会士。

薛克庆先生,现任公司董事,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曾任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财务部总经理、副总会计师,中建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法定代表人,中建财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徐经长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1608)独立董事,中化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500)独立董事、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221)独立董事,兼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等职。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

熊焰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国富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旋极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300324)独立董事,兼任中国并购公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曾任北京产权交易所董事、总裁、董事长,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长,中国技术交易所董事长,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总裁,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2462)独立董事。

李哲平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当代金融家》杂志社主编,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独立董事,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证券报》理论版主编,统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99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998)独立董事。

区胜勤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立其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汇丰银行(香港)区域经理、信贷部经理、分行行长、汇丰银行(中国)营运总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行长以及汇丰银行(澳门)行政总裁,深圳外资金融机构同业公会理事长及澳门银行公会副主席,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054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548)独立董事。

(二)监事

1、基本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长1名,外部监事1名。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监事会情况见下表:

表4-10 公司监事会成员名单

2、监事简历

刘济平先生,现任公司监事长。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担任本公司董事。曾任光大集团董事、审计部副主任、主任,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监事长,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监事,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家审计署投资审计司副处长、处长。

张敬才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法律部总经理。张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601818,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6818)总行信贷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总行营业部信管部总经理,总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大连分行副行长,北部地区信贷审批中心主任,总行信贷审批部总经理。

汪红阳先生,现任公司监事,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00165)副首席财务官,首誉光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汪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员、助理经理、经理、高级经理和合伙人。

朱武祥现任公司外部监事,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925)独立董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340)独立董事,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分别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份代码:000063,香港联交所股份代码:763)独立董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1359)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为:000938)监事。曾任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0938)监事会主席,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1198)独立董事,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002123)独立董事,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0583)独立董事。

王文艺女士,现任公司职工监事、专职工会副主席。曾任公司乌鲁木齐营业部总经理、北京月坛北街营业部总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

黄琴女士,现任公司职工监事、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光大期货监事,光大富尊董事。曾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

李显志先生,现任公司职工监事、稽核部总经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公司(现称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创新办公室主任。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基本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之日,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见下表:

表4-1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名单

2、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周健男先生,现任公司执行总裁、光大易创董事长。曾任中国证监会机构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办公厅副处级秘书、正处级秘书,深圳证券交易所办公室主任、国际部总监、总经理助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副主任,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熊国兵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光大资本董事长、光证资管董事长、光大发展董事长。曾任公司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光大资本董事等职。

王翠婷女士,现任公司副总裁、光证租赁董事长。曾任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总部总经理,光证资管董事,光大资本董事,光大富尊董事等职。

王忠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光大富尊董事长。曾任公司债券部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总部副总经理,光大金控资管助理总裁、副总裁等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码:601211)业务董事。

梅键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光大期货董事长。曾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经纪业务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等职。

陈岚女士,现任公司合规总监、光大资本监事。曾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处长、行政处罚委员会处长,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等职。

王勇先生,现任公司首席风险官、光证资管董事、光大资本董事。曾任加拿大皇家银行副总裁及风险定量分析部董事总经理等职。

李炳涛先生,现任公司业务总监,光证金控董事、总经理,光大新鸿基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光大资本董事。曾任中国证监会规划发展委员会专业顾问委员、机构监管部副处级干部,光大集团办公厅高级经理,公司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等职。

潘剑云先生,现任公司业务总监,投行管理总部总经理。曾任宁波北仑律师事务所律师,天一证券投行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法务室主任、投行总部总经理,公司投行浙江部总经理、投行上海三部总经理等职。

朱勤女士,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光大新鸿基董事。曾任公司投行四部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执行董事,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等职。

董捷女士,现任公司业务总监、光大易创董事。曾任交通银行大连分行预算财务部高级经理,中国光大银行大连分行行长助理、副行等职。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1、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4-12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注:高云龙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18年4月4日辞去了我公司董事职务。葛海蛟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2018年6月21日辞去我司董事职务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4-13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注:高云龙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已于2018年4月4日辞去了我公司董事职务。葛海蛟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2018年6月21日辞去我司董事职务张立民先生因工作原因已于2018年6月22日辞去我司监事职务

(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

七、发行人的主要业务基本情况

(一)主营业务总体情况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创建于1996年,是由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大型证券公司。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光大证券”,股票代码“601788”),于2016年8月18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股票简称“光大证券”,股票代码“6178.HK”)。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10,787,639.00元。公司是全国三家首批创新试点类券商之一,拥有齐备的证券业务牌照和资质。公司成立以来积极投身于国内资本市场,各项业务迅速发展,不仅在证券承销、证券经纪、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固定收益、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咨询、商品期货等传统业务领域领先,亦在直接投资、融资融券、股指期货、QDII、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业务领域位居行业第一梯队。

公司是国内首批创新试点3家证券公司之一,首批获得主承销资格和首批保荐机构,首批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5家券商之一,首批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首批获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7家券商之一,首批具有股票质押融资资格的券商,首批具有网上经纪业务资格的券商,首批获得QDII业务资格的券商,率先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券商,率先获得直接投资业务、股指期货IB业务资格,公司还是社保基金综合服务商,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中金所15家全面结算会员之一,银行间国债承销团资格、国家开发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资格、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资格、交易所国债承销团资格,中国证券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国国债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截至2017年12月末,公司拥有222家证券营业部,13家境内分公司。

公司自设立以来,积极致力于国内资本市场证券业务的开拓,经过多年的发展,各项业务取得了较为突出的市场地位,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每年公布的证券公司会员经营业绩排名,2017年,公司各项指标均在业内居于行业前列。

表4-14 公司2017年主要经营指标及排名

注:“总资产”、“净资产”及“净利润”三项数据根据协会统计的专项合并为口径,专项合并指指证券公司及其证券类子公司数据口径,此三项数据统计口径为光大证券与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营业收入”一项统计口径为合并口径。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证券行业在多重驱动因素下正进入高速发展期。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18年6月末,全行业131家证券公司主要从事经纪、融资融券、投资银行、证券自营交易、资产及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和管理及另类投资等业务,行业资产总值及资产净值分别为人民币6.38万亿元及人民币1.86万亿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机构证券业务、投资管理和海外业务。

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综合经营,稳健发展,在行业收入利润普遍下滑的背景下取得较为稳定业绩,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7.35%;实现净利润31亿元,同比增长1.64%。稳健的发展步伐和稳定的经营业绩为公司赢得了良好市场声誉,公司连续三年蝉联《金融时报》和中国社科院共同评选的“年度最佳证券公司”,连续三年跻身“亚洲品牌500强”“中国品牌500强”,再次荣登香港权威杂志《亚洲周刊》“全球华商1000排行榜”并获历史最好排名,荣膺“最受投资者信赖的上市券商”第一名,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持续提升。

2、主营业务分析

公司的主要业务板块包括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机构证券服务、投资管理和海外业务。营业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构成如下表:

表4-15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和毛利率情况表

单位:万元

■(1)经纪和财富管理

公司经纪和财富管理包含证券经纪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及期货经纪业务。公司向零售客户提供经纪和投资顾问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代客户持有现金赚取利息收入、代销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开发的金融产品赚取手续费。该板块2015年实现收入76.37亿元,同比增长134%;2016年度实现收入30.94亿元,同比下降59%。2017年度实现收入25亿元,同比减少19%。2018年1-6月实现收入11亿元,同比下降11%。2015年-2018年半度,公司经纪和财富管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66%、53%、39%和29%,公司经纪和财富管理毛利率不断下滑,主要是由于佣金费率下降的同时,经纪业务规模的下降所致。

2017年,公司面对市场竞争压力,立足线下线上两个平台,着力夯实基础业务;继续深化分支机构改革,强化客户服务体系,全力铺设零售网点;依托线下联动优势,以营业部为服务平台,重点开发银行等机构渠道,全力引进新客户、引流新资产。截至2017年末,分公司数量达到13家;新设营业部19家,营业部数量达到222家;2017年,公司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市场份额为2.36%,同比上升0.02个百分点,市场排名上升1位,位列行业第13位;代销金融产品销售额同比上涨52%;新增开户数同比上涨168%;股票及基金交易量市场份额为2.37%,市场排名第13位;股票交易市场份额为2.45%,市场排名第11位。

2016年度,在证券经纪业务方面,公司以分支机构改革和客户服务体系改革为依托,一方面确立了分支机构矩阵式管理体系,全力铺设零售网点;另一方面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规划调整客户服务体系,完善客户分类分级管理。截至2016年末,公司拥有境内分公司13家、营业部203家,弥补了重点区域网点空白。在改革推动下,分支机构业务拓展更为积极、差异化发展更为主动、业务结构更为优化。2016年,公司股票基金交易量6.8万亿元,市场份额2.45%。在财富管理业务方面,公司以高净值客户为重点突破口,借助CRM系统,完善高净值客户的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增量客户引流和存量客户维护相结合的方式,新增高净值客户近3,000户。同时,公司不断探索财富管理创新模式,组建了服务高净值客户的投资咨询高端智库。2016年,公司荣获证券时报评选的“2016年中国最佳财富管理机构”称号。在期货经纪业务方面,在股指期货、商品期货等品种交易受限的背景下,积极扩大跨境合作,探索业务创新。客户保证金规模仍维持较高水平,日均137亿元,同比增长29%。2016年,光大期货在行业分类评级中连续第三年获得AA最高评级,综合排名连续两年位居第6,再次荣获行业权威媒体评选的“中国最佳期货公司”称号,同时当选《第一财经》媒体“金融价值榜”年度期货公司。

(2)信用业务

信用业务包括融资融券、股票质押及融资租赁等业务。公司从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约定式购回交易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赚取利息收入,并从光大租赁的融资租赁业务中赚取收入。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收入17.49亿元,同比增长116%;2016年度实现收入15.36亿元,同比下降12%。2017年度该业务板块实现收入19亿元,同比增加2%。2018年上半年,该板块实现收入8亿元,同比增加8%。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1-6月,公司信用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1%、89%、87%和73%,增减幅度不大。

2018年上半年,融资融券方面,公司通过采取积极有效的经营举措,聚焦高净值客户、机构客户,两融业务稳健发展。截至6月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284.83亿元,同比增长5.95%,较2017年末下降5.32%。市场份额3.10%,同比上升0.04个百分点,较2017年末上升0.17个百分点,市场排名第11位。截至6月末,公司融券余额4.67亿元,市场份额7.21%。

2017年,公司在保证业务质量基础上努力维持融资融券业务的市场份额。加强业务协同,助力分支机构,聚焦高净值客户,公司两融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融券业务持续保持行业领先。截至2017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为300.82亿元,同比下降1.03%,市场份额为2.93%,市场排名第11位;融券余额为5.62亿元,市场份额12.48%,市场排名第3位。

2017年,公司继续大力发展股票质押业务,聚焦优质上市公司大股东及控股股东,进一步优化股票质押业务结构,加大自有资金对接比例,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实现持续增长,市场排名连续上升。截至2017年末,公司股票质押余额为442.50亿元,同比增长44.32%;市场份额为2.72%,同比增长13.81%,行业排名第13位,较上年提升2位,连续三年实现排名上升。公司股票质押项目的加权平均履约保障比例为231.01%。

2017年,面对市场需求下行和经营风险上升等诸多挑战,光证租赁主动应对,积极调整,在保持传统融资租赁业务稳健增长的同时,坚持专业化经营,积极拓展创新业务,实践产融结合;融资渠道逐步丰富,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和产业投资顾问服务的“一体两翼”布局初步成型,形成通航领域先发优势。2017年,光证租赁完成新增项目投放数量24个,全年融资租赁业务投放总计37亿元;完成累计项目投放金额89亿元,累计回收租金金额36.84亿元。

公司坚持扩业务和控风险两手抓,两融业务稳定发展,股票质押业务迎头疾追,融资租赁多领域拓展。截至2016年末,公司融资融券业务余额304亿元,市场份额3.24%,行业排名继续保持前十;股票质押业务余额304亿元,较年初增长133%,行业排名第15,较2016年初提升3个位次;融资租赁业务方面,光大租赁坚持专业化经营,依托公司股东在金融、航空、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强大综合实力,以国际化的视野、市场化的机制,围绕传统、专业与对外合作三大业务平台,推动融资租赁、资产管理和产业投资顾问服务“一体两翼”发展。2016年,光大租赁保持传统业务稳健增长,在通航产业、大医疗健康行业等领域突破创新,期末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41亿元。

(3)机构证券服务

机构证券服务包含投资银行、销售交易、投资研究和证券自营业务。公司从向公司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承销、财务顾问、投资研究及主经纪商服务赚取手续费及佣金,并从自营交易及做市服务赚取投资收入及利息收入。公司2015年全年实现收入42.87亿元,同比增长282%;2016年度实现收入18.80亿元,同比下降56%。2017年度实现收入23亿元,同比增加20%。2018年1-6月,该板块实现收入4亿元,同比下降42%。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分别为79%、38%、61%和8%,波动幅度较大。2015年度,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较2014年增长13%,主要是由于受证券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收入挂钩的费用增长比例不及收入增长比例所致。2016年度,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较2015年下降41%,主要是由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收入大幅降低的同时,投资银行成本较2015年有所增长所致。2017年度,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较2016年上升23%。2018年1-6月,公司机构证券服务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49%,主要由于投行展业形式持续严峻、金融市场去杠杆等原因,导致机构证券业务展业形式持续严峻。

2018年上半年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中,股权方面,公司完成联合主承销优先股项目1家;完成交易所审核并购项目4家;在会审核的IPO家数11家,排名行业第8位;并购项目过会待发1家,在证监会及交易所审核4家;再融资项目过会待发3家,在会审核3家;债券方面,公司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165只,同比增长80只,承销只数实现翻倍增长;债券总承销金额829.55亿元,市场份额占比4.15%,市场排名第7位,其中资产支持证券业务占比大幅提升,截至6月末,共计完成70只,承销规模322.85亿元,市场排名第6位;新三板方面,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累计推荐新三板挂牌 261 家,总体推荐挂牌排名行业第 14 名;新增推荐挂牌 6 家;新三板股票发行融资金额合计6.39 亿元。截至6月末,公司为 86 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其中42 家公司进入创新层。

2017年,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面对市场变化,投资银行业务主动适变应变,战略上坚持“投行+”改革不动摇,策略上及时调整业务重心,推动业务稳健发展,股债主承销规模排名较去年上升2位,位列行业第8位。公司投行系统以战略客户和重点项目为突破口,协同直投、基金、贷款等内外资源,提供全产业链资本运作,与战略客户合作深度持续扩大。

股权方面,2017年公司完成股票承销家数18家,市场份额1.56%,市场排名第18位;股票承销金额152.36亿,市场份额0.93%,市场排名第25位;其中IPO承销家数6家,市场份额1.33%,市场排名第19位,行业排名较去年提升9位;并购重组家数4家,市场排名第13位。公司加大股权融资项目储备,截至2017年末,公司在审项目21个,其中IPO项目13个,IPO在审项目数量排名行业第11位。

债权方面,面对债券承销市场的大幅下滑,公司主动调整业务重心,债券承销规模和排名实现逆势上升。2017年,公司主承销各类债券合计313只,主承销规模2,002.43亿元,同比上升16.49%,市场份额4.43%;债券承销金额排名行业第7位,承销家数排名行业第8位。同时,公司不断加强创新业务开发力度,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390.35亿元,行业排名第9位,较去年上升6位;完成国内首单新能源电价补贴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首批支持“一带一路”中票、公司首单主体新加坡上市绿色熊猫债、首单可交换债等,创新融资能力得到市场认可。公司获2017年度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优秀承销商”和“优秀受托管理人”两项大奖,是同时获此殊荣的三家券商之一。

新三板业务方面,公司重点围绕新三板基础业务和全产业链开发业务,强化新三板业务协同;同时高度重视项目的风控与合规管理工作,多措并举,完善新三板风控制度和流程机制;积极配合分层及交易改革,落实各项准备工作。

截至2017年末,公司作为主办券商累计推荐挂牌255家,总体推荐挂牌排名行业第14名;2017年新增推荐挂牌44家,新增挂牌家数排名行业第15名。2017年新三板股票发行融资金额32.66亿元,新增融资额排名行业第12名。截至2017年末,公司为139家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其中83家公司进入创新层。

销售交易业务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机构客户服务体系,推进落实大客户战略。在客户分级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大中型客户的服务,更好、更快地提升公募分仓收入和市场份额。重视投研数据分析,建立异地服务联动机制,尝试推出个性化服务产品,推进国际业务发展。2018年上半年,公司席位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从2017年末的3.73%增长到3.92%;机构业务交易量占比从2017年末的3.18%增长到3.34%。

2017年,公司立足于服务公募基金、金融同业和国际客户三类主体,积极提升挖掘客户、服务客户的能力,扩大机构客户服务群体,公募基金内占率水平稳步提升;充分整合内部资源,加强与公司各业务条线的联动协同;综合利用各种服务和营销手段,拓宽服务面、延伸服务深度,积极进行创新业务探索。2017年,公司席位佣金净收入市场份额从去年同期的3.32%增长到3.73%;机构业务交易量占比从去年同期的3.05%增长到3.18%。

私募业务方面,2018年上半年公司持续从主经纪商客户中精选私募产品,为财富管理业务和大型机构客户输送优质资产;顺利完成PB系统功能升级,主经纪商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以大型商业银行为切入点,以“一站式综合服务”为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加大营销力度。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累计已合作私募机构共725家,同比增长56.93%;累计引入PB产品1,666只,同比增长50.63%;存续PB产品1,249只,同比增长46.60%;累计引入PB产品备案规模2,634.61亿元,同比增长72.29%;存续PB规模1,989.27亿元,同比增长77.75%。

2017年,公司完成了私募业务条线的组织架构调整和资源整合,搭建私募业务一站式服务体系,为私募管理人提供包括小微孵化、资本引介、业绩评价、投资研究、交易系统、募集代销、信用交易、产品设计、运营外包等服务。截至2017年末,公司累计引入PB产品1,424只,同比增长85.66%;累计引入PB产品备案规模2,036.63亿元,同比增长82.70%;年底存续PB产品1,105只,同比增长66.67%;年底存续规模1,524.33亿元,同比增长68.10%。

投研方面,2018年上半年,公司坚持客观、独立、专业的研究宗旨,共举办大型投资者会议2次,跨行业、跨区域举办联合调研、投资论坛、沙龙等多项投研服务,引入多个研究团队及专业人才,有力推进了行业全覆盖和研究品牌建设。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研究跟踪A股上市公司649家,海外上市公司97家,共746家,较2017年末增长28.4%。进一步完善了对公司各业务条线的研究支持体系。

2017年公司坚持客观、独立、专业的宗旨,不断扩大研究覆盖领域,引进多个在市场中有影响力的团队及具备深厚产业背景的研究人员,积极推进研究品牌建设,为海内外客户提供前瞻性、体系化的投研服务;加强对公司各业务条线的研究支持力度。2017年,公司蝉联新财富“最佳海外市场研究团队”第一名、荣获“纺织服装研究团队”第二名、“新财富15周年行业典范”奖项。

证券自营方面,2018年上半年,在严控信用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固定收益类自营业务积极利用衍生品进行利差交易和无风险套利。权益类投资业务在深度研究的前提下,着眼中长期增配核心资产、优化持仓结构。公司作为50ETF期权主做市商,做市能力与盈利水平整体优秀,始终保持在全行业第一梯队。上半年,公司积极与机构签订SAC协议,开拓商品类场外期权交易对手,场外期权业务初成规模。

2017年,公司在权益投资上秉持了一贯的“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原则,在医药、大消费、人工智能、保险等符合社会未来发展的大趋势、大方向的行业中精挑细选,坚持重仓持有具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个股;固定收益投资方面,在严控信用风险的基础上,择优配置中高等级的优质信用债;公司作为50ETF期权主做市商,做市能力与盈利水平整体优秀,日均成交量占比接近全市场的10%,获得年度AA评级;2017年是场外期权业务大发展的一年,公司自下半年正式开展场外个股期权业务以来,规模与收入迅速增长,完成了多笔SAC主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签约;收益凭证方面,公司创新推出挂钩白糖、豆粕等农产品期货合约的浮动型收益凭证,发行规模逾百亿元;贵金属市场方面,拓展黄金组合交易业务,取得银行间黄金询价业务资格;大宗商品方面,重点发展场外期权业务,涉及贵金属、农产品、能源化工等品种。

2016年度,在投资银行业务方面,公司完成股权承销项目10个,主承销金额150亿元,同比增长6%;公司抓住债券市场契机,加大业务开发力度,完成债券主承销项目146个,主承销金额1,653亿元,同比增长87%,公司债承销金额排名行业第5。债券承销业务模式也不断创新,先后完成国内首单集合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项目、首单央企绿色企业债券等创新项目;同时,公司不断提升投研能力和做市质量,努力使新三板成为优质项目的储备池,2016年全年完成新三板挂牌项目88个。在销售交易业务方面,公司以客户服务体系为改革突破口,立足公募基金、非公募业务及国际业务三个市场,创新营销方式,持续拓展战略客户,整合资源开展专项活动,报告期内,公司基金交易分仓占比为3.61%,新增PB业务规模698亿。在投资研究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加强团队建设,围绕“提升市场影响力”的目标,积极推进研究行业全覆盖,优势行业重点突破。2016年度公司新设9个行业组,海外投研团队实力突出。2016年,公司获得新财富“最佳海外研究机构”第一名、“最佳海外销售服务团队”第三名、“纺织服装研究团队”第三名。在证券自营业务方面,公司不断提升自营业务能力,合理控制风险,积极丰富产品线,探索多元化盈利模式。2016年,公司发行多种收益凭证,进一步丰富完善产品体系,其中挂钩螺纹钢的光鑫系列为国内首创。公司作为上证50ETF期权主做市商,年度评级被评为A级。公司亦大力发展FICC业务,拓宽衍生品交易渠道,黄金租赁交易规模有所增长。

(4)投资管理

发行人投资管理包含资产管理、基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业务。公司向客户提供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和私募股权投资管理服务赚取管理及顾问费,并从私募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获得投资收入。2016年度实现收入17.60亿元,同比下降21%。2017年度实现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11%;2018年1-6月,实现收入11亿元,同比增长79%。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公司投资管理业务毛利率分别为58%、55%和57%。

资产管理业务方面,2018年上半年,光证资管继续深化投研体系改革、提升主动管理能力、深耕重点产品,同步推进投融资一体化发展,并全面加强合规管理,实现管理规模平稳增长。截至2018年6月末,光证资管受托管理资产总规模2,877亿元,较年初增长4.85%;主动管理规模1,267亿元,较年初增长10.08%,主动管理规模占比44.04%。作为管理人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6单,规模共计115.21亿元。

截至2017年末,光证资管资产管理规模为人民币2,744亿元,较2016年末增加人民币48亿元,增长1.78%。其中,集合理财产品规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规模与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分别为人民币716亿元、1,956亿元和72亿元。截至2017年末,公司主动资产管理规模占比42%;2017年,作为管理人完成资产证券化项目4单,共计发行规模人民币58亿元。截至2016年末,光证资管资产管理规模2,696亿元,较年初增长15%,其中主动管理规模1,142亿元,是年初的2倍;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规模排名券商第6;资产管理净收入排名券商第7。

基金管理业务方面,公司坚持以投资业绩为本,不断加强投资与销售协同,持续优化客户和业务结构,各项业务有序发展,管理规模稳中有升。上半年,光大保德信在严守合规要求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管理规模不断提升。截至2018年6月末,光大保德信管理资产规模(公募、专户合计)为1,355.6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26%;其中公募基金规模为1,019.8 亿元,较2017年末增长36%;光大保德信剔除货币基金后的公募基金规模排名为行业第23位,较2017年末剔除货币基金后的排名上升7位。

2017年,光大保德信通过不断完善投研建设,提升销售力度,强化风险控制,实现了公司利润、规模、排名的同步增长。截至2017年末,光大保德信管理资产规模(公募、专户合计)为1,078.40亿元,较年初增长37.59%,其中公募基金规模为747.42亿元,同比上升36.32%,市场份额占比0.65%,剔除货币基金后的排名为行业第30位,较2016年末剔除货币基金后的排名上升7位。截至2016年末,光大保德信管理资产规模1,268亿元,较年初增长42%,主动产品投资业绩名列全行业前三分之一。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方面,公司主动聚焦国家战略和新兴产业,在基金设立、项目投资与退出、市场影响力等方面进步显著,产业基金和并购基金规模持续扩大,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品牌影响力稳步提升。2017年,光大资本一方面按照监管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截至2017年末,整改方案已获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另一方面,稳妥安排项目退出、基金投后管理以及优质项目储备;积极布局产业并购基金,广泛与政府引导基金、大型上市公司、金融机构展开多方位合作。截至2017年末,光大资本下设基金管理子公司20家,管理基金产品41支。

2016年度,光大资本累计参与设立基金管理公司17家,基金34只,基金管理总规模287亿元,在持股权投资项目22个;完成的收购国际顶尖体育媒体服务公司MP&Silva股权项目,实现了国内金融资本联合产业资本走向世界的重要突破,并荣获英国TMTFinance最佳传媒并购大奖。在“2016中国私募基金峰会”上发布的“2016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排行榜”中,光大资本荣登排行榜第17名,位列券商直投子公司第1名。

(5)海外业务

海外业务方面,公司以光证金控为平台,在香港向客户提供包括经济与销售、投资银行、资产管理及研究服务在内的全方位服务。2017年,香港子公司综合实力居中资券商前列。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1-6月,公司海外业务板块实现收入分别为8亿、9亿和5亿,毛利率分别为-7%、-26%和12%。2017年海外业务收入毛利率较2016年下滑19%。

2018年上半年,香港子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开拓进取,严格控制防范风险,积极争取业务机会,在香港证券市场逐步扩大影响力。

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规模与利润稳步增长。截至2018年6月末,客户资产总值约1,406亿港元,客户总数超过13.5万名,同比增长5.37%,证券交易量市场占有率为0.3940%,保证金融资业务规模110.27亿港元;投行业务平稳布局、市场份额及排名稳步提升。保荐承销业务继续稳步增长,已完成保荐项目5个,居于中资券商第1位,完成承销发行项目5个,合规及财务顾问项目2个,美元债发行承销项目2个,项目储备丰富,项目涵盖金融、科技、房地产、零售和能源板块。投资管理板块始终坚持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稳步提升资产规模及投资收入。截至2018年6月末,已成功投资管理10个项目,涉及投资金额约21亿港元,投资行业分散于电子通信、新能源、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等行业。

资产管理业务旗下基金产品日趋多元化,紧跟资本市场的金融趋势,截至2018年6月末,旗下24个产品共管理基金规模近42亿港元。2018年上半年,光大新鸿基首获穆迪Baa3长期发行人评级及Prime-3短期发行人评级,为海外业务平台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夯实资本实力奠定重要基础。

2017年,公司海外业务发挥内地与香港两地优势,扩大资源整合动能,坚持境内外一体化发展,围绕经纪与财富管理、投资银行、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四大业务领域,全力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传统经纪业务夯实客户基础,提升市场份额,在高度竞争的市场中凭借优质服务,荣获香港最佳经纪商称号;截至2017年末,客户资产总值1,343亿港元,同比增长9%,日均成交额8.15亿港元;客户总数13.2万户,同比增长4%;投行业务平稳布局,实现稳步发展,全年共完成IPO融资金额226亿港元;完成合规及财务顾问项目3个,美元债发行承销项目12个,配售项目6个,可转债项目1个;资产管理聚焦机构客户,客户结构进一步优化,业务规模稳定增长,旗下23个产品共管理基金规模33.8亿港元;投资管理业务响应国家战略,跨境协同,设立“一带一路”基金,成功投资海容通信等重大境外项目,海外市场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报告期内,公司启用“光大新鸿基”作为公司在港运营品牌;收购英国机构经纪及研究公司北方蓝橡(NSBO),正式登陆欧洲市场,为未来延伸海外布局、拓展国际销售和交易网络、扩大全球客户基础迈出重要一步。

2016年度,公司成功收购光证(国际)49%的股权,使其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进一步加快国际化布局。海外业务加速搭建互联网金融平台,全力打通境内外一体化,不断拓展北美、欧洲、中东等市场。2016年,香港子公司综合实力居中资券商前列。经纪业务稳步发展,截至2016年年底,有海外股票客户超过十万名;投行业务快速进步,累计完成11个IPO承销项目、7个新股配售项目、13个债券承销项目及13个财务顾问项目;衍生品交易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在第三届全球衍生品实盘交易大赛中荣获“港交所优秀交易商奖”;资管业务顺利取得QFII业务资格,旗下资管规模约39亿港元。公司境内外一体化发展进入新阶段。

(6)其他业务

公司其他业务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业务和PPP业务。公司互联网金融业务布局取得重大进展,对内夯实互联网证券基础功能,对外积极拓展合作资源、提升互联网服务能力。公司牵头设立光大云付互联网公司,承载“网上光大集团”的重要使命,与网易、海航旅游共同设立光大易创网络科技公司。

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2018年上半年,公司对“金阳光APP”不断优化迭代,用户体验和用户粘性均大幅提升。根据易观千帆数据,“金阳光APP”6月份活跃人数达153.8万。根据艾瑞咨询数据,6月份“金阳光APP”每台设备平均有效时长3.05小时,行业排名第2。在新浪网组织的证券公司APP评测中,“金阳光APP”获得了83.8的高分。公司互联网平台实现了策略组合、投资资讯、投资工具等一系列增值服务产品的线上全流程服务,提高了客户服务覆盖面和效率。公司实现了营销推送、客户筛选、服务实施、数据跟踪等的服务闭环,为各项业务开展提供了精准营销和精准服务的有力抓手,数据产品和服务进一步优化,金融科技赋能初步显现。

2017年,公司以用户为中心,以金融科技为抓手,以智能化、数据化运营为支撑,以构建平台化、场景化、社交化、生态化的综合互联网服务平台为目标,持续推动“金融+科技”产生聚合效益,构建适应未来的金融业务服务体系。公司智能理财系统“智投魔方”于9月初发布上线,利用大数据技术为零售客户提供个性化服务,产品上线用户使用规模快速上升。截至2017年末,金融社区用户数已经突破40万。2017年,光大易创旗下立马理财平台交易金额142.5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平台累计完成金融产品交易金额243.35亿元。平台累计用户总数达352.27万人,较年初增长155%。

PPP业务方面,2018年上半年,光大发展密切跟踪最新监管政策,积极开展与同业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依托光大集团其他子公司以及光大发展自身拓展与积累的客户与项目资源,在新的合规形势下积极探索与ABS、REITs等标准化业务相结合的业务创新模式。

2017年6月12日,行业首家专注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领域的专业公司——光大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正式成立,致力于发展成为整合社会资本的平台、自有资金运营的平台和深耕区域经济发展的平台。在政策与市场进一步趋紧的大环境下,光大发展坚持“两条腿走路”,将政企合作板块与城市更新板块作为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相关业务发展的有力抓手。

2017年,公司发挥行业先发优势,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开发,光大红河水务基金、光大汕头比亚迪云轨投资基金顺利落地云南、广东,顺利推动完成陕西省铁路基金的落地及首期资金的投放,同时储备了一批城市更新项目,正积极推动落实。

(三)发行人资质获取情况

公司所处的证券行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已获得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或资格证书。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主要业务资质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银行间市场利率互换;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试点;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业务试点资格;私募基金综合托管;股票质押回购式证券交易资格;黄金等贵金属现货合约代理和黄金现货合约自营;交易所固定收益平台做市商;报价转让;代办股份转让;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资质;股权激励行权融资业务试点;股票期权参与人;A股交易单元港股通业务交易资格;推荐挂牌、经纪、做市资格;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成员;短期融资券承销;黄金自营和黄金租借;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甲类结算参与人;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外币有价证券经纪业务、外币有价证券承销业务、受托外汇资产管理业务);政策性银行承销商资格;自营业务开展股指期货交易资格;自营业务开展股指国债期货交易资格;转融通业务试点;开户代理机构资格;参与多边净额担保结算;数字证书服务代理资格;代理证券质押登记;期权结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资格等。

全资子公司光大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金融期货经纪业务资格、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全面结算会员资格、股指期货IB业务资格、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资子公司光证资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受托管理保险资金资格;全资子公司光大资本直接投资业务资格;全资子公司光证金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控股公司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资格等。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状况

(一)我国证券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早期的证券公司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末。

伴随证券市场的发展,中国证券行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不断规范完善、日趋发展壮大的过程。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截至2018年6月末,中国证券行业共有证券公司131家。

2004年至2007年间,中国证监会根据国务院部署,对证券公司进行了为期三年的综合治理工作,证券公司长期积累的风险和历史遗留问题平稳化解,证券公司风险控制、合规经营意识及财务信息真实性普遍增强,创新活动有序启动,行业格局开始优化。

2007年7月,为了有效实施证券公司常规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证券公司持续规范发展,降低行业系统性风险,中国证监会下发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工作指引(试行)》,该指引将证券公司划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大类11个级别。2009年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进一步完善证券公司分类的评判标准。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证券公司在行政许可、监管资源分配、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施区别对待。

(二)我国证券行业盈利能力及变动情况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尚处于主要依赖证券经纪、承销及保荐、自营等传统业务的阶段。其中,经纪业务、自营业务与二级市场的波动性高度相关,而二级市场行情的走势又直接影响了市场的融资能力进而决定了证券公司的承销收入。因此,证券市场行情及其走势直接影响我国证券公司的总体利润水平。

在获得长足发展的同时,我国证券公司的整体业绩随着二级市场行情的波动产生了较大幅度的波动。2001年至2005年中国股市经历了近五年的低迷,证券行业整体亏损。2005年以来,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实施以及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证券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大幅提高,证券行业重新步入景气周期。随着2006年二级市场的全面回暖和2007年两市指数屡创新高,证券行业盈利水平也大幅提升。2008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中国股票市场大幅下挫,严重影响了证券行业的整体业绩。2009年随着中国经济形势的整体好转,股票市场逐渐回升,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932.71亿元。2010年中国股票市场走势波动较大,同时随着证券公司竞争的加剧,经纪业务佣金费率水平继续下滑,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775.57亿元,较2009年同比下降16.85%。2011年,股票市场行情低迷,证券公司全行业仅实现净利润393.77亿元,较2010年同期下降49.23%。2012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329.30亿元,连续第三年下降,但降幅有所减缓,较2011年度下降16.37%。2013年,上证指数继续大幅震荡,年末收于2,115.98点,同比下跌6.75%。得益于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回暖和融资融券业务的快速发展,2013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440.21亿元,较2012年度上升33.68%。2014年,上证指数呈现震荡上行格局,年末收于3,234.68点,同比上涨52.87%。2014年度证券行业累计实现净利润965.54亿元,较2013年上涨119.34%。2015年度,股票市场大幅度回暖,125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751.55亿元,全年实现净利润2,447.63亿元,124家公司实现盈利。2016年度,129家证券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279.94亿元,实现净利润1,234.45亿元,124家公司实现盈利,较2015年有所回落。

据中国证券业协会统计,2018年上半年,131家证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65.72亿元,实现净利润(注:母公司口径)328.6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1.92%和40.53%。

(三)我国证券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经济发展是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成长的基础,经济周期性波动是现代经济社会的普遍现象;对应于经济周期的不同阶段,证券市场也体现出“牛熊”交错的周期性特征。

(四)我国证券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行业竞争格局

当前,我国经济目前正位于增速换挡、新旧动能转换、结构优化、区域均衡发展、对外开放扩大的关键节点。从国内宏观经济形势看,经济维持探底趋势,增长动力依然缺乏,通缩压力不减,汇率波动幅度加大,供给侧改革政策效应短期内难以得到体现,2016年经济景气度将可能继续回落。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跨市场、跨业态、跨领域的金融产品不断涌现。在银行、证券、保险等主流金融业态借助网络科技持续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多互联网企业不断谋求“金融化”发展,金融行业边界和竞争格局被打破。金融监管在混业经营的现实下,将步入大金融监管时代。作为最广泛、最直接、最有效的资源配置场所,资本市场改革将是中国经济转型的重要突破口,也是提升我国全球资源配置权和金融话语权的战略选择,不会因股市波动而改变。

今后五年,是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和大发展的战略机遇期。2016年作为开局之年,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将陆续出台。深港通试点落地,新三板发展提速,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境内外市场双向开发步伐大大加快。在资本市场法治化、市场化、综合化、国际化发展的大趋势下,证券行业将真正迎来混业、跨界、跨境的全竞争时代。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专业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相应中后台管理变革,并购重组、优胜劣汰将成为趋势,行业集中度有望大幅提升,证券公司“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差异性战略定位和发展特征将更加突出。

2、行业发展趋势

(1)中国资本市场多元化为大型证券公司发展拓展更大的战略空间

资本市场整体增长,尤其是直接融资的增长,正代表着证券业进行战略发展的重要机遇。随着资产证券化发行备案制、公司债公募发行核准制、私募发行备案制的全面实施,及预计推出股票首次发行注册制,预期将规模化发展空间全面打开,并有助直接融资市场的发展。大型的中国证券公司将能够借助其在业务创新、客户群体、销售能力及人力资源的优势,获得中国资本市场的增长潜力所带来的裨益。例如,大型证券公司一般拥有全牌照而得以向客户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随着客户需求不断演变及新产品出台,这些公司可利用其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平台,根据当时的市况灵活地提供多样产品。

(2)证券业的监管改革正加大创新力度

2014年5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该等意见主要从三个方面进一步推动中国证券公司的创新:第一,该等意见要求形成具有更强金融服务能力及融资渠道的现代投资银行。第二,该等意见鼓励证券公司积极发展柜台交易及财富管理业务。第三,该等意见呼吁在市场准入上由核准制转为注册制。随着有关该等意见的改革举措不断推出,证券公司在推广创新产品及服务方面将逐渐享有更大自主权。

(3)互联网金融的增长将加快证券公司营运模式的改革

随着互联网的增长,证券公司的业务正从传统的收费型模式向注重专业服务、客户关系和利用网络服务等多元化模式转化。收费型业务渐趋标准化,证券公司越来越多的线下业务向在线转移,中后台管理模式由分散向集中转移,以提高证券公司的轻型化程度、降低服务成本并提升整体运营效率。这些以互联网为基础的营运模式使得证券公司得以搜集大量客户数据,然后利用该等数据更好地满足现有及潜在客户的需要。以互联网为基础的平台亦允许证券公司通过单一接触点提供广泛产品及服务。

随着越来越多的标准化产品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证券公司营业部将更注重为高净值个人及机构投资者提供个性化服务。这些个人及机构投资者趋向追求传统投资产品以外的更多选择。由于投资者对互联网的信心日益提高,发行人预期通过互联网及营业部所提供服务的差异化将日趋显现。

(4)提升跨境能力将令国内证券公司发展全球化业务

国内企业及个人对境外投资及融资服务的需求,以及境外投资者在中国资本市场参与度的提高,均有助加快中国证券业的跨境业务增长。中国证券企业已开始成立专责国际业务的部门,并且设立海外子公司。这些业务专注于协助海外客户参与中国资本市场,以及协助中国客户参与境外资本市场。中国多项发展,包括2014年11月推出沪港通,2015年6月推出的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措施均为业务迈向全球化提供更庞大的增长潜力。具备专门海外平台的中国证券公司受益于先发优势,并获得未来增长机遇。

(五)行业进入壁垒

证券行业由于自身特性并且受到严格监管,存在较高的进入壁垒,对于国内证券公司而言,其进入壁垒主要包括行业的行业准入壁垒、资本壁垒及人才壁垒等方面。

1、行业准入壁垒

证券行业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关系到国家金融与经济安全,很多国家对证券行业实行进入行政许可证制度,即经营证券业务需先获得政府颁发经营许可证书。对于中国证券行业而言,行业准入管制是最主要的进入壁垒,主要为证券经营许可证书的颁发。

《证券法》对证券行业准入主要有如下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设立证券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证券业务。”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三款:“证券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证券公司不得经营证券业务。”

此外,《证券公司监管条例》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亦对证券行业准入设置有具体而较为严格的规定。

由于上述法律法规的限制,一般企业或个人难以自由进入证券行业从事证券经营业务。

2、资本壁垒

基于金融安全和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考虑,证券行业对于资本规模的要求较高,尤其是在目前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证券公司各项业务能否开展以及开展规模与资本规模密切相关。

《证券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如证券公司经营业务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如经营业务为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和其他证券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则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应当是实缴资本。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各项业务的风险程度,可以调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但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

3、人才壁垒

证券行业是高度人力资本和知识密集型行业,相关法规也专门对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和开展各项业务需要的相关人员数量作了规定。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的素质以及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高低,对于证券公司业务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九、影响证券行业发展的因素

(一)有利因素

1、明确的产业政策导向

在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资本市场是金融结构调整的战略选择。

2004年《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亦有利于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维护金融安全。

2007年10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中提出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提高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竞争力”。

在我国产业结构亟待调整、发展方式亟需转变的大背景下,为配合实体经济发展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建设,其中特别提到“大力发展金融市场,继续鼓励金融创新,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发展场外交易市场”,“积极发展债券市场”,“稳步推进资产证券化”。2013年11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发展并规范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2014年5月9日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国九条”)表示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金融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行业将更加充分发挥连接资本市场与实体经济的纽带职能,在明确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证券行业政策发展导向下,证券市场在为国民经济发展服务的同时,自身也将得到长足发展,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面临良好的政策环境。

2、国民经济快速增长成为资本市场发展的动力

持续、快速、健康增长的国民经济是我国证券市场高速发展的根本动力,为国内证券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将推动企业盈利水平的提高,这一方面增强了证券市场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也提高了企业的融资能力,使证券公司可以获得更多的业务机会。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和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将催生大量的融资需求和战略重组行为,这也为证券公司带来了新的业务机会。此外,我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促进了金融服务需求的提高。在金融产品的选择上,银行储蓄存款以外的股票、债券、基金等产品在金融资产组合中的比重将不断提高,从而构成居民对证券产品持续强劲的需求,并最终带来证券公司的业务量增长和利润水平的提高。

3、各项改革措施的推进促资本市场制度渐趋完善

自从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来,中国资本市场经历了一系列重大制度变革,包括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壮大机构投资者和完善市场制度建设等。经过近年来的努力,长期影响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些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得到逐步解决,市场发展的外部环境日趋完善,中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全面发展的新时期。

4、投资需求增长将有利于拓展行业发展空间

中国经济的平稳较快增长带动了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随着收入水平的上升、财富的不断积累,投资者对于资产配置的需求迅速加大。证券产品作为投资渠道之一,是中国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投资者对于证券产品的需求已经不仅局限于传统的普通股票,对其他投资品种以及衍生产品的需求增加,成为推动证券业不断创新的源动力,为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开辟了新的增长空间,为证券公司收入结构的调整创造了有利契机。

(二)不利因素

在国际金融市场日益普遍的混业经营的趋势下,不论是商业银行还是其他金融机构均以各种方式进入原本只有证券公司可以从事的领域。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相比,证券公司在资本规模和经营网络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劣势,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证券公司的业务发展空间。

十、发行人核心竞争力

(一)作为光大集团的核心金融服务平台,受益于光大集团的协同效应和品牌优势

公司控股股东光大集团是由国务院出资成立,由财政部及汇金直接控股的特大型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集团,是中国最具认可度和影响力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之一,也是2015年世界500强企业。借助光大集团的品牌优势、广阔的平台和丰富的资源,公司与光大集团下属子公司展开了丰富的协同合作,实现了显著的协同效应。

(二)卓越的核心业务平台,实现各业务条线间的高度协同

作为拥有全业务牌照的综合金融服务商,公司得以提供一系列金融产品及服务以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的各业务条线,包括经纪和财富管理、信用业务、机构证券服务、投资管理及海外业务,均衡发展、高度协同,为公司带来了较为均衡、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领先的境内外一体化金融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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