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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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2018-09-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2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控股”)函告,获悉京汉控股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质押基本情况

2018年9月18日,京汉控股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票质押给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明细如下: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京汉控股共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33,659.63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7%,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数量为30,23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60%。

二、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申请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明细》

3、《关于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函》

特此公告。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京汉股份 公告编号:2018-153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环

新材料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42,731.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24%。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汉股份”或“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襄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环新材料”)办理融资业务所发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1,700万元。

二、审议情况

2018年3月26日、2018年4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8-2019年度为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互保额度的议案》,授权本公司董事会2018-2019年度在公司担保余额人民币100亿元的限额内,在各子公司分别额度内,由本公司或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包括超过本公司净资产50%以后的借款担保),其中为公司除房地产业务外其他业务子公司年度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亿元,授权金环新材料预计担保金额范围为5亿元,本次担保前为金环新材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851.17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金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03月20日

注册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陈家湖

法定代表人:班均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主营业务范围:粘胶纤维、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精制棉、化纤浆粕生产与销售(不含籽棉和皮棉等棉花制品);绣花线、坯布生产与销售;纺织机械设计制作;化纤产品生产技术咨询;对实业投资;通信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黑色金属、建筑材料、针织织品、纺织原料批零兼营;棉短绒收购,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集中供水、供电、供热、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环新材料经审计的总资产为838,149,299.57 元,负债总额457,736,478.29元,其中的金融机构贷款总额66,666,666.68元,流动负债总额385,177,811.61元,净资产380,412,821.28元,营业收入671,653,972.12元,利润总额-41,520,951.46元,净利润-41,257,645.44元。

截至2018年6月30日,金环新材料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743,001,322.53元,负债总额383,293,008.11元,其中的金融机构贷款总额95,833,333.35元,流动负债总额281,991,674.76元,净资产359,708,314.42元,营业收入374,868,988.36元,利润总额-20,457,542.10元,净利润-20,704,506.86元。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保证人: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1,7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根据主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担保期限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金环新材料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顺利获得融资资源,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且金环新材料目前经营状况良好,银行信用记录良好,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银行借款的风险,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

公司向其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实际担保总余额为242,731.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24.24%。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七、备查文件

1、京汉股份与兴业银行襄阳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京汉实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9月19日